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内旅游选择3篇

时间:2023-01-19 08:00:03 浏览量:

国内旅游选择1  一、丽江:  丽江市区中心海拔高度为2418米,与同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四川阆中、山西*遥、安徽歙县并称为“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  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国内旅游选择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国内旅游选择3篇

国内旅游选择1

  一、丽江:

  丽江市区中心海拔高度为2418米,与同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四川阆中、山西*遥、安徽歙县并称为“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

  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共有12个世居民族,其中纳西族23.37万人,彝族20.14万人,傈僳族10.62万人。其中纳西族占古城区及玉龙县(即原丽江县)总人口的57.7%,并且著有“国中贵原,云中丽江。

  丽江旅游景点:玉龙雪山、大研古城、云杉坪、白水河、甘海子、冰塔林、束河古镇、拉海市、虎跳峡、泸沽湖、丽江木府、东巴万神园、四方街、印象丽江、玉水寨、梅里雪山、万古楼!

  二、三亚:

  三亚市位于海南岛最南端,因三亚河(古名临川水)有三亚东西2河至此会合,成“丫”字形,故取名“三亚”,东邻陵水县,西接乐东县,北毗保亭县,南临南海及三沙市,陆地总面积1919.58*方公里,海域总面积6000*方公里,人口68.5万,是一个黎、苗、回、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三亚是*最南部的滨海旅游城市,是海南省南部的中心城市和交通通信枢纽,是*东南沿海对外开放黄金海岸线上最南端的对外贸易重要口岸。

  三亚是一个多湾的海滨城市,19个海湾就像19颗明珠串在209公里长的海岸线上。天涯海角位于三亚西南方的天涯湾,离市区20多公里。这里青山碧水、银滩巨磊、椰树红豆,浑然一体,简直是一首韵味无究的热带海滨风情诗。旅游开心第一,省钱第二,无论在哪个景点旅游,在住宿时问清楚房间电话是否免费,如不是免费,那最好不要用,都是非常贵的,在房间可以上网或是有WIFI,那用电脑或手机下载一下HHCALL打电话 ,打国内都是6分每分钟,无漫游,无月租,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可帮你省下一大笔费用。

  三亚古称崖州。"崖州在何外,生渡鬼门关。"唐宋两代流放到崖州的大巨就是李德裕、赵鼎、胡铨等四五十人。他们只见山遮海拦,前路已尽,这就怀疑已经走到了天的边缘,海的尽头,"天涯海角"的名称由此而来。

  三、黄山:

  黄山,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地跨市内黟县、休宁县和黄山区、徽州区,面积1078*方公里。黄山为三山五岳中三山的之一。日出,奇松、怪石、云海、温泉素称黄山“五绝”,令海内外游人叹为观止。黄山不仅以奇伟俏丽、灵秀多姿著称于世,还是一座资源丰富、生态完整、具有重要科学和生态环境价值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黄山旅游景点:

  1.观日出最佳地点:清凉台、曙光亭、狮子峰、始信峰、丹霞峰、光明顶、鳌鱼峰、玉屏楼。

  2.看晚霞最佳地点:排云亭、丹霞峰、飞来石、光明顶、狮子峰。

  3.看云海最佳地点:玉屏楼观前海、清凉台观后海、白鹅岭观东海、排云亭看西海、光明顶看天海。

  4.看雪景最佳地点:北海、西海、天海、玉屏楼、松谷、云谷和温泉。

  四、九寨沟:

  九寨沟以神妙、奇幻、美艳绝伦而成为世界鲜见、*唯一的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两项国际桂冠的胜地。九寨沟是个佳景荟萃、神妙奇幻的风光明珠,当空鸟瞰,翠海、飞瀑、彩林、雪峰浑然如画,相映成趣。游览观光,步步是景,步移景换,各处景色,一日数变。原始的天然美景,闪烁着迷人的魅力。加之与其交相辉映的藏族文化的衬托、融合,使海内人士“竞折腰”。

