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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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3篇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写写帮文库  第一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支委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3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13篇

篇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写写帮文库

  第一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支委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决议。3、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讨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

  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1、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议汇报。2、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3、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五、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

  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议事范围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

  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2、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

  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二、议事规则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

  

篇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四)会议程序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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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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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篇三: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一)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四)会议程序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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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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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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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四、议事规则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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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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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第三条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要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任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党支部决议的督办。

  第三章会议内容第八条党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

  3、安排部署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审定依照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推荐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7、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基层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协商一致。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第十五条执行决议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当场宣布,并指定专人

  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

  书起草,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施,党支部书

  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决定执行情况。党支部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因。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第十七条坚决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权威。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会后不得发表违背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支部决定的,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第十八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分工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团结统一,形成党支部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意见和见解,同时又要善于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各种意见,自觉接受集体的监督。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督

  促和检查。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

  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露散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定期检查分析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党支部织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篇五: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

  相关要求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求进行部署。二是

  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或者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3、划拨给乡镇项目扶持资金、思想汇报专题部门基础设施费的决定。

  的三重一大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三重一大情况(一)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15次,研究干部任免1次,重要事项15次,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中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目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地质灾害建房、计生整治等项目推进工作等事项上均经过乡党委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乡敬老院老人宿舍招投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的。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20__年我乡拟提拔干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事前,对所有新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新上任的干部,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迅速适应了自己的岗位,为我乡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执行重特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项目工作制度,针对抗震救灾的工作实际完善《__乡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新制定并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便于监督。坚持四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监督电话。

  20__年至今我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关采购由乡财政所统一审核,大宗采购必须由乡党委会议通过决定,非建设性项目投资2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都要经集体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1、各项制度有待完善;2、报告制度还需加强;3、档案的整理还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安排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乡的贯彻落实。2、完善各项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3、强化监督机制。

  

  

  

篇六: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①程序图解

  ②落实规范(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

  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掌上文秘微信公众号)

  (4)落实要求: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篇七: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XXX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的情况汇报

  2017年,XXX党支部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化“统一活动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支部周围,有效的增强了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现将公司党支部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工作法(一)运用好支部党员大会“四步工作法”,发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1、XXX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指示,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表彰和处置党员等重大问题。一年来公司党支部共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4次,确保党中央的政策法规、政令文件以及支部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支部改选、民主评议等重大组织生活中来,充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1

  2、XXX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支委会确定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并对议题提出初步意见;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及时向党员公布,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今年,公司党支部利用党员大会,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了镇江市市委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1位预备党员转正和1位吸收为预备党员事宜,围绕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举行了“三同小组”课题汇演,将支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转型发展紧密结合。

  (二)运用好支部委员会会议“四步工作法”,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1、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党建工作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XXX党支部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评先评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状及任务清单的制定、党员发展等事项召开支委会,部署全年重点工作,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党支部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带领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2、在会议前,党支部书记与各位委员沟通后,首先确定会议内容和时间,支部委员根据具体情况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沟通交流;会上,围绕内容一事一议,贯彻民

  2

  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以表决的形式作出决策;根据支委集中决策结果,由党支部书记进行具体分工,各委员着手抓落实,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决策结果真实有效。

  (三)运用好党小组会“三步工作法”,发挥党小组的组织作用。

  1、公司党支部共划分了三个党小组,结合公司工作的实际,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小组活动。支委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排进党小组,认真参加党小组活动。一年来,党支部开展小组活动12次,在党员教育、评议党员、征求意见、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党小组的组织前沿作用。

  2、结合支部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党小组组长确定会议议题和方案,提前通知本小组党员,围绕议题,党小组组长组织党员充分讨论,统一思想,并归纳讨论情况。2017年,支部各党小组组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准备会议,征集党员和群众意见,全体党员在党小组会议上首先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党群“三同”小组开展课题研究,从维修维保、人力资源管理、存量资产、绿色建筑、会计核算业务、工程造价管控六个方面进行讨论,形成成果。

  (四)运用好上党课“四步工作法”,发挥党员的教育作用。

  1、公司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坚持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

  3

  长庞讯同志以《防“三区”,促“四融”,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为题给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党课;9月25日,党支部书记魏蔚同志为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干部讲解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的几点认识,并强调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此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合格党员,树立起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支部委员纪鹏、周茂林分别结合党的十九大和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2、不仅仅是支部委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为了使党课形式活起来,普通党员也走上讲台,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问题、确定课题,为大家呈现了一堂堂精彩的党课,9月29日,XXX发展对象李天逸向XXX党支部和九华集团党支部汇报了“双维双优”研究课题,破解业务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党建促共建,以共建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利用每月20日的“党员统一活动日”,普通党员领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了《2017年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通知》、领学了《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六条要求》等文件,使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成为党员自己学习、主动学习的活动,学习的效果更加突出。

