法官对照检查材料(15篇)

时间:2022-11-26 10:00:04 浏览量:

法官对照检查材料(15篇)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商人共同犯罪案件剖析材料  一、关于共同犯罪认识错误理论的若干争议围绕共同犯罪认识错误之认定和处理展开的争论错综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官对照检查材料(15篇),供大家参考。

法官对照检查材料(15篇)

篇一: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商人共同犯罪案件剖析材料

  一、关于共同犯罪认识错误理论的若干争议围绕共同犯罪认识错误之认定和处理展开的争论错综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有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三种观点,即抽象符合说、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尤其是对于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而言,基本上是以这三种学说为框架展开聚讼。抽象符合说认为,“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现的事实不受构成要件的制约,只要抽象的相符合,就成立故意。”显然,抽象符合说更注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主观认识或预见的内容是否现实的发生并不十分重要。具体符合说认为,只有行为人所预见的构成要件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时,才能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否则就阻却故意或者仅成立未遂。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主观上认识的事实与客观发生的事实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在法律上的性质一致时,便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为根据,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在法定符合说内部还有更为具体的观点,如构成要件符合说、罪质符合说、违法责任符合说、合一的评价说等。但总的来说均以构成要件为基准来认定行为人的错误是否阻却主观故意,分歧主要体现对构成要件重合的理解上。这三种学说在不同的认识错误情形中,争议情况有所不同。在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中,主要存在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对立;在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中,则主要是法定符合说与抽象符合说的对立。一般认为,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体现了客观主义的主张,抽象符合说体现了主观主义的立场。不同的学说

  在解决各种具体的认识错误问题上得出的结论也往往不同,就算偶然结论一致,推理的过程和依据也不一样。不同共犯形式之间的错误与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略有不同。关于不同共犯形式间的错误的争论,在大陆刑法理论中,主要体现为主观说、客观说与主客观相统一的折衷说。主观说认为“应当以行为人的意思为准”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客观说认为“应当以客观的事实为准,以实际上所发生的侵害事实为基准,判断行为人有无与此事相符的犯意”,从而“依其行为的客观意义对利用者定性。”折衷说主张“应一并考虑利用者行为之主观面与客观面”以主客观相统一的立场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共犯错误理论聚讼不定的原因分析

  在共犯错误问题上,理论界的争讼与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均呈现混乱而欠缺统一标准规制的特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的几点因素值得进一步思索:

  (一)共同犯罪认识错误问题本身具有显著的复杂性共犯错误与单独犯罪的错误相比,由于共犯关系等复杂因素的介入,使该问题的处理更加扑朔迷离。例如,在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将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都纳入到共同犯罪认识错误的范畴中进行研究。而在日本的刑法理论界,以及我国的部分论著中,一般将法律错误排除在共同犯罪认识错误的研究范围以外,仅研究事实错误问题。再如,一些颇具争议的问题如实行过限、实行减少等,有的观点主张这属于共同犯罪认识错误应该解决的问题。相反,有的观点主张这些问题应当运用共犯理论来解决,不必要纳入错误论。这就导致不同学

  者眼中共同犯罪认识错误的范围抑或边界并不相同,进一步的对话就可能存在障碍。另外,共同犯罪认识错误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衍生出多种分类方式,如按照错误的性质,可以分为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按照犯罪人的类型,可以分为正犯的错误、教唆犯的错误、帮助犯的错误;按照错误是发生在同一共犯形式内还是不同共犯形式间,分为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与不同共犯形式间的错误;按照具体的错误形式,可以分为客体错误或者对象错误、打击错误以及因果关系错误等等。如果不能梳理清楚各种分类的层次,条理的运用不同分类展开研究,可能会造成观点的混乱和不明晰。

  (二)关于共同犯罪的基础理论的争议会影响对共犯错误问题的处理结论

  共同犯罪基础理论是讨论共犯错误问题的理论前提,对前者持不同的观点必然导致对后者得出的结论不一致。例如,共犯关系是研究共同犯罪错误问题的理论前提。不同的理论对共犯关系界定的范畴迥异。行为共同说认为,共犯是数人用共同的行为实施各自的犯罪意图的犯罪;犯罪共同说认为,数人共同进行某一特定的犯罪是共犯。部分犯罪共同说认为,“即使数人实行的行为是跨越不同构成要件的行为,但这些构成要件是同质的,具有重合性时,也应认为是共犯。”与此相适应,“一般持犯罪共同说者,在共犯错误问题上往往主张具体的法定符合说,持行为共同说者,一般是采取抽象的符合说。”再如,我国传统上认为教唆犯、帮助犯具有独立性,如今不少学者如张明楷教授提倡从属性说,本文亦承认共犯之从属性。根据共犯从属性

  说,教唆犯、帮助犯等共犯人对正犯具有从属性,共犯之可罚须正犯实施一定的构成要件行为。正犯的认识错误,往往影响教唆犯、帮助犯的刑事责任承担。而根据共犯独立性说,教唆犯、帮助犯等共犯仅以本身的教唆或帮助行为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正犯的错误不一定影响共犯的刑事责任。

  (三)我国共犯错误理论研究的薄弱难以对司法实践形成有效就共犯错误而言,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人或一人以上发生了认识错误,就可以使整个共同犯罪的错误成立,而共犯人之间具有复杂的分工,使共犯错误较单独犯罪的错误更加多样化。然而,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在我国刑法学界可以说尚未展开深入的研究,相对于犯罪构成理论、罪数理论等广为一般人熟知的领域而言,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领域还是一片鲜有人踏足的处女地。即便在为数不多的论著中有所涉及,也多为浅尝辄止,鲜有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在国内目前对共同犯罪认识错误较为详细的阐述多集中于刘明祥教授的《错误论》以及“刑法中的错误”。在德、日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的错误问题是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形成了诸如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抽象符合说、构成要件符合说、罪质符合说、合一的评价说等各种理论观点。可以说,与我国在共犯错误领域的萧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就导致了实践的迫切需要与理论的滞后之间的脱节,从而使进一步的研究更加举步维艰。二、共犯错误若干问题应采取的观点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一般是指部分共犯预见的构成要件事实与

  其他共犯实际造成的事实不一致。我国通说认为法律错误对刑事责任不产生影响,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共犯错误具体是以成立共犯关系作为前提条件的共同犯罪之事实认识错误。另外,诸如实行过限等问题主要涉及是否成立共犯关系,不必纳入错误论解决。采取的共犯错误分类方式是将共同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划分为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和不同共犯形式之间的错误.所谓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包括共同正犯的错误,教唆犯的错误以及帮助犯的错误,其中后两者具有相似性,可称为狭义共犯的错误。所谓不同共犯形式之间的错误包括正犯与教唆犯之间的认识错误、正犯与帮助犯之间的认识错误、教唆犯与帮助犯之间的认识错误等,其中,以教唆犯与帮助犯之间的错误较为典型。

  (一)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之共同正犯的认识错误1、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甲、乙共谋杀死仇人丁,在双方互相殴打的过程中,行人丙前来劝架,甲以为丙是丁的帮手,一刀将丙捅死。甲显然发生了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这种错误对其自身刑事责任的影响与单独犯罪的错误并无区别,根据我国在此问题上的通说法定符合说,该错误属于同一犯罪构成以内的错误,并不阻却杀人故意,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责任。在共犯错误领域,我们主要研究的是,甲的错误是否阻却乙的杀人故意。2、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甲、乙共谋杀害丁,二人与丁厮打很久仍没占到上风,甲情急之下,拔枪射击,却因枪法不准,击中了丁旁边一条名贵的狗。甲与乙

  应当如何承担责任?甲发生的是打击错误,与单独犯罪的打击错误并无不同,根据通说法定符合说,这种错误超出了同一构成要件的范围,原则上阻却故意的成立或者只成立故意犯罪的未遂,就本案而言,甲对丁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打死狗的行为是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并不受刑法上的责难。

  (二)不同共犯形式之间的错误之教唆犯与帮助犯之间的认识错误

  1、以教唆犯的故意利用他人实施犯罪,但实际上起到了帮助犯的效果甲以为乙没有杀人故意,遂唆使乙杀死甲的仇人丙,实际上乙与丙也有仇,乙早就有意杀之,在甲的鼓励下,乙杀死丙。本案中,乙作为实际完成杀人的实行犯,无论作为被教唆者还是被帮助者,均应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责任。甲主观上自认为是教唆犯,客观上起到了精神性帮助犯的作用。根据主观说,应按照其主观认识,即教唆犯定罪处刑,而根据客观说,则按照实际的客观效果即帮助犯予以处罚。由于精神性帮助行为与教唆行为具备相似的行为外观,“其区别之要点,应视正犯是否已有犯罪之决意以为断”,因此在客观上起到帮助作用,评价为帮助犯是不会造成过度评价的。

  根据折衷说的观点,以主客观相统一的立场确定甲的责任,客观上甲实施的是帮助行为,主观上甲所具有的教唆犯的故意可以涵盖帮助犯的故意,从而综合评价为帮助犯以确定责任。且不说将甲的故意综合评价为帮助犯的故意,有待论证以及可能面临争议,但就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刑事责任而言,众所周知,教唆犯在我国刑法中对犯罪所

  起的作用可以被评价为,甚至主要被评价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而帮助犯一般认为属于我国刑法规定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见,对甲的行为认定为教唆犯还是帮助犯,其刑事责任可以说具有天壤之别。按照主观说将甲评价为教唆犯既遂,明显与事实不符,此种情形下甲并未引起乙的犯罪决意,如果坚持共犯具有从属性,显然难以认定为教唆犯既遂,否则,即与保障人权的刑法理念相悖。依据客观说和折衷说,虽然不会造成过度评价,却有评价不足之嫌,这种情形下的“帮助”显然比一般的精神性帮助犯的主观恶性更深,应作一定的区别。鉴于我国《刑法》第29条对教唆未遂的规定,“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是教唆未遂,以共犯从属性说的立场,认为教唆未遂包括被教唆的人虽然完成了相应犯罪,但不是基于教唆者的教唆的情形是合适的,由此可将本案中的甲认定为教唆犯的未遂,根据刑法相应的规定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为法官保留了较为充分的自由裁量空间,以更好的做到不枉不纵。

  2、以帮助犯的故意鼓励他人实施犯罪,但实际上起到了教唆犯的效果将上例稍作变动,乙与丙有深仇大恨,并扬言杀丙,甲以为乙果真有意杀丙,遂多番对乙诉说丙的不是,鼓励乙杀之,实际上乙素爱吹牛,并未决意杀丙,但在甲的鼓励下,生杀人决意,将丙杀死。此案中,乙无疑应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甲主观上是只有帮助犯的故意,而客观上担当了教唆犯的角色,根据主观说,应以帮助犯处理,而客观说的结论则为教唆犯,折衷说的认定依然倾向于认