  九寨沟位于四川西北部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境内,地处岷山山脉南段尕尔纳峰北麓,是长江水系嘉陵江源头一条支沟,海拔2000-4300米。九寨沟一年四季均可旅游,犹以秋季为最佳,过去人们都已为九寨沟的冬季不能旅游,但是随着成都-九寨沟旅游公路的开通,才发现九寨沟冬季之美是养在深闺人未识。

  九寨沟已开树正、日则、则查洼、扎如4条旅游风景线,长60余公里,景观分布在树正、诺日朗、剑岩、长海、扎如、天海六大景区,以三沟一百一十八海为代表,包括五滩十二瀑,十流数十泉等水景为主要景点,与九寨十二峰联合组成高山河谷自然景观。四季景色迷人。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原始森林遍布,栖息着大熊猫等十多种稀有和珍贵野生动物。远望雪峰林立,高耸云天,终年白雪皑皑,加上藏家木楼、晾架经幡、栈桥、磨房、传统习俗及神话传说构成的人文景观,被誉为“美丽的童话世界”。

  五、桂林山水:

  桂林是举世闻名的旅游城市,甲天下的山水勾勒出一幅唯美的*画卷,乘一叶竹筏漂荡于漓江之上,犹如置身百里画廊,充满着诗情画意。同时也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作为广西第三大城市,享有山水甲天下之美誉。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湘桂走廊南端。东、北与湖南省相邻。

  桂林处处皆胜景,漓江山水堪称其中的典范。漓江风光尤以桂林阳朔为最,“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高度概括了阳朔自然风光的美。缕缕阳光从云中穿过,江中波光粼粼,与群山倒影交相辉映,令人疑是到了仙境。如果说北方的山是豪迈﹑厚重的,那么桂林的山则显得妩媚﹑秀美。玉女峰婷婷玉立,巧梳云鬓;望夫崖凝神远眺,深情守候;赶考的书童,跳龙门的鲤鱼,盘旋的田螺,绿洲的骆驼,形态各异,变化万千,令游人目不暇接。“画山”的九匹马,在导游的引导与娓娓讲述中,更是令桂林的山出神入化到了极点,使游人真切地领略到了桂林山水的神奇﹑秀美。

  六、鼓浪屿:

  鼓浪屿位于厦门岛西南面,原名“圆沙洲”,别名“圆洲仔”,明朝改称“鼓浪屿”。乃因岛西南方有一礁石,每当涨潮水涌,浪击礁石,声似擂鼓,人们称“鼓浪石”,鼓浪屿因此而得名。鼓浪屿有许多幽谷和峭崖,沙滩、礁石、峭壁、岩峰,外形奇丽俊秀,其街道纵横交错,清洁幽静,空气新鲜,岛上树木苍翠,繁花似锦,小楼红瓦与绿树相映,格外漂亮。鼓浪屿有许多浓烈的欧陆风格的建筑,被称为是建筑的博览馆.鼓浪屿被称为是“音乐家摇篮”,“钢琴之岛”,漫步海滩上经常会听到钢琴的美妙的音符传来,钢琴声与海浪声相互应答,音乐,已成为鼓浪屿一道绚丽的风景线。另外这里还是明末英雄郑成功屯兵的地方。

  七、长城:

  万里长城是*古代的伟大建筑,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修筑长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9世纪,其主要目的在于防御北方民族的侵袭。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后,将统一前北方互相争斗的诸侯小国各自建造的长城衔接起来,形成穿山越岭的北方边界的屏障,长达5,000多公里,是抵御来自北方蒙古大草原上游牧民族骑兵袭击的壁垒,也是秦始皇自身权力和荣耀的一个有利证明。汉武帝也曾多次修筑长城,用以保护河套、陇西等地,加强东西方交流,其长度达到了10,000余公里。到明代,为防止前朝(元)残留势力南下,也不断修筑北方长城,全长达7,300多公里,整个工程延续了200多年。在*历史的其它时期,统治者也不同程度地修筑长城,长度相加超过50,000公里。因此,长城是“上下两千年,纵横十万里”的伟大工程奇迹。2007年7月7日,长城成为世界新七大奇迹之一。