  二、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八步工作法”今年三月份,根据市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

  4

  集团党委工作部署,XXX党支部坚持会前认真准备、会中坦诚批评、会后抓好整改,做到“五个不”,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标准高质量。

  (一)会前确定主题不偏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细化议题,针对公司房屋维修维保及存量房产清理问题,围绕“双维双优”“双清双优”开展深入讨论,增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强党建、破难题、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思路。精心准备不草率。公司党支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报上级党委,于会前召开准备会议,通过党小组长领学文件要求,引导全体党员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准备。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支委与支委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并记录在《双强示范岗档案管理手册》中。在此基础上要求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严格审阅把关,对材料不认真、不深刻的,要求重新撰写、反复修改。(二)会上自我批评不绕弯。会前,党支部给每位党员发放《对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表》,并汇总征求到的批评意见,根据责任人划分给每位党员。会上,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支部书记首先对党群“三同”小组活动缺少指导,导致支部的三个小组在课题路演活动中成绩不佳带头进行了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不兜圈。所有党员本着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

  

篇八: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乡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村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根据美组通〔2016〕123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对全乡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一)“三会一课”制度建设情况我乡党委深刻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乡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村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二)“三会一课”工作落实情况1.坚持落实党员大会制度按照要求,我乡各党支部始终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目前为止各支

  部结合今年换届选举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召开党员大会3次,传达落实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换届选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来。2.坚持落实支部委员会制度我乡各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乡上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进行集中探讨,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全乡各党支部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事项召开支委会达30余次,为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3.坚持落实党小组会制度我乡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4.坚持落实党课学习制度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其余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今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创新方式讲党课活动,充实新

  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使每位党员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三)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载体情况我乡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做到确保人员、内容和效果三到位。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纪律考勤考核制度,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分为两类:一是缺乏档案意识,在“三会”召开过程中,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发言稿等没有记录,或记录要素不齐全,记录太简略,造成材料缺失,不能全面反映会议情况;二是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吸引广大党员,没有调动党员参加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乡党委希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较好的党支部要继续保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支部要立即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切入点,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乡党委还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并把重点放在本次

  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篇九: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善党支部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3、讲政治、议大事、顾大局的原则;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会议人员

  第四条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要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必要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成员召集。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任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党支部决议的督办。

  第三章会议内容第八条党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下列问题: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3、安排部署上级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审定依照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审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推荐上报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讨论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

  7、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报的事项。第九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党内监督,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具体内容,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完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基层和干部职工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

  第十三条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畅所欲言,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协商一致。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四条党支部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十五条执行决议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当场宣布,并指定专人向缺席者传达。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支部秘书起草,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决定执行情况。党支部决议未能及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因.

  第四章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党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

  第十七条坚决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权威。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会后不得发表违背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党支部决定的,必须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十八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分工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团结统一,形成党支部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意见和见解,同时又要善于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表的各种意见,自觉接受集体的监督。党支部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员,按照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布,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露散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定期检查分析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级党支部织给予党纪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篇十: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关于“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整改报告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要求,中心党委对中心“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尤其着重查看了各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发展存档资料、党费收缴记录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中心制定学习讨论配档表,并根据上级的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学习讨论内容。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开展主题党日,每次参会党员均达到规定人数,内容议题符合上级学习要求,并按规定组织讲党课。每次活动均做到及时签到、记录、上传影像资料。(二)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心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逐一对照查摆问题不足,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认真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中心按规定向卫计局党工委上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由上级分管领导参会。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对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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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对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并展开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其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对照《通知》要求查摆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组织生活会召开后,中心各党支部及时通报班子整改情况,督促党员定期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中心于每年的年底前都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对党员展开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统票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

  (四)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芝罘区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着重做好公推直选、量化淘汰、票决发展、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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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谁负责,每个环节都要数据留痕,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倒查哪个环节,对责任事实清楚的,一律追究责任。

  (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中心所有党员均能逐月按时自愿足额缴纳党费,且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上级党工委。在党费收缴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支部收缴党费有花名册和收据。在党费使用方面,针对前期下拨的党费,中心始终严格执行下拨党费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党费。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记录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二、存在的问题:(一)虽然我中心按照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但是活动形式相对单一;支部工作手册存在部分会议记录内容少的情况。(二)发展党员的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在发展对象的选择、教育培训内容的更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的坐等思想,与青年干部的面对面的接触沟通较少,导致部分信息掌握的并不准确全面。(三)虽然我中心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做到了认真严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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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对党费的收缴虽然认识比较明确,也没有拖欠党费的行为,但有时因为忙于业务工作,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一)充分认识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在“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中心党委要在这次整改工作中高度认识中心党支部在中央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扎实开展的大背景下,连最起码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都没有落实到位,不认真、不规范等问题的严重性,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中心各党支部的规矩意识和执行意识,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先锋作用。(二)加强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具体要求1.明确职责任务。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纳入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内容、主要职责和实现要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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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做到落地生根。2.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心党委班子分工负责制和党员