  定甲为帮助犯。对教唆犯与精神性帮助犯进行区分可知在行为外在表现上,两者区别不大,即仅从客观表面来看,将甲的行为评价为精神性帮助并无不可,且主观上甲具有帮助犯的主观故意,在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范围内,甲的行为达到了主客观相一致,评价为帮助犯是恰当的。且根据责任主义的要求,不宜在甲明显缺乏教唆故意的情况下,将甲认定为教唆犯。虽然这样对甲的处刑可能会偏低,但这是保障人权前提下的必要妥协。总之,法定符合说不仅是单独犯罪的认识错误领域的通说,在共犯错误中,尤其是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领域,其逻辑结论也是较为合适的。不同共犯之间发生对角色分工的认识错误的情况比较复杂,应当针对具体情况,条分缕析,既要逻辑上讲得通,又应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正义。原则是稳定的,实践是多样的,在面对具体的共犯认识错误疑难问题时,我们应该胸怀公平与正义理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重视打击犯罪,又应努力保障人权。

篇二: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2022年法院作风工作转变实施情况总结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___届___中全会精神,紧紧联系法院审判工作特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认真开展了以转变思想作风、审判作风、领导作风和学风为主要内容的“转变审判作风年”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审判作风是党风政风的具体表现,法院做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___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最广泛,法院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兴衰成败。去年以来,法院在作风建设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转变审判作风年”活动中,我们在分析法院作风建设现状时清楚地认识到,法院的作风建设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的同志出工不出力,效率低下,执行拖拉;有的同志违反四条禁令,工作日中午喝酒;还有的同志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不端正,思想消极、纪律松驰、公仆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法院党组在对上述问题分析后认为,虽然上述问题发生在个别同志身上,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严重损害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届___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审判作风建设,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扎扎实实地改变审判作风,才能真正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形象。

  为了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切实转变法官队伍的审判作风,法院成立了以李增益院长为组长,副院长王志国、纪检书记刘梦楼任副组长的转变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院作风建设进行规划、部署、检查和协调,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___到位、落实到位。

  二、教育为本,切实转变干警的审判作风我院共有党员干警___人,占干警总数的___%。近年来,我们在坚持政治建院、素质强警的同时,开办了法院党员学校,聘请了县党校、宣传部、___部、___的同志任理论教师,本院审委会委员任业务教师,利用每周五下午上课时间,对干警进行教育和培训,坚持雷打不动。在今年的作风建设活动中,为了切实转变干警的审判作风,使我院的作风建设有一个质的飞跃,我们充分依托法院党员学校这个阵地,从教育入手,采取多种方式,坚持抓好“四个教育”,努力提___警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转变审判作风。一是抓好理论教育。利用每周五党员学校的上课时间,先后___全体干警学习了___“在___届___中全会上的讲话”,___理论和江___“___”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了《___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__决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两个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每个干警坚持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从思想上提高对转变审判作风年活动和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整顿干警队伍特别是基层法庭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干警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___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全体干警人人登台演讲,以自己的切身感受,阐释对法官职业道德内涵的理

  解。经过努力,队伍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有了显著变化,想民、爱民、为民在法院蔚然成风。___法制报、___日报先后多次对我院转变审判作风的典型事例进行了报道。

  三是抓好自我剖析,自我教育。法院作风的好坏优劣,是通过每一个干警个体的工作作风来体现的。因此,在作风建设上,我们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特别注重对每个干警自身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和解决。按照“八个坚持,八个___”的要求,每个干警都认真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院党组率先召开了___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了解剖,班子成员之间还进行了诚挚的思想交流,并做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各庭室也相继召开了___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干警都写出了自查自纠材料和整改措施,提出了努力方向。

  四是抓好开门教育。为了真正找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我们实行了开门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书___份,其中党政机关___份、乡镇村___份、企业___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梳理,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公示,对涉及到的人和事点名批评,对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三、建章立制,靠制度规范和转变作风为了促进审判作风的根本好转,针对过去因制度不健全导致问题不断发生的教训,我们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以《法院工作人员百分考核办法》为龙头的涉及法院管理、审判业务、廉政建设

  等三个方面___项制度,对法院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规范,防止以权谋私、办案不公、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的发生。通过落实《法院审判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公正司法,廉洁为民。通过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对违反职业道德、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故意偏袒一方导致的错案以及办案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院中层干部分别与院长签定了作风建设责任状,下管一级履行职责,上联一级追究责任。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除严格按照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庭长和主管院长的责任。通过落实《执法监督员监督制度》,从___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十名执法监督员,加强了对作风建设的监督监察力度。通过落实《百分考核办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每个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进行实时跟踪监督。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了审判作风,违法违纪和___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干警的审判作风有了较大的转变。

篇三: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思想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

  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自查剖析材料___主任(___年___月___日)按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统一部属和要求,我院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阶段的深入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___”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___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参与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我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行动上做到了积极参与。坚持自学自记,写心得体会,并在___月___日的全体干警大会上和大家进行了一次以弘扬___主义信念,不让一位同志在整顿活动中掉队为主题内容的心得交流,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进一步端正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我院整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___月___日经上级部门验收同意后,我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紧张有序地深入开展了以___法治理念教育和___荣辱观教育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活动。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___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___”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___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___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___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___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___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

  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___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问题关心不到位,工资关系半年时间还没有理顺清楚,影响到了法院思想作风整顿个人剖析材料第2页

  他的工作积极性。5、___纪律性不强,有时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___的行为在我的身上还时而不时的出现,不能很好地接受___纪律的约束。___在___的篇章中列举的种种___时时有所表现。这是自己___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有时不能听取别人正确意见,对一些同志的善意批评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总觉得面子上拉不下来,这是自己虚荣心在作怪。比如针对自己工作方法简单,与同志勾通较少的问题,在个别谈心时有个同志就曾鲜明地给我指出来,但自己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没有做到闻过则改。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对教育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作风整顿教育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认真反思,我觉得自己做的和这次整顿活动要求的还有一定的距离,领导讲话和法律法规不是看看、记记就行的,更重要的是把它们的精神贯穿到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我感到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敏锐性不强也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2、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力度不够

篇四: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一指导案例21号评析一案情概要由于本案原告秋实房地产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秋实第一城工程未同时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09月18日被告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对秋实房地产公司作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7246万元

  “目的性限缩”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规则——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1号的分析

  黄锴*【摘要】[内容摘要]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指导案例21号带来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即裁判思路的“参照”。在该案中,法官面对适用既有规定可能带来不正义的情况,采用了目的性限缩的方法进行裁判。目的性限缩需要规则悖反作为适用的前提,规则悖反的处理与现代行政法之间并不存在抵触,在个案中认定规则悖反则需要以“不可容忍的程度”作为标准。同时,目的性限缩需要限缩技术作为依托,在对行政法规范的立法目的进行把握时尤其应当注意逆推法与体系性思考,在对构成要件进行类型化时则需紧密结合立法目的的内在层次。指导性案例21号在裁判思路上与学理上目的性限缩的适用规则相差甚远,说理仍有待精细化。【期刊名称】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年(卷),期】2014(000)006【总页数】11【关键词】[关键词]指导性案例目的性限缩目的解释法学方法自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出台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发布五批、共计二十六个指导性案例,其中行政法案例五个。行政法学界对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给予了密切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1〕截至2014年3月,笔者检索到的以指导案例5号和指导案例6号的研究即已有将近10篇。已有的成果均把研究的重心放到“裁判要点”之上,对实体问题梳理展开,寄希望于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对下级法院的判决产生拘束力,发挥“同

  案同判”的效能。遗憾的是,至今在行政审判实践当中,指导性案例的这一作用未曾显现。部分学者开始思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所称的“参照”效力究竟为何?〔2〕如陈兴良教授认为,指导性案例只是一种与司法解释相似的规则载体而已,其与“判例”的功能有本质差别。陈兴良:《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功能之考察》,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2期;秦宗文副教授认为,指导性案例所具备的是一种柔性的调控功能,法官在实践中可以选择用或者不用。秦宗文:《案例指导制度的特色、难题与前景》,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1期。其实早在案例指导制度设立之前,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统一研究”课题负责人的苏泽林就公开撰文论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初衷,其中将目前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归结为两点:一是立法粗糙,司法解释仍然不能弥补立法的不足;二是法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参差不齐,错误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律和司法解释得不到有效落实。〔3〕苏泽林、李轩:《论司法统一与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载《中国司法》2009年第3期。可见,案例指导制度从建立初始就预设了双重目标,除了现下被广泛关注的实体规则之外,另一重目标——裁判思路却被学界一直忽略。〔4〕在笔者的阅读范围内,仅有孙光宁老师就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推理作出研究。参见孙光宁:《法律推理在司法中的融贯运作——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6号”为分析对象》,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笔者以为,案例指导制度并非强行地统一所有相同或相似案件的判决内容,而是为了统一判决所依赖的判决理由的形成方式、分析方法和法律思维模式,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参照”才具有实际价值。从指导性案例中提取的裁判思路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将大于从中提取的实体

  问题解决方案:一方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并发布的裁判思路可以为今后法官判决相似乃至不同的案件提供一种捷径;另一方面,经过分析修正的裁判思路可以对法律适用者的裁判过程进行事后审查,发现他们在思考过程中是否遗漏了重要的环节。基于以上分析,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系统的解剖,因其涉及的“目的性限缩”〔5〕需要注意的是,目的性限缩(teleologischeReduktion)又常常被翻译为“目的论限缩”,考虑到行文的统一性,本文均使用“目的性限缩”这一表述。方法的适用问题在当下规范制定主体纷乱、规范制定水平低下的行政法领域具有相当的普适性。下文将以该案为分析对象,重现法官在本案判决过程中的思考,继而从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解释和剖析,论述目的性限缩方法在行政审判中运用的正当性及其规则,为法官今后在其他案件中遇到相似情形提供裁判思路。

  一、指导案例21号评析

  (一)案情概要由于本案原告秋实房地产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秋实第一城”工程未同时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09年6月18日被告呼和浩特市人防办对秋实房地产公司作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72.46万元。秋实房地产公司不服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提出的主要理由为,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应属于免除的范畴,被告的行政决定违反该规定。本案的争点可以归纳为:(1)易地建设费是否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2)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则意味着上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与《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存在法律冲突,在适用中应该优先适用何种规定;(3)当选取某一种规定时,是否可以径行适用,而无需考虑其他因素。(二)判决思路对于以上三个争点,本案二审判决书所呈现的思路基本也是可以一一对应的。对于争点(1),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54条第2款之规定,“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于财政票据与收费性质存在对应关系,〔6〕《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3条第2款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可以判定本案中所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此,我们将面临争点(2),为便于分析,笔者将该争点所涉及的法条整理如下:通过表格,可以清晰地看到四个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紧张关系: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未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该处的项目显然是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应缴纳易地建设费;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易地建设费(在