  八、张家界:

  张家界是*湖南省的省辖地级市,位于湖南西北部,澧水中上游,属武陵山脉腹地,为*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1982年9月,张家界成为*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1988年8月,武陵源被列入国家第二批40处重点风景名胜区之内;1992年,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索溪峪风景区、天子山风景区三大景区构成的武陵源自然风景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九、布达拉宫:

  布达拉宫享有“世界屋脊上的明珠”的美誉。以其辉煌的雄姿和藏传佛教圣地的地位,成为世所公认的*族象征。公元641年松赞干布迎娶唐朝文成公主后,欣喜之余,为公主造了布达拉宫。自公元七世纪起就成为**的冬宫,象征着*佛教和历代行政统治的中心。

  布达拉宫是一个活着的巨大珍宝。优美而又独具匠心的建筑、华美绚丽的装饰、与天然美景间的和谐融洽,使布达拉宫在历史和宗教特色之外*添几分风采。漫长的历史、神秘的传说、杰出的建筑、无数依然在呼吸的文物.永不终止地环绕在它四周的朝圣者,一起构建了布达拉宫的生命。

  十、西湖: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而杭州的天堂地位,多半是由于西湖。

  旅游资源:西湖有十景,苏堤春晓、曲苑风荷、*湖秋月、断桥残雪、柳浪闻莺、花港观鱼、雷峰夕照、双峰插云、南屏晚钟、三潭印月而“苏堤春晓”为十景之首。苏堤由苏东坡在杭州做官时修成,堤上种满了香樟树等植物,全年常绿,春天时堤上桃花盛开,令人心旷神怡。为纪念白居易而命名的白堤同样值得一看,它的特点是一株柳树一株桃,每到春天桃红柳绿时,游人走在白堤上时似在画中行。西湖一年四季都有美景,春天的桃柳、夏天的荷花、秋天的明月、冬天的寒梅。

  风味特产:西湖绸伞形制精巧,色彩绚丽,是西湖特产之一。西湖龙井“色绿、香郁、味醇、形美”,是茶叶中的佳品。

国内旅游选择2

  重庆到若尔盖旅游还玩吗

  目前若尔盖大草原是开放的环境,景区实行一人一票的制度。其中的景点如花湖、黄河九曲第一弯是需要购买门票的。根据若尔盖所在的阿坝藏族自治州物价局的明文规定,若尔盖花湖风景区门票核定为58元/人,花湖景区观光车票核定为20元/人,黄河九曲第一弯风景区门票价格核定为48元/人。能够享受若尔盖景点门票免票的人员有:能够享受若尔盖旅游景点门票优惠价格的人员有:学生(持有效学生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有效证件)、记者(持有效记者证)、残疾人(持有效残疾证)、军人(持有效相关证件)。以上人员在持有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的前提下可以享受八五折的门票优惠,即优惠后花湖景区门票为50元/人,黄河九曲第一弯的门票为40元/人。

  温馨提示: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能够享受的优惠仅限于门票,花湖观光车票是不能够享受任何优惠的,均为20元/人。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7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残疾军人。以上人员在持有并出示相关有效增减的"前提下可以享受免票优惠(含花湖景区观光车票)。除此以外,旅游团队的驾驶员和导游也可享受免票优惠(含花湖景区观光车票),但旅游团队需符合以下以下五个条件:团队具有旅行计划表、行程安排表、导游持有有效导游证、所驾驶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具有从业资格证。

  重庆到若尔盖旅游优惠推荐——若尔盖花湖

  若尔盖花湖风景区,安静、妖娆、丰茂,堪称“川西北高原的绿洲”。在这里,可以赏繁华点点,锦绣山河;可以观日出晨曦,牛羊漫野;可以感民族风情,牧歌悠悠。无论徒步还是骑马,花湖都是一处尽情享受大自然旖旎风光,赞叹自然之神奇的绝佳旅游、摄影胜地。

