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律文书写作15篇

时间:2023-10-15 16:00:10 浏览量:

法律文书写作第一节法律文书概述一、法律文书概念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文书写作15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文书写作15篇

法律文书写作篇1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一、法律文书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本文所称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类别

(1)依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前提。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格式化的特点十分明显和突出,它的程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文书往往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因此,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是为解决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必须讲究实效,换句话也就是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作。

四、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真实反映。

(4)考核法律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写作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六、叙述事实语言应用的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一部分是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另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上请求义务的文书,因而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歧义。

2、文字精练、言简意通

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送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炼简洁,不能事无巨细,但是必须说明和强调的内容及事实经过以及法律依据,又不能过于简略或粗疏,应当据实书写。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语句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当、爱憎分明

因为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是处理违法及侵权之事,因而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有一些必须引起重视:①忌方言土语;②忌用不文明语句;③忌矛盾升级的言语

第二章 常用(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

第一节 有关借条的写作规范

一、借条范文

二、借条八项注意:

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

2、借款金额要清楚,如有大小写要核对一致无误;

3、写明货币币种;

4、还款日期可不写,但写与不写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一样;

5、利率要注明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且不能高于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落款签名真实、日期写完整;即××××年×月×日;

7、借款关系最好写借条而不是写欠条;

8、最好用碳素笔书写。

三、借条的八大陷阱

1、写借条故意写错名字

2、非当面写借条

3、批注产生歧义,

4、以“收”代“借”

5、借条不写利息(利率)

6、财物不分

7、自书借条

8、两用借条

第二节 欠条书写规范

一、欠条范文

二、欠条注意事项与借条相同,但要写明欠款的缘由。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借用)关系,而欠条则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借用)法律关系,比较单一;而欠条反映的既可以是借款也可以使因经济往来结算的法律关系,内容较广,需其它证据佐证其事实本象。

(3)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

借款的诉讼时效自约定还款之日的次日起或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写作篇2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篇3

法律文书范本(一)

法律文书范本(二)

****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因我公司业务需要,现决定授权其为代理商。该公司与*******有限公司于201*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现授权******公司的法律文书范本《授权商法》范本。

特此委托

****公司

授权商法(三)

法人代表(*)

*****有限公司:

我司因经营需要,特向贵司申请授权商法(三)

法定代表人****

***

***

年****

月****日,我司因经营需要将*************

商品房交由贵司代为办理,现委托*****

为我司代理人,对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租证明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内容进行解释,并承诺遵守。

我司对其签署的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我公司签署之日起至我司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履行完毕之止。

法人授权商法(二)

委托人:

授权日期:201x年xx月xx日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范本(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职务:

国籍: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事项在我司签署的。

销售代理合同)中作为我方的合法授权代理。代为行使相关询价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范本(三)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住址:

现委托上述授权事项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具体写明

代理人在其他任何方面与对方就本案达成任何协议,应当依据

的规定签署本合同。

委托期限自

日止。

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本(四)

委托人:

电话:

被授权人:

住址: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为:

一、一般代理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十九、

十一、

一二、

法律文书写作篇4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

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书

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今天我们讲的是几种常见的律师实务文书。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案例:当事人诉求网站侵权索赔案】

我们曾接受一家公司的来访。(范文网 )来访公司诉称其公司网站的网页、内容基本都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模仿、抄袭,故来访公司准备起诉维权。我们在查看来访公司提供的公证保全的证据后,初步判断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较大,支持其通过诉讼维权。随后来访公司介绍了诉讼目的:准备向侵权公司索赔近千万元。我们认为,如此高额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不合理,因此建议来访公司对诉讼目的进行调整,然后再商谈委托代理事宜。