  上述争点中已将易地建设费纳入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当中)。《立法法》第79条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相当于行政法规,〔7〕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国发”、“国办发”的文件效力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但在实务中,司法机关普遍将其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章剑生:《依法审判中的“行政法规”——以〈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句为分析对象》,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其效力高于作为地方性法规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作为部门规章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所以在本案中适用《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亦不存在异议。〔8〕关于争点(2),二审判决书中虽无展开之阐述,然而在最高院行政庭编辑的本案评析中有充分之论证。论证中对四个规范性文件的位阶、新旧、特别与一般均进行了分析,笔者以为,若在位阶上已分出高下,其后的新旧、特别与一般实无分析之必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2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60号案例,第128-130页。于是,我们将所有目光聚焦到争点(3),也即在本案中我们能否径行适用《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16条之规定,免除秋实房地产公司的易地建设费呢?根据法适用的一般逻辑,因“秋实第一城”所生易地建设费系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范的构成要件,应当产生“免除”的法律效果,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然而本案主审法官却作出了相反的论证: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16条和七部委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8条虽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

  业性收费,但该规定调整的对象是合法建设的行为人,不包括违法行为人,否则就会造成违法行为的成本小于守法成本的情形,违反立法的目的。秋实房地产公司对必须建设的人防工程没有建设,属于违法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在这里法官在上述规范的构成要件部分加入了一个新的变量,即“合法建设行为人”。唯有在符合“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合法建设行为人”两个构成要件时,才能产生“免除”的法律效果。但是“合法建设行为人”这一要件却并不当然地蕴含在规范的文义之中。在本案的评析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指出这是一种“目的性限缩”的方法。〔9〕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2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60号案例,第130页。司法裁判应当追求正义,然而这一追求必须被严格限制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10〕[德]卡尔·拉伦兹:《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44页。何谓“法律容许的范围”?笔者认为,它必须以普遍承认的法律原则作为前提;同时,它必须是透过精密的解释或者漏洞补充规则予以实现。在本案中,法官在判决中用到了“造成违法行为的成本小于守法成本的情形”这一理念对规范进行了“目的性限缩”。那么在本案中运用目的性限缩是否存在适用的前提,又是否依托于精致的技术?下文将分两部分对此展开分析论证。

  二、规则悖反:目的性限缩适用的前提

  在指导案例21号中,法官所面临的困境是,案件事实看似已达到法规范的构成要件,却不适宜产生法规范的法律效果。该种困境并非只出现在本案当中,可以说在我国的行政审判实践中是广泛存在的。笔者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编写的《中国行政审判案例》已出版的四册共计160个案例进行了分析,即发现

  其中的第32号案例(上海盈元服饰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11〕在本案中若径直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上下班途中驾驶未经年检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导致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1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173-177页。第65号案例(吕贵国诉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12〕在本案中若径直适用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8条的规定,由于拆迁人原因导致房屋灭失,当事人提出行政裁决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2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58-162页。等案件也存在类似困境。其实,学理上早已发展出“规则悖反”这一概念作为该种现象的分析工具。(一)规则悖反及其属性所谓规则悖反,是指规则对某一事实问题虽已设有规定,但依法律的内在体系及规范目的,应将其视为一种特殊情况(即适用规则的裁判结果让人难以接受),而应设置文义外的限制性规则的情形。〔13〕陈林林:《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换言之,一项规则据其字面意思可能过于宽泛,以致从正义的角度来看不应适用该条规范的情况也一并纳入其适用范围。〔14〕[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94页。需要指出的是:(1)规则悖反所面临的问题是案件事实有规则可依,只是适用规则将导致不正义;(2)规则悖反需要通过设置限制的方式来消解,该限制不属于规则文义的范畴之内。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可以归纳为法律解释、法律续造两种,〔15〕法律解释与

  法律续造的不同之处在于,法律解释只在可能的文义范围内为之;而法律续造,只在可能的文义范围外为之。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45页。法律续造又可根据续造的程度不同区分为法律漏洞补充和创设型法律续造。由于规则悖反的消解依赖于在文义之外设置限制,所以其非实定法本身(即法律解释)所能解决,而须引入其他要素(即法律续造)予以分析。由于规则悖反的解决仍攀附于规则本身,而非脱离规则之创造,所以其非创设型法律续造的对象,而系法律漏洞。更进一步,法律漏洞又有明显的漏洞和隐藏的漏洞之分:明显的漏洞是指对于某一类型事物,法律应当予以规范却没有规范,或者说有若干指示,但欠缺期待中的具体规则;隐藏的漏洞是对于某一类型事物,按照法律体系精神本应该消极地设定限制,却没有设定限制。〔16〕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规则悖反又可被纳入到隐形的漏洞的行列之中。基于此,可以将规则悖反的属性归纳为法律漏洞中的隐形漏洞问题。(二)规则悖反与依法行政1999年至2010年十余年间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四个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确立了“依法行政”作为支撑我国行政法学理和实践的价值基点。一般认为,依法行政是指行政行为只有依法而行,才能具备合法律性。〔17〕王锡锌:《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及其实现情景》,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5期。同时,依法之“法”则往往被扩张解释为法律、法规和规章。〔18〕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那么,是否意味着由于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高压线,行政机关难以径行处理须在文义之外解决的规则悖反难题呢?“这一权衡并非在任何时代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得到解决的。在人类的法历史上,存在更强调形式主义和法律安定性的时代,也存在更强调个案正义的时代。这些倾向对法产生影响,直至具体的司法判决”。〔19〕[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95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到高速发展的时代,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单纯依靠既有规范无法满足目前发展阶段中对决策时限性的要求,在一些领域中即使创设规范也会很快落后于实践的发展。〔20〕李洪雷:《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关系之再认识》,载《法商研究》2014年第2期。此时行政机关能动地适用条文的价值远大于被动地困守条文原意,因此实质合法或称正义比之形式合法或称法的安定性更能为公众接受。由此,我们对依法行政的理解也应重新定位,即依法行政不再是被动地恪守教条,而是主动地适用法律。易言之,所谓依法行政应当理解为只要行政机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于行政任务而创造性地从事行政活动,也是具有合法性的。正如学者指出的:“法规范之适用,已非单纯‘垂直的、阶层式的法解释’问题,尚须考虑‘水平的、类推式的法具体化(法创造)’问题。”〔21〕赖恒盈:《行政法律关系论之研究——行政法学方法论评析》,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200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3页。因此,依法行政与规则悖反的处理之间的张力可以得到消解,作为法律适用者的法官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也须切实把握依法行政的新内涵,通过法律适用方法促进行政机关能动地执行法律。

  (三)规则悖反在个案中的认定规则悖反的处理须以规则悖反的存在为前提,这就需要回答在个案中如何认定规则悖反的问题。拉德布鲁赫针对“实定法与正义冲突之际”的解决公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定的思路,这一解决公式即为著名的“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依据国家权力并正确制定的实证法规则具有优先地位,即使该规则可能是不公正的,并且违背大众福利。但当规则违背正义达到不可容忍的程度以至事实上成为‘非法的法律’时,它必须向正义作出让步。”〔22〕[德]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页。在这里所谓“实定法向正义作出让步”,就是要求法官着眼于具体正义,针对规则悖反创设既有规则的限制性例外。然而,该标准在具体适用时仍存在其不足之处,即这里的“不可容忍的程度”仍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需要法官在个案中予以把握。当我们将目光回到指导案例21号中时,我们发现若法官按照《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16条判决免除原告易地建设费后,将会导致自本案开始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者出于利益的考虑均以地质、地形等不宜修建为由拒绝修建防空地下室,并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后果。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48条之规定,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将用于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者不缴纳易地建设费可能导致如下后果。第一,由于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费不够,经济适用住房所对应的防空地下室不能修建,经济适用房住户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根据《人民防空法》第8条之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该条规定可上溯到

  《宪法》第29条第2款之规定:“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因此,该种后果已经达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程度,自属“不可容忍的程度”的范畴。第二,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易地修建,地方政府只得通过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予以实现。〔23〕《人民防空法》第4条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预算调整是指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24〕《预算法》第53条。预算调剂是指不同预算科目间预算资金的流动。〔25〕《预算法》第57条。由于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是重要的来源,预算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的用途,所以增设预算科目既可能增加公众的税收压力,也可能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延缓,间接侵犯到公民的财产权利或者妨碍国家各项基础事业的进展。显然,也属“不可容忍的程度”。至此,我们虽不能得出“不可容忍的程度”的具体标准,但由于指导案例21号中规范的缺陷可能与《宪法》的相关规定相抵触,自是“不可容忍的程度”的一种情形无疑,因此,《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16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8条在本案中存在规则悖反的情形可以得到认定。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二审判决书中法官仅以“造成违法行为的成本小于守法成本”作为“不可容忍”的论证尚存缺漏,因为拉德布鲁赫所谓之“正义”若以一般之理念来衡量,将导致法官认定规则悖反的权限过大。该处的正义应限定为法体系或法原则所蕴含的正义理念,法官在认定规则悖反的理据仍应在法的内部,借此保证正义与法安定性之间在某种程度的平衡。

  三、限缩技术:目的性限缩适用的依托

  正如上文所言,规则悖反的发现和认定是目的性限缩的前提,唯有在规则悖反存在处才能为目的性限缩。下一个棘手问题是,面对规则悖反时我们应当运用怎样的程序和技术去处理,易言之,目的性限缩方法应当如何操作。笔者以为,根据目的性限缩的定义,“以贯彻该规定的立法意旨,显有对原为其文义所涵盖之案型予以类型化,然后将与该立法意旨不符的部分排除于其适用范围外”〔26〕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95页。,可将其操作程序划分为两步,即立法目的之探究——构成要件之类型化。本部分即以此步骤展开分析。(一)立法目的之探究目的性限缩应当是以法律目的为要求缩小适用的范围,以确保公正的结果。诚然,仅以“目的性限缩”这一名词本身而言,立法目的就占据主导之地位,换言之,唯有把握立法目的这一价值基点,目的性限缩方法的适用方有可能。然而,探究立法目的的过程却较为繁琐,按照通说,立法目的的觅得须经如下之步骤:“法律目的,在于法律中予以明定者;有虽于法律中未规定,惟可直接从法律名称中,觅其目的者;有法律未明目的,亦无从于法律名称中觅其目的者,则必以‘逆推法’予以探求,盖法律个别规定或多数规定所欲实现之‘基本价值判断’,较为具体,易于觅致,以之加以分析、整合,不难理出多数个别规定所欲实现目的,斯即规范目的。”〔27〕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鉴于行政法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还需特别强调两点。(1)须特别重视体系性的思考。一方面行政法缺乏法典,法律规范往往分散在各个单行法的条文之中;另一方面,多元的立法主体又更加剧了这种分