  重庆到若尔盖旅游优惠推荐——九曲黄河第一弯

  红柳成林、水鸟翔集、渔舟横渡,形成“落霞与弧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妙景致,同时也是是锦鸡、黄鸭、野兔、丹顶鹤、黑颈鹤的乐园,被中外科学家称为“宇宙中的庄严幻景”。唐克乡有一座索克藏寺,寺前有一山丘,登上丘顶远眺,但见白河逶迤直达天际,黄河婉蜒折北而逝,两条河流优雅别致,像一对情侣,携手走向西北天边。黄河九曲第一湾是全国三大名马河曲马的故乡。

  重庆到若尔盖旅游优惠推荐——降扎温泉

  位于若尔盖县东北部降扎乡境内,北靠甘肃省与碌曲县相连,上与四川省铁布梅花鹿自然保护区相邻。“降扎”是藏语发音,意思为红柳树多。该乡地形具有高原与山区接缘的特征,既有高原雄浑辽阔的风光,又有山林秀美依人的景色。降扎温泉属中温热水,一年四季不断,被广大藏族群众视为治疗“圣水”。经上百年的实践证明,降扎温泉对皮肤病、关节炎、风湿、癌症、胃病等有显著疗效。在川、甘、青藏区有很高的知名度,历来有“神圣吉祥”之地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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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选择3

  丽江对于我们大家来说都不陌生,这里是大家旅游度假的首选胜地,而丽江古城更是被大家誉为艳遇胜地,所以不管何时前往丽江旅游都是很合适的,因此今天我们要了解的则是8月丽江旅游特色。

  丽江旅游,一千个人可以有一千种玩法,如果你是第一次来,有一些体验是必须不能错过的,首先你得在古城里找一间喜欢的小客栈住下,逛逛各种特色小店;白天,可以安排去玉龙雪山,去拉市海骑马,或去束河逛逛。

  晚上呢,找间酒吧坐下来喝一杯,听流浪歌手们唱着歌儿,艳遇不艳遇的都不重要了。或者这些你都懒得,只是溜达发呆晒太阳就好嘛,丽江的本质就是个适合消磨时光的地方呀。

  当然在丽江古城旅游你还可以去路边的小店买一些民族特色的饰品和服装,感受一下那里的民族气息;或者在夜晚时分,坐在路边的石凳子或摇椅上仰望星空,静静地享受这里的安静祥和。

  另外来到丽江古城,没有登上狮子山俯视丽江全景却是此行一大遗憾,狮子山山顶上有一个全木的建筑古楼,爬到楼顶上,从楼四面的窗户向外眺望,整个丽江古城尽收眼底了。这里安静中带有壮观的气势、居高一览众山小的感觉足够让你沉迷其中,放空自己,遗忘所有。

  所以丽江是一个非常适合旅游的,而8月的丽江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炎热,因此8月去丽江旅游是很值得的,接下来我们可以了解一下丽江8月天气状况。

  8月丽江旅游天气怎么样

  8月为盛夏时节,那么8月的丽江天气如何呢?相对于7月中旬,8月初的雨下的稍微收敛了一点。丽江天气16--26度左右,丽江天气现在好的很,穿裙子可以的,短裤就算了,除非你穿丝袜穿短裤还可以,不然风吹起来稍微有点冷。穿个外套就可以了。

  8月丽江天气,丽江夏日的紫外线非常“毒”,午后在户外直射2小时以上,如果没有防晒措施。细嫩的皮肤开始没有明显反应,第二天开始变红脱皮,第三天开始变黑,这是很多人的亲身体验哦。七八月份的丽江绝对是避暑胜地,气候凉爽宜人。

  提示:去丽江旅游游客在景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护好景区的环境,另外一定要尊重当地的民俗民风,以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阅读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1)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3篇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1

  第一条甲方

  甲方(旅游者):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三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四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七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附:旅*程表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2

  合同编号:

  本合同文本时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签请仔细阅读。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活动,并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公民或者团体。

