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郊区房屋买卖合同,菁华1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3-19 17:30:04 浏览量:

西安郊区房屋买卖合同1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郊区房屋买卖合同,菁华1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西安郊区房屋买卖合同,菁华1篇(全文完整)

西安郊区房屋买卖合同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暂定名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分期付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 30 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遇*规划变更。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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