  散性,一个完整的行政法规范甚至要在不同的主体制定的行政法条文中才能获得,因此体系性思考在行政法中显得尤为重要。(2)须特别重视多重目的之间的衡量。行政法归根到底是一种调控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它所面临的是复杂的社会脉络构造,〔28〕[德]阿斯曼:《秩序理念下的行政法体系建构》,林明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1页。因此一项行政法规范的目的往往是二元或多元的。在个案的分析中须通过上述体系性的思考、“逆推法”的适用以选取更需维护的立法目的。至此,我们可以将行政法规范的立法目的之探究归纳为如下步骤。在指导案例21号中,法官虽指出了“立法目的”,但并未对此进行展开论述,甚至未在判决书中言明其认定的立法目的究竟为何。但笔者以为,法官在判决书的形成过程中势必经过一个识别并确定立法目的的过程,以下即用上述方法去还原法官的这一过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不具有法规范的结构,更接近于立法说明性文件,因此在解读立法目的时,我们将其视为背景材料予以运用,而径行分析《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条即开宗名义:“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29〕当然在这里还存在一个识别立法目的条款的问题。一般我们可以通过特定的标识语与语句来识别法条的性质,如句式为“为了(为)A,B,C,根据X,制定本法”或者“为了(为)A,B,C,制定本法”可以确定为是立法目的条款。刘风景:《立法目的条款之法理基础及表述技巧》,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3期。由此,可将该办法的立法目的归纳为两项:(1)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该办法第2条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概念,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该项制度是由《宪法》第45条所规定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所引申而来的。可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物质帮助权,具言之,即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从《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首句“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这样的政治性表述中我们亦可得到相似的结论。由此,目的(2)中的一部分合法权益,即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与目的(1)呈现出一种递进的关系,即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立法目的的第一层次或称直接目的,而保护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则是立法目的的第二层次或称间接目的,直接目的是实现间接目的的手段,两者具有统合性,不存在矛盾的可能。那么目的(2)中除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之外的权益与目的(1)又是什么关系呢?逆推法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引导。《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7条、第28条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流程、购买限制,第30条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有限产权,从这些条文的意旨中可以发现,为保证更多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公民购买房屋的自由、房屋的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可以推出目的(2)中的这部分权益在立法者看来保护的必要性低于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与之相反,该办法第18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该条所规定的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2条、〔30〕《商品房销售管理

  办法》第32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第33条〔3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并无二致。由此可见,在涉及人身安全等公民人身权利的部分,该办法并未给予任何优惠政策,而要求建设单位予以严格保障。换言之,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的权重在这里大于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即保护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至此,目的(2)可以阐述为三项子目的:①保护公民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等财产权利;②保护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③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其中子目的②与目的(1)是间接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关系,可以视为一个目的的两个侧面。根据逆推法和体系性思考,立法者眼中三个子目的之间的关系是:①保护公民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等财产权利<②保护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③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二)构成要件之类型化立法目的的识别和确定为目的性限缩提供了价值基点,在此基础上,需要对构成要件进行类型化,继而将部分类型排除该规定的范畴。该过程可以表述为如下之公式:M是P(大前提),M1非M(小前提),故M1非P在这里最为核心的工作即是找到M1与M之间的那条界限,该界限是存在于原构成要件的内部,根据立法目的而划定的。表现在文字上,即是在原构成要件上加一定语,使其余部分的类型无法产生法律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8条的构成要件即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此构成要件规范上一般分为两类,即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所收取的费用;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3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1988]价涉字278号,1988年6月3日。行政性收费采职权标准,而事业性收费采服务标准。然而,对于个案来讲,这样的分类意义不大,因它并非基于法官所认定的立法目所定。在指导案例21号的判决书中,法官指出:“……但该规定调整的对象是合法建设的行为人,不包括违法行为人”,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分为合法建设行为所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违法建设行为所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继而将易地建设费排除出适用的范畴。笔者认为,法官的这一论述值得商榷。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48条之规定:“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就近易地修建。”可知,易地建设费并非违法建设行为所导致的具有处罚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它是一种由修建防空地下室义务在特定情况下所转化而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故而,这一类型化处理虽能达到法官之目的,但说理实在勉强。上文中,笔者通过对立法目的的解读,得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立法者所要保护的三种权益的位序。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两条适用标准:(1)在个案中,若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与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等财产权利发生冲突,应优先满足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2)在个案中,若公民最低水平的住房权利与人

  身安全等人身权利发生冲突,应优先保护人身安全等基本权利。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为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可以适当限制公民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等财产权益,却不能丝毫触及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因此作为鼓励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一项优惠政策,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以公民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为限。换言之,与公民人身安全等基本权利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能免除,其余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免除。由于易地建设费将用于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其可能影响到战时公民的人身安全,显然不属能够免除之列。(三)小结本部分以目的性限缩的定义为据,将该方法的适用化为立法目的之探究——构成要件之类型化两项步骤:(1)在立法目的探究阶段,须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行政法规范的庞杂性以及立法目的的多样性,在识别和确定立法目的时须借助于体系性思考和逆推法;(2)在构成要件类型化阶段,须特别注意的是,以立法目的为价值基点,划定构成要件的内在界限,而非再行添加其他构成要件。在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的同时,还审视了指导案例21号中法官适用目的性限缩的方法、步骤。总体而言,在本案中法官意识到径行适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8条可能导致的不正义,然而在法律适用技术上仍未呈现出清晰之思路,具体而言包括未对立法目的进行阐释以及未正确划定构成要件之内在界限,虽能达致相同的判决结果,但其说理部分却大异其趣了。

  四、结语

  19世纪末的英美法国家,当传统意义上的三权分立依旧为人们所追捧,社会管理事务尚未呈现出纷乱复杂之际,法官每天所从事的工作即是对法律进行严格的字面解释,1892年英国Reginav.CityofLondon一案的判决中,法官指

  出:“如果一部法律的文字是清楚的,就必须遵从它,即使这会导致明显的荒诞的结果。对于立法机关是否做了荒诞的事情,法官是无权加以判断的。”〔33〕WilllaimBurnham,IntroductiontotheLawandLegalSystemoftheUnitedStates,WestGroup,(2002),pp.51,52.然而进入到20世纪后,直至20世纪下半叶,法官们开始认为在处理一些没有为制定法所直接针对的问题的时候,可以把制定法看成是类似于普通法原则的一种法律渊源,并加以类推适用。在这一转折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却是一个案例——Moragnev.StatesMarineLines,Inc.案。〔34〕金振豹:《法律适用模式的比较考察:以德国和美国为例》,载舒国滢主编:《法学方法论论丛》(第1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今日之中国,司法一方面如温顺的小猫般不敢跃出权力边缘一步,另一方面却在判决中呈现出缺乏裁判思路的肆意和随意,难以跟上不断膨胀的行政权力和日益扩张的行政领域。指导性案例制度似为这一困局带来了一种可能性,通过指导性案例呈现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方法,为司法判决建筑一条轨道,既可以保证其不偏离轨道,又可以使其走得更远。指导案例21号中,法官所运用的目的性限缩方法让我们对这种可能性抱有一丝希望,因法官在法律存在规则悖反的情况下未束手就擒,而是采取积极的方法对规范本身予以纠偏并运用于个案。然而通过与本文所导出的“目的性限缩”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规则相对比,法官在裁判思路上的随意性、断裂性,却让我们不得不叹息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发展仍旧任重而道远。*黄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感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蒋红珍副教授和参与判例研读沙龙、浙江大学行政法判例研读会的各位师友所给予的批评指正。

篇五: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范文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一)统一了思想,把转变作风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认识上。这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领导重视是前提。作风转变的好与坏,说到底是个感情和态度问题。在这一点上,各级领导干部作了表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其次,创新载体是关键。在转变工作作风行动中,我们不看形式,重视效果,用一身干劲真抓实干。复次,强化机制是保证。在理论学习上和政策落实上都重视并且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建设。

  (二)把转变作风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民办实事上。这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其一,把精力集中在解决焦点问题。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立足群众关心的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精力集中在解决焦点问题。其二,把作风转变体现在方便群众。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群众利益。因此,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更好地方便群众,为群众服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四风”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比如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念差,“官本位”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只需对上级负责即可,不愿意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又如,当前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年轻干部的比例较大,与群众接触不多,缺乏沟通和理解,群众工作能力欠缺,经验不足。这在实际工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而下面几个方面相对而言比较突出,在“四风”方面相关问题中应该引起更多重视。

  (一)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也不能很好地坚持学习制度,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在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上,也还有提升的空间。

  (二)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比如,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得不够扎实。虽然也经常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未能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又如,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谈心交流少,主要靠听汇报和抽查,因此不够全面系统,解决实际困难不多。这些都是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四)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树立勤政优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党风廉政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少深厚的政治理论修养。这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

  2.理论与实践隔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因此也缺少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在艰苦奋斗方面,对自己要求放松了,党性修养便减弱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便少了。这不仅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而且也会助长不良之风,党的群众路线的落实必然也将受到影响。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观念有所淡化。这主要是由于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缺乏真功夫。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二)严格廉洁自律、倡导厉行节约。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一身正气。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三)加强督促检查等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慢力度,确保在勤、在岗、在状态,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树立良好形象。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提供组织保障,开创工作新局

  面。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总之,要围绕“、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反对“四风”问题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上上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从今年5月份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市委、市法院党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办公室支部的安排,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之目的。

  通过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安慰,认为自己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如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

  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今年从经济保卫处调到经侦局六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以前驾驶私人摩托车有急事时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5、自身存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身为执法者在工作任务繁重或者复杂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焦躁、心烦意乱的情绪,这样会导致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随时随地的将“五条禁令”、“五不准”印在自己的心上,表现在行动上。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

  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按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统一部属和要求,我院于2022年4月7日开始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阶段的深入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院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范文)。对参与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我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行动上做到了积极参与。坚持自学自记,写心得体会,并在4月25日的全体干警大会上和大家进行了一次以弘扬集体主义信念,不让一位同志在整顿活动中掉队为主题内容的心得交流,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进一步端正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我院整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5月11日经上级部门验收同意后,我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紧张有序地深入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

  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活动。

  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集体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问题关心不到位,工资关系半年时间还没有理顺清楚,影响到了他的工作积极性。

  5、组织纪律性不强,有时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

  自由主义的行为在我的身上还时而不时的出现,不能很好地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的篇章中列举的种种自由主义时时有所表现。这是自己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有时不能听取别人正确意见,对一些同志的善意批评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总觉得面子上拉不下来,这是自己虚荣心在作怪。比如针对自己工作方法简单,与同志勾通较少的问题,在个别谈心时有个同志就曾鲜明地给我指出来,但自己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没有做到闻过则改。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教育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思想作风整顿教育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认真反思,我觉得自己做的和这次整顿活动要求的还有一定的距离,领导讲话和法律法规不是看看、记记就行的,更重要的是把它们的精神贯穿到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我感到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敏锐性不强也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力度不够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等上级文件和要求,靠上级和党组

  拿出具体办法,没有积极主动协助党组探索问题、提出建议。在维护干警利益,关心干警疾苦方面力度不大,特别是对目前干警当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的不多,关心的不够,甚至对一些敏感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怕沾在手里不好解决。这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忘记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法院领导,首先应当关心的党的事业,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