  3、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行程计划单所列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后,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岁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多组织的旅游团队后,擅自脱离旅行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旅*程开始前,低于成团人数时,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当地其他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中,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

  9、散客拼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由旅游者报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当地的旅行社组织来自国内各地的选择的相同旅游线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恐怖事件、*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误或取消、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等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

  12、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报名参团与签订合同

  第二条 签订合同

  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旅游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旅*程计划说明书》(一下简称《计划书》)和《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旅*程计划说明书

  1、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做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有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5)景区(点)及游览活动等(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6)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8)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10)自费项目(如果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间向旅游者提供《自费项目表》,明确自费项目的价格,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书》行程为主责准则,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须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5、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

  6、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如实告知旅游者具体的旅*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的,应当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办法和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的导游应当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6、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出现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尽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11、制止旅游者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约约定以外饿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3、自身身体条件能够确保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5、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者脱离团。

  6、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同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未发生的费用,已发生费用的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半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减少的,组团社应当将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额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条 组团社转团

  组团社转团,应当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和委托的地接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购物

  第十一条 购物责任

  1、《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为大众购物场所,旅游者够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以团队旅游者为主要客户的,旅游者在该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购物凭证;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行社承担协助索赔义务。旅行社未履行协助索取购物凭证义务,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相应的损失。

  3、旅行社胁迫、诱导、欺诈旅游者购物,导致旅游者遭受损失,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 旅游者与组团社资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组团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电话:  。

  第十三条 旅游内容与标准

  1、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抵达集合地点。

  2、返回时间: 年 月 日,返回地点:

  3、旅*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车辆:

  6、旅游途径地、目的地和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住宿标准、酒店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详见《计划书》。

  7、旅游者须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详见《自费项目计划书》。

  8、用餐次数:正餐 次,早餐 次;标准 。

  9、旅游费:*应交旅游费元/人,1.1米以下儿童费用元/人,旅游费共计  元;未按*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在报名时应缴80%订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导游服务:提供全陪服务□/地陪服务□。

  第十四条 不能成团的约定

  1、如报名参团的人数不足 人不能成团,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甲方(同意/不同意)组团社在 日之内延期出团。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转 旅行社出团;若同意转团,乙方须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为散客团,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项约定方式解决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项方式解决的,视为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守约方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出发前7天(不含当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在出发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3)在出发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4)在出发前1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5)在出发当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出发时间抵达集合点的,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或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离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未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 %的违约金。

  2、旅*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的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月,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责任:

  1、2、;3、。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

  1、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保险产品名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 元/人;保险费: 。

  2、《旅*程计划说明书》《自费项目计划单》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约定事项: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旅游运输的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的原则,经过*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2、甲方应按具体趟次合同的要求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部规定的一级车况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

  3、甲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乙方委派的导游按照团队运行计划作出的安排。未经乙方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

  4、甲方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提供优质服务。

  5、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甲方应就近安排相同或相近类别车辆接驳。

  6、乙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乙方委派的导游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乙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及其委派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乙方应是经旅*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8、乙方在签订趟次合同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旅游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所需车辆类型及等级、旅游线路、用车时间安排及接送地点等用车情况。

  乙方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应在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交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9、乙方委派的导游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住宿,保证并督促驾驶员充分休息,确保旅游团队的运输安全。

  10、趟次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10%向甲方交纳订金,合同履行完毕合同_____天内向甲方付清合同约定运输费用,乙方不再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11、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甲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乙方可自行组织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不得超过约定运输费用的_____%。

  12、乙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乙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甲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运输费用_____%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14、由于甲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延误接团时间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2)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3)因驾驶员违章驾驶或客车技术状况、装备的问题,造成团队人员人身伤害及行包毁损、灭失的;

  4)甲方所派驾驶员不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的;

  5)甲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5、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及其委派导游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7、旅游团队人员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18、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

