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11篇

时间:2022-05-14 12:50:01 浏览量: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11篇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1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元,试用期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愿签订本标准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 名担任 工作。

第三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

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 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

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4

劳动合同关系建立于实际用工之日,故而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不一致的,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以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5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 性别: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达到______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_________ 种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乙方相应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第九章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条 以下文件或协议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盖 章) 乙方:________(签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6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佛山市区路房屋(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该房屋建筑面积计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元)作为房屋押金(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若发生与该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二)负责对房屋结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按规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使用上述承租的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拆除房屋内外的设备;不得超荷载使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索赔损失: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三)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以上;

(四)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第七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满后,如要续约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自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四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9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10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劳动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法对劳务工合同的规定篇11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 乙方( 企业 )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 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 (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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