  3、对廉洁自律在认识上还有差距

  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的关键,是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需要解决好的问题之一。过去认为zd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抓得比较紧,尤其是我们法院班子比较廉洁,整个法院队伍也没啥大的问题,所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旦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就会让一些不廉洁的风气滋长漫延,这些不正之风渗透到法官队伍中来,就会对法院党员干部产生影响。只有从思想认识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从自身严格要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法院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范文)。由于认识不高,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对各种不正之风麻木不仁,由看不惯到习以为常、见多不怪。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暴露了自己缺乏立党为公的思想。是自己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表现。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2、深入基层,集思广益,提高工作能力

  从这次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好的经验和思路只能从群众的实践中产生,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也只有在群众当中去发现。为此,作为政治处主任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干警在基层实践中创

  新,还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同志们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要把政治处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变成广大干警的实际行动。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3、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务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做人民的公仆。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当前,在政治处工作中协助各庭室妥善处理好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认真落实好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政策措施;

  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正气促工作,抓典型树形象,与干警多勾通,多交流,少批评,多鼓励,充分发挥政治政治思想工作优势,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4、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

  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

  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

  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

  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

  5、坚决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做好工作

  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

  积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真正当好参谋助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注重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

  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工作上要把自己当领导,站高点,看远点,身体力行,顾全大局;

  二是纪律上要把自己当同志,严律己,宽待人,遵规守矩,当好表率;

  三是生活上要和干警做朋友,听民声,察民意,关心疾苦,解决困难。

篇六: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2022年法院个人剖析材料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必读篇目,对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两个务必;以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审判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强。(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提职、晋级等问题上,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集体都做了什么。在从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着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三)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审判应该独立。对市委、市政府过问的案件及市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这是干扰法院独立审判。(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审理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五)在纪律作风方面,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工作作风比较松懈,在审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____年,我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

  将一次庭审笔录丢失。此案审理结束后,败诉一方当事人以此为由到处上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法官,能够依法做好审判工作就是讲政治了。(二)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不断有所滋生。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审判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四)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五)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会出大问题,丢失笔录事件的发生就是这种思想所致。三、下步整改措施随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安慰,认为自己既无参与

  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篇七: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范文

  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下面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范文。

  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范文1

  某月某日,我院思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了*院长的动员报告和动员会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肖扬院长关于反腐倡廉的9次重要讲话,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次省委组织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各种矛盾逐渐浮现,作为法院的法官,当然的要受到各种这一历史时期的影响。

  在我们法院系统确实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审判不公问题突出。有的法官素质不高、裁判不公、偏袒一方当事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以权谋私,甚至徇私枉法,贪赃卖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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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立案难、申诉难、纠正错案难问题突出。有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孤立办案问题严重,有的案件释明、判后答疑不够,案结事不了;有的衙门作风突出,工作作风拖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上访求助群众冷横硬推;有的诉讼引导、首问负责制等司法便民措施不落实;有的立案手续烦琐、申诉审查和案件再审时间过长;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故意拖案不办,使得当事人有理也要找关系,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执行难问题突出。有的法院和法官执行乱、乱执行,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有的执行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的随意中止案件、发放债权凭证,致使一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对法官监督不力问题突出。有的法院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对少数法官存在违法违纪、失职渎职问题处理不严、失之于宽;有的法院对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法官自由裁量权被滥用,法官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的问题呈上升蔓延趋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案件监督、干部协管力度不够。

  五是法院内部管理不严问题突出。有的法院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虽然有制度但没有很好的落实,流于形式;有的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有责不履、失责不问;有些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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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胆管理,不敢严格要求,对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熟视无睹或矛盾上交;有的法院纪律松弛、管理混乱,请吃送礼成风。

  六是乱收费问题突出。一些法院受驱动的影响,仍然下达创收指标;乱收、多收诉讼费、执行费;有的巧立名目乱收实际执行费和办案支出费,当事人反映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官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虽然有法院人员少、任务重、经费困难等客观因素

  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

  一是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是没有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三是缺少严明的纪律作风。四是缺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省委决定在法院系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我认为是很必要的,这次活动的开展是当前我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树立法院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次难得机遇。作为思想作风整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决心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在这次整顿活动中,尽快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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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克服怨气泄气和各种畏难情绪,全力投入到活动中去,按照院里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认真查摆,认真整改,使自己在整顿中达到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新的改观,本职工作有新的进展,自身形象有新的转变的目标。同时,在活动中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整顿活动和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范文2

  当前,面对党和政府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特别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对法院工作的新需要,我们必须努力打造“五个好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提升工作精气神,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好、保障好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跨跃、新进步。我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我们要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在队伍建设上,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面前,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是不可想象的。作为党组书记,首先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始终把“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抓在手中,认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引领党组成员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党组“顶层设计”,从学习、查摆、整改、制度建设等多个层面加强指导,不断增强作风整顿活动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目标明确、特色突出、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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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和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

  (二)在保障发展上,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在诉讼纠纷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要坚持压力面前不示弱,困难面前不松劲,压力变动力,挑战变机遇,视效率为生命,倾力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来,把功夫和劲头下到抓落实上来,把会议上说的、文件上写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不断提高干警的公信力、执行力和落实力,真正让“五个好作风”“三个好把式”成为干警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

  (三)在促进和谐上,要主动当好“三大员”,做社会和谐的服务者。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员,要通过司法裁决以及调解等方式,使矛盾双方的利益冲突趋向平衡,进而减少对立、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全力追求“案结事了”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工作效果;当好社会和谐的示范员,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做一个品德高尚、积极向上的人,不断提升自身修养,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和谐社会的表率。

  (四)在司法为民上,要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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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改进作风上要有新起色。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排解群众忧难,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以深厚的感情对待群众,以负责的态度办理案件。

篇八: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教育整顿心得体会3篇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领导动员宣讲、专家辅导讲座,参加本院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下面结合学习思考和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感受,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忠诚纯洁可靠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持续学习中培塑提高。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作为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培塑忠诚纯洁可靠品质,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路线纲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和能力素质。法院工作的特殊性质,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更多的见证了一些反面教员。这些人在身陷囹圄,痛定思痛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落伍、蜕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更深层次原因,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毛病。我理解,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理想信念是基础。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学习改造,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越是与阴暗面接触多,越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尤其注意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一次的集中教育整顿中,都要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想清理和对照检查,做到参加一次教育,思想受一次触动,心灵得到一次净化,理想信念得到一次

  升华。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永远无法忘怀,无法抹去,使我在精神上再一次得到洗礼,在信念上进一步得到升华!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始终。

  二、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__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____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苏区精神,不忘初心使命。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工作中推行和落实好,确保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做一个政治合格的人民法官。

  三、始终坚定不移强素质。作为一名基层员额法官,自觉把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全过程。一方面要牢牢把握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住党纪国法、伦理道德的底线,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就是作为法院的一个员额法官,为使自己处理的每一件案件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加强法律业务的学习和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理解,要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努力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同时有效把握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国情、民情,做到有机结合,妥善处理每一件案件,让案件的处理即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从社会大局出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让每一件案件都体现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始终坚持操守保廉洁。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法律基本素质,还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操。公正、廉洁、为民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应当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热爱审判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法官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廉洁司法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对法律和权力抱有敬畏之心。坚决守住用权的法律红线和党纪政纪底线,严格按原则、规矩和程序办案、办事情,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确保手中的公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坚持做到一心为民、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更加深刻领会到我们要忠诚为民,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检察干警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工作必须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所有检察干警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一定要有追求极致的意识,坚决克服差不多思想,就我协管的第四检察部而

  言,针对每个案件的控告、申诉、举报我们都要认真对待,件件有回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在办理案件时对不涉隐私的案件尽量做到公开听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认真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第三,要廉洁自律,树立清廉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常常反思自己,持之以恒,严格要求自己,我们每位检察干警都要慎用手中的权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要自觉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增强防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主动对过问、干预、插手案件情况进行填报,真正让三个规定成为防止检察干警被腐蚀、被围猎的铠甲。

  第四,要务实担当,积极主动作为。____总书记强调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每位检察干警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有可担当的能力,有真担当的作风。对于今年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对照上级考核要求积极主动办案,要有争先创优意识,要积极主动学习,克服本领恐慌问题,结合本次教育整顿出色地完成好自身本职工作。

  自开展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局党组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

  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下面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政法干警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____思想及____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

  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同事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领导艺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本人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的考虑和研究;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

  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考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政治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及____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____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____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导致理论水平还达不到时代要求。提高马列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思想理论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二是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

  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一名政法干警的根本要求。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的标准。但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树立的并不牢靠,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创新意识不够。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胆子不够大。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意识和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这次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使自己看清了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关键不是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就行了,关键是今后怎样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党性的要求,特别是按照____同志提出的在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督促自己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党员干部如果不保持政治上的警惕,不增强政治敏锐性、政

  治洞察力,是非常危险的。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和领会,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其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到政治上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在严以律己上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

  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座右铭,争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上是我本人在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对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剖析,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及时批评指正!总之,我将以这次整肃警风警纪、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司法行政工作再立新功。

篇九: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

  法院个人自我剖析材料:法院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法院个人自我剖析材料:法院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1、学习理论缺乏系统性、主动性。一是理论学习上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

  只限于一般性地读书,没有从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对自己要求的不高,只求写读书笔记的数量,不求质量,心得体会写的也较肤浅。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没有很好地把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所遇到的问题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不能很好地从理论上去认识、去探讨,因此,自己在考虑和安排工作时缺乏前瞻性,不是处于推着干就是忙于眼前的任务。

  三是理论联系自己思想少。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强,争先创新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很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一是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二是受一些西方思想的影响,受共产主义“渺茫论”的影响,共产主义信仰曾一度动摇,没有深刻地理会到,共产主义要靠我们一代代人的奋斗才能实现。三是群众观念较为淡薄,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一是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瞻前顾后,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或者随大流。二是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有时了解情况不多,在会议上随声附和,不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三是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走一走形式。4、党风廉政建设标准不高一是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例如,有时在盛情之下特别是中午不想回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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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太远)时,也去的邀请下,参加吃吃喝喝,放松了自己的要求。二是存在己关系不大的想法。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

  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因为自己与当事人接触少、无人行贿,在目前实惠主义盛行下,送了也白送。没有公款旅游,没有接受礼品,没有重大事项不报告的,爱人有工作,不经商,子女小。