  19、车辆运行途中发生不可抗力(如暴雨、地震、山体滑坡、塌方等级)造成道路中断而需临时改道行驶增加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_____元/公里支付;行程被迫中止的,乙方按实际用车情况支付费用。

  20、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1、赔偿金或违约金应明确责任之日起10日内偿付,逾期偿付的每延迟一日加付5%的滞纳金。

  22、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运输趟次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或提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旅*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以下_____ 的方式解决:

  A、向______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2)

——国内旅游报告3篇

国内旅游报告1

  旅行是否顺心、消费是否放心、旅游环境是否满意,这些得由游客说了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5日发布的《第33届*洛阳牡丹文化节国内旅游者抽样调查报告》显示,游客对洛阳整体形象的满意度为90.17%。90.84%的游客认为他们在洛阳的旅行很愉快,有意重游洛阳。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我市娱乐产品不断丰富,但旅游消费结构变化不明显,购物和娱乐消费所占比重仍较小,因此调整旅游产业结构迫在眉睫。下一步,市旅游部门将加快休闲度假和体验型旅游项目建设步伐,建设大型旅游购物超市和成熟的独具特色的旅游美食街、风情街,着力打造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旅游手工艺品、纪念品品牌。同时,加大对现有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艺产品的营销力度,培育消费市场。

  外地游客来源日趋多元化

  调查显示,牡丹文化节期间来洛旅游的外地游客来源日趋多元化,人数最多的是省内游客,占43.28%。省外游客中,与我省毗邻的山西、陕西、湖北、河北等省的游客最多,分别占游客总数的7.74%、6.82%、5.43%和5.08%。

  今年来洛的游客以散客为主,以家庭或亲朋结伴、个人旅行方式出游的人分别占45.69%和40.49%;旅行社组团出游者只占8.95%。在交通方式的选择上,自驾车出行的人占35.11%,乘火车的人占35.91%,乘坐飞机来洛的游客仅占3.98%。

  来洛游客以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为主

  调查显示,游客了解洛阳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历史知识和电视,分别占游客总数的22.88%和21.75%。

  游客对我市的文物古迹和山水风光最感兴趣,人数比重分别占35.85%和32.75。此外,洛阳的文化艺术、民俗风情及饮食文化等,也排在游客感兴趣项目的前几名。游客感兴趣的景区(点)排在前五位的是龙门石窟、白马寺、王城公园、*国花园和国家牡丹园。游客最感兴趣的旅游商品主要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和工艺品、土特产,分别占23.91%和17.74%。

  九成游客满意洛阳之旅

  今年游客在洛*均停留天数为2.98天,*均每名游客在我市参观、游览景区(点)个数为2.8个,较去年均有所提升。其中,43.94%的游客是首次来洛,来洛2次至3次的游客占33.55%,5次及以上的游客占17.87%,重游率明显提升。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3)

——春节国内旅游

春节国内旅游1

  2018春节过年去旅游线路推荐1:本溪

  真正在春节期间能看美景的地方是本溪,洋湖沟(也有人叫羊湖沟)已经很有名了,但仅限于一些摄影族和自驾族,所以人还不算多。如果你觉得景区不过瘾,其实这时本溪漫山遍野都是红叶。

  2018春节过年去旅游线路推荐2:甘孜丹巴

  那些嘉绒藏族的先民们在群山间创造的建筑杰作碉楼,一场举世震惊的地震都安然无恙,可想其坚固与壮美了。

  那些嘉绒藏族血统的美女,让我认识到原来藏族人漂亮起来是那么风月无边,犹如黑人漂亮起来会比白人更有魅力!