  中心领导联系支部制度,靠实每位党员中心领导对所联系支部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的领导和监督责任。

  3.严格制度执行。中心党委指导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三会一课”等活动计划,明确每次活动的负责人、时间、地点、内容,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从严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各项制度的严肃性。

  4.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中心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一是组织中心党务工作人员和各支部书记向“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的单位进行学习取经,进一步明确自身存在的差距,借鉴好的做法,以推动中心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举办中心党支部书记、支委培训班,对做好党务工作有关的“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员培养发展、组织生活会等方面的党建业务知识、程序规范、方法步骤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落实整改措施。

  5、创新活动形式。一是各党支部结合所辖科室工作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便民服务、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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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党日”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二是通过认真落实支部书记述党建、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党员学习交流研讨、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以学促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等工作,确保”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落实。

  6、加强督查指导。一是中心党委成立督查指导工作组,采取每月集中督查、平时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中心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突出“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政治性、正能量,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三是重点督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次数、频率、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是否规范、详实,以有力推进“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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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

  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本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5、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6、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7、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8、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9、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

  10、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工作,村党支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村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村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事先向村党支部汇报。

  2、村民自治原则。村党支部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对村委会报告的事项,党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并支持村委会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办理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村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向村委会主任传递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信息,村委会主任应经常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

  5、群众路线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研究工作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报告程序

  1、村委会向支委会提出报告的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实施,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再向支部大会报告。

  2、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3、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暂时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待进一步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定期报告原则上一季度一次,一般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进行。碰到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即时报告。

  

  

篇十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对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局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是:(一)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口头汇报。(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第六条党小组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第八条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第九条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篇十三: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情况报告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附记录例文)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附记录范文)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

  一、党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1)召开时间基层党支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机关党支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2)主要内容①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②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③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④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⑤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⑥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三是抓好会后贯彻落实。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4)落实要求

  

  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分工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支部委员会(1)召开时机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委会负责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的重大问题。(2)主要内容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本单位建设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本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通常由支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有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②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③人员思想状况的分析^p和加强思想工作的措施④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职级晋升;⑤选调送学;⑥发展党员;⑦奖励和处分;⑧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⑨共青团支部的建设;⑩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3)程序方法一是会前准备①正副书记与委员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②组织委员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③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准备意见。二是召开会议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①组织委员统计人数②宣布开会,讲明议题③支委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支委意见;⑤进行表决;⑥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

  

  三是贯彻落实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必须由主官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4)落实要求①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受任务支委长期分散、人数不够而又必须议事时可通过电话连线现场进行表决②议题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支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③会前搞好通气酝酿,不开无准备的会④会上每个委员畅所欲言,没有“一言堂”的现象;⑤遇有不同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以职定音”;⑥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⑦执行决议有分工、有检查、有汇报、有讲评,不出现“决而不行”;⑧研究推荐干部使用、职级调整、骨干配备、选调送学、党员发展、奖惩等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到会,并逐个表决;⑨有时为传达布置某项重大任务和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为争取时间、减少层次、统一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但不宜多开,否则容易削弱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领导核心地位;⑩对不宜公开或扩散的会议内容和情况,要教育委员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1凡召开支委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书记或副书记保管,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记录要素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开会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及通过情况。党小组会(1)召开时间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基层党支部每月安排一次,机关党支部每两个月安排不少于一次。(2)主要内容①组织党员学习、讨论②组织党员进行集体交心和思想汇报③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对党员进行工作分配,并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④按规定进行党内选举,如推选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侯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侯选人等;⑤研究发展对象,讨论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小组意见,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纪

  

  律处分等;⑥分析^p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⑦定期开好小组组织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会议①党小组组长确定议题②提前1-3天发出开会通知③准备好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召开会议①党小组组长宣布到会情况,说明议题,提出要求②组织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③党小组组长归纳小结,提出贯彻措施,形成结论。三是会后落实①党小组组长检查会议记录情况②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③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4)落实要求①党小组会议每次议题要集中,不宜太多,一次会议要着重解决1-2个问题②党小组长善于主持会议,会管理和监督党员,每次会议都有归纳小结③在参加小组活动时,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好小组会,带头发言,带头汇报思想,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组织监督④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由党小组长妥善保管。记录要素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记录人姓名、会议中心议题、每个人发言要点、结论性意见。二、党日制度党日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重要保证。(1)召开时间基层党支部每周安排半天,必要时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两个半天。(2)主要内容①召开党的会议,如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可安排在党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②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风党纪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③开展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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