  5、工作作风不够严谨一是工作不深入。埋头日常工作、日常事务时间较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很少发现实质问题。二是工作有畏难情绪,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自己存在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多次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掌握一些基本原理。要真正学深学透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_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重要指示,那是高级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事。认为我们这一级干部主要是执行上级批示,完成任务。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级的指示精神里就有,再加上自己日积月累掌握的那些基本观点就可以了。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对_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还相差甚远,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____理论、“三个代表”博大精深,只停留在书本上学习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些理论,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感到自己也受到了社会上对此问题的负面影响,社会上学习空气普遍淡薄,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嗅觉也跟着迟钝了。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2、对理想信念的精神领会不透。由于近几年对学习抓得不紧,对政治理论学习只求过得去做表面文章,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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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初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共产主义社会还很遥远。自己存在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不能正确地对待个人前途,认为自己没有关系,只能苦干,何以巧干,苦干等于白干,在政治部主任这个岗位上,难以提拨,就这样干算了。在这种思想的误导下,产生进取心不强,在工作上表现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创优争先的意识,使有些工作该抓的不想去抓,该抓好的也没有抓好,随大流。同时还认为自己奉献的多,得到的少,有时甚至拿自己的成绩去比别人的不足、觉得___亏了自己。

  4、对廉洁自律认识上还有差距。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的关键,是这次保持___员先进性教育需要解决好的问题之一。过去认为政法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抓得比较紧,尤其是我们法院班子比较廉洁,整个法院队伍也没啥够得上规格的违法乱纪的事,所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就会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当中来,也会渗透到法官队伍中来,同时也会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和法院党员干部或多或少都有一定影响,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成克杰、胡长清也不是从开始就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的,法院队伍中纷纷落马的腐败分子,一开始也是廉洁奉公的。只有从思想认识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从自身严格要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由于认识不高,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对各种不正之风麻木不仁,由看不惯到习以为常、见多不怪。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暴露了自己缺乏立党为公的思想。是自己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表现。5、对司法为民的宗旨缺乏力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等上级文件和要求,靠党委和政府拿出具体办法,没有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和政府探索问题、提出建议。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力度不大,有畏难情绪,特别是对目前群众当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的不多,关心的不够,甚至对一些敏感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怕沾在手里不好解决。这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忘记了作为一个___员、人民法官、法院领导,首先应当关心的党的事业,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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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理论学习,注重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我要按照“三个代表”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持___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从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出发,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出发,从保持___员先进性出发,加强学习的自觉性。除了参加本院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本院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天要抽出一小时学习理论,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每年写出两篇联系工作实际的比较有质量的调查报告或论文。

  当前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正确使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要重点研究如何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保持___员先进性指导工作。

  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践行“三个代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基层,集思广益,提高工作能力从这次保持___员先进性教育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作,要抽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干警多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正确把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各种意见中梳理出代表绝大多数干警根本利益的意见,排列出最能反映绝大多数干警愿望和要求的问题,作为制定决策的依据,确定工作的方向,反过来还要把政治部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变成广大干警的实际行动。落实好案件质量和岗位责任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主动让干警参与政治部工作的决策。群众的智慧是党的智慧的源泉,好的经验和思路只能从群众的实践中产生,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也只有在群众当中去发现。为此,我们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全院干警在基层实践中创新,还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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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3、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务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立党为公、司法厅为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做人民的公仆。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将“三个代表”落到实处。当前,在政治部工作中协助各庭室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认真落实好为民、利民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金钱美女和灯红酒绿的考验,经受住各种裹着糖衣炮弹的袭击,应“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勤政、廉政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按照江总书记的“五自”精神要求自己,做干警的表率。5、坚决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做好工作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好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加强班子成员业务理论培训和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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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注重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到位不越位,多做补台工作。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努力做好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工作。

  通过这次保持__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一定要正确对待组织的帮助,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决心牢记党的宗旨,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___员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为城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和建设小康城区、富裕城区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法院个人自我剖析材料:法院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从今年5月份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市委、市法院党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办公室支部的安排,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之目的。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安慰,认为自己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如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今年从经济保卫处调到经侦局六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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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

  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以前驾驶私人摩托车有急事时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5、自身存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身为执法者在工作任务繁重或者复杂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焦躁、心烦意乱的情绪,这样会导致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____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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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自信。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

  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____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____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3、随时随地的将“五条禁令”、“五不准”印在自己的心上,表现在行动上。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___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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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个人自我剖析材料:法院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按照县委办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通过近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检查,我对个人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切实感觉到自身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现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自我剖析。一、存在的突出问题1、自身素质能力有差距。作为办公室的秘书,感觉自身的综合能力还比较欠缺,与办公室的其他同事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工作经验比较缺乏。我进入县委办的时间不长,对我而言,各项工作尚处在熟悉和入门阶段,工作的角色刚刚定位,工作思路还比较局限,工作经验还不足。二是理性思考的能力不够。督查室工作繁杂、人手少,很多时候思考问题、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积累还不够,有力不从心的感觉。2、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虽然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较强,但工作作风还不够大胆。大多数时候还仅立足于传统的工作方式,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自己的视野不够宽广,思维较为局限。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矛盾,还缺乏有效的办法,有时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有畏惧和泄气的情绪。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没有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熟悉与了解情况,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还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工作时会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错。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1、平时疏于学习,自身积累还需增强。一年来,对于自己的工作已经逐步了解和熟悉,但是,对于整体工作而言,自己所理解和掌握的还很有限,还需要自己不断学习和提高。2、无私奉献意识不强,工作作风还需务实。工作中经常接触的问题很多,但是依靠自身很难解决,致使自己常常感觉很矛盾,很多问题靠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决,经常会产生畏难情绪,急躁心理。在工作的敬业精神,务实作风方面,自己还有很大差距。三、今后努力整改的方向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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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的重要文献,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加强业务学习。作为办公室的一员,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操作的程序性、规范性、严肃性,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务实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做服务人民的表率。一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提高业务能力,使自己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办公室工作的发展方向,更好地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尽心尽力完成督查室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二是树立务实形象。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矫正思想偏差,把工作作为乐趣看待,不断充实工作内容,要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3、坚持廉洁奉公,提高自身修养。一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反省自己,勇于正视错误,真正做到“理想常在,信念常驻,宗旨不变,本色不褪”;二要从小节做起,严于律己,自觉保持廉洁情操,做到干干净净办事。古人云:“惟先自律,方能律人;惟贤惟德,方能服人。”我将继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接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投入的精神,更踏实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三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从加强经济知识、历史知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入手,增强理论修养和政治敏锐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清思路,看准目标,培养坚定和执着的信念。同时作为办公室一员,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要与奉献相伴,准备做出更大的努力和牺牲。要注意时刻正已正身,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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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法院个人剖析材料(精选多篇)(一)

  按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统一部属和要求,我院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阶段的深入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___”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___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参与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我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行动上做到了积极参与。坚持自学自记,写心得体会,并在___月___日的全体干警大会上和大家进行了一次以弘扬___主义信念,不让一位同志在整顿活动中掉队为主题内容的心得交流,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进一步端正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我院整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___月___日经上级部门验收同意后,我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紧张有序地深入开展了以___法治理念教育和___荣辱观教育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活动。

  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___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___”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___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___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___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___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___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

  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___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问题关心不到位,工资关系半年时间还没有理顺清楚,影响到了他的工作积极性。

  5、___纪律性不强,有时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___的行为在我的身上还时而不时的出现,不能很好地接受___纪律的约束。___在___的篇章中列举的种种___时时有所表现。这是自己___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有时不能听取别人正确意见,对一些同志的善意批评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总觉得面子上拉不下来,这是自己虚荣心在作怪。比如针对自己工作方法简单,与同志勾通较少的问题,在个别谈心时有个同志就曾鲜明地给我指出来,但自己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没有做到闻过则改。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教育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作风整顿教育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认真反思,我觉得自己做的和这次整顿活动要求的还有一定的距离,领导讲话和法律法规不是看看、记记就行的,更重要的是把它们的精神贯穿到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我感到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敏锐性不强也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力度不够在___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等上级文件和要求,靠上级和党组拿出具体办法,没有积极主动协助党组探索问题、提出建议。在维护干警利益,关心干警疾苦方面力度不大,特别是对目前干警当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的不多,关心的不够,甚至对一些敏感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怕沾在手里不好解决。这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忘记了作为一个___员、人民法官、法院领导,首先应当关心的党的事业,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

篇十一: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P>  2022年法院办公室作风纪律整改方案——办公室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整改方案根据院党组的安排,___月___日,办公室___全体成员进行查摆问题,每个人都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交了书面的剖析材料。经过剖析,我室人员认识到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方案如下: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继续认真学习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___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坚决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个人私欲不膨胀,思想道德不滑坡,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抓好对业务的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真正不断提高自己。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践行“___”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加强___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从小事做起,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要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三、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大局。牢固树立___法治理念,以服务大局为重,主动为人民司法,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为领导服务,为

  各业务庭服务,为当事人服务,以我们的真诚和热情,共同做好后勤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有效促进全院的发展。

  四、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要改变观念,打破常规,运用现代化的方案和创新的理念办公,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将创新意识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立足岗位,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我们将做到。认真及时处理各类文件的传递、阅文、办理。

  不断提高会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加强安全及车辆管理。保证全院网络正常运转,努力实现办公室自动化。努力做好各项后勤服务,保证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全室人员将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做到公正、廉洁、自律,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开拓进取,积极主动献身法院工作大局,为人民司法。第二篇。办公室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整改方案大全办公室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整改方案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按照《___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办公室在认真___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___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市政府《___严肃纪律强化行政问责切实转变作风__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通过___开展广泛讨论、深刻自查和征求意见活动,深入查摆了在大局意识、责任意

  识、效率意识和纪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了整改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

  一、对照检查出的问题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强。例如在卫生管理方面,在清理好自己卫生区域的同时,没有及时督促其他单位搞好卫生,留有一些卫生死角,影响了整个单位卫生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是效率意识不够强。对于领导安排的事情,能够较好地去完成,但是领导尚未具体安排的工作,预见性不够,没有提前想到,超前工作。三是纪律意识不够强。个别干部职工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脱岗串岗的现象。四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服务科室,思想还不够解放,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的意识还有所欠缺。

  第三篇:纪律作风整顿整改方案“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整改方案

  新闻网络中心自___月___日学院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___科室人员按照活动的要求和安排,积极投入到这次活动中,___日下午进一步学习讨论了书记的动员报告精神,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科室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范本),认真查摆了在思想、纪律、作风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其成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达到科室人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一、查摆的问题及成因一是满足现状,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满足于过去已取得的一些成绩,在如何围绕推进我院和谐、稳定、发展总战略上,抢抓工作机遇的意识不强,缺乏争创一流的勇气和敢闯敢拼的干劲。

  二是理论学习时间少,主动服务意识不高。往往以近期业务任务比较重为理由,没有主动抽出更多时间静下心来___科室人员学习,只是按部就班地___职工参加学院___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

  三是工作纪律要求不够严格。由于上下班考勤都是学院统一管理,放松了对科室人员纪律考勤,致使个别职工偶有迟到、早退现象。

  四是工作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1项,工作中经常是按照科室目标,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与领导要求有差距,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针对科室工作中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要求科室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教育他们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勇于奉献,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工作要在“精、细、严、实”上下功夫,有条不紊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室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强化团队精神,提升思想境界。加强科室团队精神的教育,培育科室人员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因为一个科室就是一个团队,科室人员有着同一个思想和目标,就是为科室和学院争光,并为着这一