  然而我一直惦记的是那些寨子里的男女老幼,虽然震后再也没有去过这里,但是多次曾不禁电话询问那边恢复的情况,这个情节让我想起一部安静得让我无数次落泪的国产电影《锡林郭勒.汶川》。好在当地的老乡告诉我,那里并没有受到太大破坏,村民的生活很快恢复正常,碉楼依然在,欢迎我去看。

  2018春节过年去旅游线路推荐3:浙江龙门

  龙门古镇地处浙江富春江龙门山下,距杭州仅50余公里,离富阳县城约16公里。古镇四面皆山,大山头盘踞于西隅,龙门山崛起于东南,剡溪与龙门溪交汇于镇北。“此处山清水秀,胜似吕梁龙门”,东汉严子陵畅游龙门山时赞叹不已,古镇也因此得名。

  景点特色:东吴古镇闯迷宫

  这里是富阳市最大的自然村, 90%以上的村民是三国东吴大帝孙权家族的后裔,千百年来,经各房一代又一代的建筑,从一个大家庭的聚居地,形成今日的古镇。古镇内屋舍房廊相连,长街曲巷连贯相通,镇外的人进入镇里,如入迷宫。明韵清风在整个小镇内张扬,带着无比闲适的生活气息。

  春节到此,走在原汁原味的明清老屋下,可以放慢脚步,细心欣赏。在龙门古镇晒晒太阳,点一壶酒两个小菜,听听村言俚语以及鸡鸣狗吠,很实在!

  交通:

  到了杭州,可到龙翔桥乘坐公交车到富阳汽车西站,有中巴直达龙门古镇。

  2018春节过年去旅游线路推荐4:湖北恩施鹿院坪

  湖 北恩施,鄂西的世外桃源,曾经这里因为交通不便,一直处于原始未开发的状态,如今,越来越多人开始探索恩施这块神秘的土地。来恩施,除了常规的恩施大峡 谷,鹿院坪更是一处徒步、摄影都非常棒的处女古村落。她惊心动魄的美丽、原始淳朴的风情、秘藏深闺的神秘,共同构成了一个探险热点的全部要素。有去过的人 评价说“这是一个去了便不想走,但走了又立马想回去的地方。”

  亮点:

  1、恩施土司城,解读巴人的人生沧桑史;

  2、行走于侗乡风雨桥,一览清江风光;

  3、去小溪,看年代最久远的吊脚楼群;

  4、去鄂西森林氧吧坪坝营,住帐篷酒店;

  5、徒步穿越,发现处女古村——鹿院坪;

  6、恩施大峡谷,谷中看山步步惊心;

  7、腾龙洞,一窥能开直升机的别有洞天。

  景色:8分(最高10分)

  廉价指数:6分(最高10分)

  地址:恩施市板桥镇新田村境内

  交通:包车,或坐班车先到板桥镇再面的前往新田村

  2018春节过年去旅游线路推荐5:贵州镇远

  贵州镇远:在温润如玉的小镇欣赏那份纯粹

  春节长假,我给朋友们推荐小镇时往往比较谨慎,好不容易一个大假长途奔波去一个偏僻的小镇子,一旦不好玩,那回来肯定要骂我个狗血喷头!

  但是镇远我真得不想让你错过。一个安静得连水都看不到多少波纹的小镇,古色古香的建筑临河而建,放佛坐落在一块温润的碧玉上。曾经有个朋友告诉我打算在镇远开家客栈,我劝退了他。我告诉他这里家家临河观景,都可以成为漂亮的客栈,你有什么竞争力?另外,这里游客根本就没有几个,你去赚谁的钱?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4)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菁华2篇)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1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23上一页下一页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程表

旅游团队名称

旅游线路及名称 

自  起,途经   、   到达   ,自  起,途经   、   返回   ,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饮食安排及标准

住宿安排及标准

导游安排

购物安排

娱乐安排及自费项目

出团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联系方式

备  注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5)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 (菁华2篇)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等协商解决,或在旅*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团号: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_____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等舱。

住宿安排:□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国内旅游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等协商解决,或在旅**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 团号:_______________ 。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 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 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_____ 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 等舱。
住宿安排: □ 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 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内旅游选择3篇(扩展6)

——国内旅游团旅游服务合同 (菁华1篇)

国内旅游团旅游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

(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

(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

(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

(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属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及地点_________结束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游览重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隔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及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让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客一签”制,但在组织和接待旅游团队和数客过程中实行一团一签制。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下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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