  目标努力奋斗,充分发挥团队堡垒作用,精诚团结,最终取得好成绩。

篇十二: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P>  答辩迟到检讨书(通用10篇)

  答辩迟到检讨书(通用10篇)在某件事出现差错以后,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相同情况,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检讨,请注意写检讨要把原因讲清楚。相信大家又在为写检讨书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答辩迟到检讨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答辩迟到检讨书篇1尊敬的老师:我怀着十分的愧疚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对在此次开题答辩时的迟到进行自我检讨。今天我迟到了,在这里我为我的行为做一个深刻的检讨。今天早上,我因为上学前去厕所,耽误了上课的时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一名学生,按时上课是我们分内的事情,但是我却没有好好做到这一点,严重影响了其他同学上课。其实本来我完全可以按时到达学校的,如果我能够早点做好上学前准备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迟到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甚至可以有很多的理由来迟到。但是作为一名学生,按时上课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那些迟到的理由都是为自己的错误开脱的行为。这些个开脱只会让我们对小错误麻木,导致屡教不改。我们实验室的坐班时间是从早上八点半开始的,而答辩而是八点半开始的,而我大约是早上八点三十五到的,迟到了五分钟左右。对此我表示十分的抱歉。这是因为在答辩的前一天晚上,我由于改论文改到凌晨四点多才去睡觉,定了早上七点半的闹钟,但在闹钟响后由于太困了,所以我按掉后又躺了一会才起床,因此才迟到了。解释这些并不是为了说明我并没有做错,只是想说明我并不是故意要迟到的。迟到的确是迟到了,我的确是不应该在闹钟响后又放纵自己又躺了一会,这是不对的,在时间上我没有做到严格的要求自己,影响老师们的正常答辩工作安排也对其它同学正常坐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此我表示十分的抱歉。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

  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生活涣散的必然结果。对此我感到十分的不应该,我深刻的反省过自己,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会更加注意,不会因为一时的疲劳而对自己放松了要求,一定不给大家带来麻烦。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2尊敬的老师:今天由于我犯得错误,所以只得在这里写这份上班迟到错误检讨书。其实,我也一直认为上班迟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定结果,这种不良思潮的最直接表现就是自由散漫!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此刻,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凶险的倾向!假如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我对我个人迟到所犯下的这个严重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比遗憾,感到非常可耻,感到无以复加的懊悔与悲痛。虽然,今天迟到的确是个意外,但是我不需解释什么,因为从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好习惯要坚持,好风气要发扬。前段时间我做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我很欣慰,同时干劲也更足。怎么能让这一次小小的意外影响到我的积极性呢。通过这一次迟到,我会认真反省,深刻思量。我会以此次的错误检讨书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做到决不迟到,决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不做让领导失望的事,同时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熟悉,强化

  我的时间观念。最后,我想说,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写下这份上班迟到错误检讨

  书,表示我对迟到的不良行为,已经有了深刻熟悉改正错误的决心!在写这份错误检讨书的同时,我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错误,我感到非常愧疚!

  请组织考验我。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3尊敬的老师:花自飘零水自流,一次迟到,几次忧愁,此恨难消在心头,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就在风和日丽,似水柔情的一个早上,不幸的我不幸的在迟到铃刚响过后不久不幸地迟到了,并且不幸的在别人的记录上留下了我不幸的名字,很不幸的把上学迟到的光荣传统从高二带到高三。这次迟到违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教育管理体制,影响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此乃不忠,一罪也。又有辜负了伟大祖国十三万万衣食父母之殷切希望,此乃不孝,二罪也。还让班主任老师为此事殚精竭虑,寝食难安,人比黄花瘦,此乃不仁,三罪也。最后还要麻烦在座同学费时来检阅本之所做之检讨,此乃不义,四罪也.综上所述,尔等乃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辈,本该身首异处。所幸生在改革开放春风所沐浴的现代化文明社会,才苟全一命,阿弥陀佛!无奈,造化弄人,天亡我也。俗语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又是一个风和日丽,似水柔情的一个早上,不幸的我又一次在迟到铃声响过后又一次不幸地迟到了、并且又一次不幸地在别人的记录上留下了我这个充满不幸的名字。如果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放在我面前,我一定不再迟到,不能待迟

  到之时再去反悔莫及,人世间最无聊的事莫过于此,如果诸神赏我这个面子,给我把这个机会加上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4敬爱的老师:对于我集体活动的迟到,我感到十分的难过和抱歉!我知道我们中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强调的是集体主义,然而我却因为自己的自私和懒惰耽误了大家宝贵的时间。我深刻的认识到那是错误的行为,这不但对同学老师造成了一定时间上的损失,而且也十分的不利于我自己未来的人生的发展,当然迟到并不是正真问题的所在。关键是,从这件事情也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和品质。因为社会不是学校,在学校里也许只要写封检讨就能解决问题,可是试想,若是走上了社会,参加了工作,我也像上次那样马马虎虎,不把上级交代的事情不放在心上,那么,轻则可能会被领导开除,而重则……可能会造成我所在的公司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从时间本身上来说,十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曾经有人问比尔盖茨,假如地上有一百美元,你会去捡吗?他十分坚定的说,不会,因为在我捡钱的那俺一瞬间,我已经赚了100万美元。我想,捡钱的一瞬间才多久?就能赚100万美元,那么十分钟呢?能赚多少?而假如浪费了这十分钟,所损失的钱是多少,我们无法估量!再假如以后我成为了一名医生,在病人急需医治的情况下,我也像上次那样迟到十分钟,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就是,一个生命的消失,而那样的话也就等于是在间接杀人了不是吗?而且,我知道,在国外,尤其是日本,他们几乎所有公司里的员工都是昔时如金的,在他们眼中时间就是生命,浪费时间就是在慢性自杀!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最公平也是最无法挽回的东西。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我们每个人都懂,从小就不

  断有老师这样教育我们!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

  答辩迟到检讨书篇5尊敬的王老师:您好!我因为上课迟到,我感到非常后悔,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

  全是因为不认真,不明确自己的学习任务,思想认识还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但是这个处罚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无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罚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后悔莫及。

  我没有一点悲伤的接受了老师的处罚——反省一天,这一天我明确了自己错误,在静静的思考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的行为是不对的!

  思想上,我重新检讨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触,交流。

  纪律上,现在我一定要比以前要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严格的约束,不但能遵守校规校纪,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学习上,我可以不避困难,自始至终为掌握更多知识,使自己的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我想再对我的行为做一个检讨,我带迟到是不对的,同时还影响了同学们,大家在同时看着我的时候我的感觉也是痛苦的,同学们有的惊吓,有的愤怒,有的嬉笑,我完全浪费了大家的宝贵时间,我是个对自己和对他人不负责的人,我有愧与大家!

  但我深深明的到: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此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

  己。迟到对我们的学习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迟到短信也是我们学生的

  大害。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老师作出最深刻的反思和最

  深刻的检讨。并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

  答辩迟到检讨书篇6尊敬的老师:在此我怀着万分沉重的心情向你做出深刻的检讨。以前的检讨,

  班里的老师批评我不够深刻,没有触及灵魂深处。为此,我首先重新学习了《学生守则》,一条条地对照检查,我严重违反了很多条,真是晚节不保。我早就有了深切感悟,痛定思痛过后我决定洗心革面,立志从新做人。

  通过这几教训我明白了不管有任何理由,逃课是错的。就算是在寝室忙者做题,逃课是错的。就算是给学院作贡献,逃课是错的。就算为了看火炬,逃课是错的。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逃课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逃课的决心。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就像老师忙着点名一样,本职工作不做好,还有什么理由?逃课是错的。所以我应该检讨!其实我真的不想旷课,我也知道自己不对了,不信我说给你看,因为我写好检讨书了。守时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大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我旷课一天课,那可是一天的课,反映出来了不少问题!这不能成为我旷课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歌德也说,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

  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古往今来,多少开明之士,比如春秋时期,有个叫李离的司法官,

  李离就这样死了,在他面前,我岂能不惭愧,恨不得替他受了这一剑!现在,我正处在party对我的考验之中,party教育我们……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

  答辩迟到检讨书篇7县委办:20XX年XX月XX日上午9:00,县委在XXX大会议室组织举办

  XX讲堂(第X期)专题讲座。我局参会人员是分管宣传工作的某同志,因XX日中午,XX州XX局项目推进工作检查组要来县XX局检查,XX分管XX项目建设,因该同志在办公室准备汇报材料,临近开会时才走路赶往会场,导致开会迟到,该同志没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在此我作深刻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对干部职工管理放松了要求,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造成的后果,是单位作风不够严谨的结果。认识到开会迟到本身是不重视县委县政府关于会议纪律规定的表现,不仅仅代表迟到会议个人,还代表民政部门的形象,这种行为不但在全县造成不好的影响,而且给单位形象造成了影响。

  我单位存在没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我认为这说明了我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上做得还不够,导致班子成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对工作的责任心不够,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存在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整改落实。

  我将以本次检讨机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个人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切实取到模范带头作用,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在此,我对单位班子成员没有严格遵守县委县人民政府会议纪律

  深感抱歉,同时也感谢县委能给我单位检讨改过的机会,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严于管理,强化单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以良好的形象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8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今天我上班迟到了xx分钟(迟到时间)。这对我来说是个意外(此处可补充一些迟到的具体缘由)但对公司来说是个不好的影响。虽然我家离单位较远,但我总是能够安排好出行的时间,确保提前或准时到单位。一方面,这反应了一个员工的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另一方面,这会给同事和部门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其实,我只要将闹钟调早10分钟,就可以避免迟到,可是我却没有这么做,归根到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今天的确是个意外,我不需解释什么,但从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好习惯要坚持,好风气要发扬。前段时间我做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我很欣慰,同时干劲也更足。怎么能让这一次小小的意外影响到我的积极性呢。通过这一次迟到,我会认真反省,深刻思考。感谢公司领导给予我这一次自我总结的机会,我会努力改进的,奥运的口号是更高更快更强,我也会不断进步的。请组织考验我。此时此刻,我流着眼泪,带着无比悔恨的心情,默默地想:我个人的这次错误,与其说是错误,不如说是罪行是的,我是在犯罪啊!如果公司每位员工都像我一样迟到那么几小时,全体员工加起来就会迟到好几十个小时,我们一天的工作就不要干了如果我们每天都这样,

  那我们一年的工作也就不要干了如果我们每年都这样,公司也就会从地球上消失,这是多么严重而可怕的后果啊!由于我个人迟到那么几十分钟,就有可能导致全体公司员工丢掉饭碗,就有可能导致一个好端端的很有希望的公司垮台,想到这里,我的心在流血,也逾发为自己所犯下的严重罪行感到追悔莫及。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9尊就的老师:您好!我对我第十四周早读迟到了三次深感歉疚和遗憾。歉疚的是我又让我们班荣誉受损,遗憾的是我又要再次为类似的事情遗憾。我知道一个人在错误面前,任何解释的理由都是令听者生恶的借口。所以我并不想对我早读迟到的事做什么解释,在这份检讨书里,我初衷纯粹是为了忏悔。但是一份诚挚的忏悔不应该是洋洋洒洒的一大篇所谓感人肺腑的词句荟萃,让人读后深受我得拳拳歉意所动,从而达到被谅解或同情的目的。在再次地反省和自我拷问中,我领悟了不少,感触良多。在我看来,忏悔和被谅解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在检讨错误后觉悟了什么,又做了什么。第欧根尼·拉尔修在大白天打着灯笼上街,人们不解便问他为何大白天也要点灯,他答:“喔,我正在找人啊。”我颇有同感。经过前段日子的反省,我悟到的第一点是,早读迟到影响了班的考勤出勤率,而早读作为学院考察一个班综合测评的重点,早读出勤率低了,班的综合测评分数也就低了,这样班想争取什么荣誉奖项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之类的,就会受到影响。所以我迟到犯下的错误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我们班的荣誉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深感愧疚,我对不起我们班,我不应该因为我个人的错误而让班集体的荣誉遭受那么大的损害,我在此再次表示我的

  歉疚和遗憾。我要对我的行为负责,对我的错误负责。我衷心地希望我可以做出一些弥补。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答辩迟到检讨书篇10尊敬的辅导员:您好!在此,我怀着非常沉重的心情向您做出深刻的检讨!身为一名大二的学生,还要为迟到而写检讨书,觉得十分的无奈和后悔!今天写下这份检讨书,是对我以后不再迟到而做出的信心。不晓得是您荣幸还是我不幸,第一次迟到就被点名了,但无论如何,冲撞了学院的铁律,就要承当起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我能够保证,迟到,仅此一次罢了,绝对不会有下次。我不再是小学生了,自己的学习跟本人的将来我很明白,思维上的觉醒仍是很强烈的,你感觉到了,不是吗?500字的检讨书我当初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也不想为自己的迟到找更多堂而皇之的理由。如果还想要听我说什么迟到犯下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学校的话,那辅导员着实是太不给力了!假如我是惯性迟到,或者我会昧着良心说那些书面语,但仅仅一次的迟到,而我自己也知道迟到的不好了。特懊悔迟到的,课就少听一点,而后整节课就似乎缺了点什么似的。所以为了自己的测验还有未来着想,我也不允许自己再次迟到了!迟到了又要被您罚写检讨书,连我自己也认为很幼稚,毕竟我是大二的学生了!中国的教导轨制就是:犯了毛病,就要作检讨!所以,既然活在中国里,身为中国人,是要继续传统的!今天我迟到了,犯了错误,所以我向学校,向辅导员,也向自己作了深刻的检讨,愿你们能原谅我犯下的错误!我也向你们保证,当前再也不会迟到了!固然神马都是浮云,但我的保证绝对不是浮云,是有举动证实的!

  最后,盼望辅导员接收我如斯深入的检查,并能谅解我所犯下的过错!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20xx年x月x日

篇十三: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P>  2022年关于市法院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XX年,XX法院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XX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全力做好组织动员。成立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办公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部署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并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工作指导和调度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第一时间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各环节工作迅速启动、有序推进。全面实行“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在X家权威媒体上发布中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公示》,并安排专人汇总整理、分类办理。

  二是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政治教育为引领,XX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集中学习。以党史教育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参观学习等活动,扎实开展“XX”活动,凝聚坚定理想信念的精神力量。以警示教育为利器,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为全体干警做廉政教育辅导报告,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以英模教育为激励,推选XX同志参加全省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跟班学习找差距、立足岗位创一流以及“三优一先”“青岛最美法官”评选活动,引导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做好思想发动,共有XX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了问题。按照“五必谈”要求共开展谈心谈话XX人次,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XX条。组织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共发放报告表XX份。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向XX名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的干警宣讲政策、核实情况,并逐人建立台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围绕X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

  四是深入进行线索核查。核查群众举报线索X件,倒查涉黑涉恶案件X件,评查重点案件X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X件,排查智能化大数据近X万条。配合监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自觉接受队伍建设专项巡察。

  五是全面整治顽瘴痼疾,建立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动真见效的重要措施。明确整治范围,共排查出顽瘴痼疾问题X件。针对发现问题建立了顽瘴痼疾销号制度,确保一个不漏,排查出的X件顽瘴痼疾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制定了《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关于严格落实任职与诉讼回

  避制度的实施意见》等X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司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顽瘴痼疾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院党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中国特色社会义法治理念”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一把手”带头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共召开党组会研究管党治党工作二十余次,确保全面从严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制定《党组研究审判执行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应当提交党组讨论研究的重大案件和审判执行重要事项,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以及《关于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的意见》,推动形成项目化、系统化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认真开展政治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重大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三)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

  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全年晋升行政编干警X批次共X人,其中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X人、晋升员额法官X人、晋升公务员职级X人。晋升事业编干警X人,其中选拔处级领导X人,晋升事业编职级X人。

  一是严格选用程序。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中,XX院及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公开岗位职数和进入范围人员名单,严格资格审查,落实“凡提四必”要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酝酿、推荐、考察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是突出选用标准。紧紧围绕好干部标准,真正把政治可靠、能力素质过硬、群众评议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素质,将政治素质作为考察选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注重在关键时刻,在重大事件中考察干部的信念和担当。管理和运用好领导干部整治素质档案,将其作为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抓手,对干部政治素质全面考核,确保选用的干部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突出工作实绩,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民主评议不过关、工作实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深入开展“三述”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进行“三述”,并将“三述”报告作为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指标存进档案。突出专业化能力,在选人用人标准上,将专业化摆在重要位置,在审判部门领导干部选用和法官等级晋升上,围绕法律事务的处理,办案的质量、数量、效果,司

  法理论调研等因素,全面评估审判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四)注重选培结合,着力提高政法干警能力素质

  一是开展轮岗交流和挂职,多维度锻炼而培养干部。继续开展区市两级法院的上下挂职锻炼的工作,派遣XX院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任法官。今年我院共有XX名干警进行了职务调整和轮岗交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摸底,对X名法官助理进行任职回避调整。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用力度,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有所改善。按照市委《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纲要》,今年选拔晋升了一批相对年轻、业务能力强、拼搏干劲足的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庭处长队伍的活力。三是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载体,拓展培训渠道。利用“法官网络学院”网络平台开展教育培训;将具有代表性的庭审示教录像,制作成视频教学资料,供全院干警学习交流。制定了《关于对青年法官助理实行导师式指导培养的实施意见》,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法官助理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改进作风

  一是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院党组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任的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的发生,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全面清理违规兼职问题,建立辞职、退休法官承诺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法官配偶、父母、子女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个人报告制度,去年以来共对X名法官助理进行任职回避调整。三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折不扣开展市委巡察整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党组决策督办、党建督导检查等制度规范。强化XX热线服务职能,努力解决联系法官难等问题。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持续开展年底限制立案、存案不移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加重群众诉讼负担。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班子成员的思想观念与之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思想解放不够彻底,观念变革不深。党组抓审判管理、资源配置的能力有待增强。司法体制改革面临深层次问题和困难,需要以更大担当、更大魄力去解决。

  二是年轻干部培养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在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缺少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是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干警整体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与XX人才的需求还有差距。X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市乃至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

  四是在纪律作风管理上还存在宽松软现象。个别党员干警对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差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等。

  三、下步打算

  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取得新的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发挥理论学习“三级联动”机制效果,让理论学习真正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切的年底限制立案、存案不移、联系法官难等作风问题,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基层法院班子协管等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强化中层干部组织力执行力建设。在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时,重点看是否善于统筹协调、组织管理,能否能把庭处人员组织动员起来,打造过硬团队。重点看是否敢于担当、善抓落实,能否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是巩固好教育整顿成果。以学习贯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精神为契机,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篇十四: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P>  法院思想作风整顿剖析材料自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自身能够按照市委、市法院党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办公室支部的安排,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一、主要问题到法院上班近两年的时间里,在院党组、办公室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较为认真地完成了领导交办、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但是对照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的实施方案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往往以近期信息报送任务比较重或正在赶写材料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也比较少。经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多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常常是需要什么学什么,急用什么学什么,碰到材料才找依据、查资料。没有系统地学习一些现代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不能高质量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特别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够深刻理解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内涵,对于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二是业务功底不扎实,文字水平不高。自己以前在在部队工作,虽然对材料工作有所了解,但也只是只知皮毛,文字水平、写作能力还处在一个低层次界面上。掌握知识不全,尤其是对一些部门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导致所写文章华而不实,有时写作片面依靠网上或现成文稿材料,不愿作深入思考、东拼西凑、文稿质量不高,由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对领导分管部门不了解,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对全局性的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虽然自己目前写得只是一些比较小的材料,但也还颇感吃力,甚至成型的材料连自己看了都不是很满意,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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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经过剖析,自己感到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由于未能做到系统研读原著,在其精神实质的掌握上又不求甚解,思想理论素质未能得到有效提高。因而不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很难有所创新,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理想信念有所动摇,在工作上出现干劲松懈,工作责任心、进取心下降的情况,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同时,总认为自己在部队时曾经从事材料工作,有一定的基础,足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对更新知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二是认识上存在偏差。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对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内容已比较熟悉,思想上逐渐产生了厌倦情绪,认为办公室工作无非就是写写简报、搞搞材料,外加做一些服务保障工作。少做了对大局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多做了也成就不了什么大事业。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有时甚至流露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体会不深,总感到从事文字工作太辛苦,从而导致有推、拖、等的思想,降低了自己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事实上,在新形势下,法院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作为其一名工作人员,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如何为法院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提供决策的依据,是很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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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文字工作要在“精、细、严、实”上下功夫,细心认真,有条不紊地处理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在进一步加强学习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紧迫性,要真正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不懈。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仅学理论,同时还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历史知识。二是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作为市法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我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助手意识。通过与基层法院的沟通,了解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的状况,热心为其提供帮助和指导。加强与市法院各部门联系,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院领导提出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三是搞好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法院建设的需要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总之,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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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领导分配给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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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法官对照检查材料

P>  邬光明等五人违法违纪个人剖析材料

  为扎实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7月25日上午,襄汾法院召开关于邬光明等5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平主持会议。

  会上,襄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雷明带领全体干警学习《关于邬光明等5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襄汾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继红宣读了《襄汾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活动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工作部署。

  襄汾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高双印传达市委书记闫晨曦、市纪委书记杨红梅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

  一是要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要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信仰,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要以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要强化对反面典型案例深入思考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三是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要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强化纪律,塑造优良作风。要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各项法律法规,强化

  监督制约,打造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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