2、制作规范

如果是手写的,应当工整,清洁,如果是打印的,应当清晰。

法律文书的成稿不应有涂抹。如果确实在成稿后需要涂改、时间紧急的,应在涂改之处进行签署,并向接受文书的一方做出说明。

3、主题突出

在文书的表述上,要主题突出,尽量直接、明确表达意图;法律逻辑要清晰,有理有据;文字表达流畅,行文简练。

4、注意技术细节

很多法律文书都是要提交给政府、法院等国家机构的,这些机构对文书纸张、份数等可能有特别要求。因此在制作文书时,应先了解特别要求,再制作。

比如,各个法院对起诉状份数的要求就不一样,如果没有按照要求的份数提交,就可能延误案件受理和审判。

5、避免常见错误

比如,起诉状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表述错误或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甚至被驳回起诉。很常见的有:在表述公司名称时,漏掉“责任”二字;还有“北京××公司”被写成“北京市××公司”,这些都是很小的问题,但却很容易犯下错误。

二、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起诉状的格式并不复杂,但是,要写出一份好诉状,达到想要的效果,并非易事。写作起诉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案例:原告非商业秘密权利人被驳回起诉案】

原告通过一个经销协议,取得了美国某公司的测厚仪产品在中国的组装、销售代理权。经销协议声明:测厚仪产品生产、组装所使用的技术,均为美国某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协议并未明确授权原告使用技术的方式。

被告原是原告的一名技术骨干,辞职后,自己出资组建了一个公司,利用其在原告工作期间学到的技术,生产测厚仪产品,对原告的市场冲击较大。

原告遂以两个被告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但法院认为:对于本案涉及的技术,美国某公司才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原告虽然可以使用这些技术,但不能因此认为原告就成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而且,原告也没有获得美国某公司的诉讼授权,因此,法院以原告主体资格不符为由,驳回起诉。

2.被告的选择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原告对立的一方,被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应诉的当事人。正确选择被告,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否则就可能导致不予受理或者被驳回起诉。

以实践中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为例,专利案件的被告可以是侵权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还可以将两者均列为被告,但应当明确各个被告所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

【案例:誉衡药品专利侵权案】

这是一起药品专利的侵权案件。

原告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促进骨折愈合和骨关节损伤修复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7月26日申请,6月22日授权。该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涉及以天然中药鹿骨和甜瓜籽的提取物为基本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其制备方法及其在生产用于促进骨折愈合或治疗骨关节损伤性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

我们代理原告,于月18日,在浙江省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对其销售黑龙江迪龙公司制造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

经对被告产品的分析判断,原告认为:被告制造、销售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覆盖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构成专利侵权。

因此,我们选择了药品的生产商迪龙公司和销售商金华市人民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在诉讼中请求迪龙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全部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工具;金华市人民医院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商标案件中的被告可以是侵权商标的使用者(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假冒商品的制造者,侵犯服务商标的服务提供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者,注册商标标识的非法印制者、销售者,故意为侵权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者。

3.案由的确定

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竞合时,更应综合案情、根据想要达到的目的合理归纳。

【案例:中科大洋诉陈晋苏、索贝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陈晋苏为原告中科大洋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市场推广以及销售与管理的协调工作,曾任市场委员会执行主任和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组长。原告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及之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股东在股东身份存续期间及终止后的两年内,不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与公司发生直接和间接的业务竞争。陈晋苏还与原告公司签署了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保证在调离公司两年之内不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行业。原告公司未向陈晋苏专门支付过竞业禁止补偿费,但陈晋苏在原告公司的年薪大约为30多万元。2010月,陈晋苏以出国进修为由提出辞职。6月,原告公司免去陈晋苏的董事职务。208月,陈晋苏来到与原告公司属于同业竞争主要对手的索贝公司工作。201月,陈晋苏正式就职索贝公司并任主管市场的副总裁职务。原告公司以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加入索贝公司、索贝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接收陈晋苏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我们在该案中代理原告。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而且也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产生了侵权责任,故违约和侵权发生竞合。最终我们没有选择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之诉,而是选择了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成为侵犯原告权利的手段,索贝公司共同侵权的不正当竞争的侵权之诉,最终胜诉并达到诉讼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10月30日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是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写作时可以据此选择。 4.诉讼请求的数额应当确定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数额过大,与判决数额之间的差额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在确定诉讼标的额时有如下参考因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的具体标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对方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类似案例的判决等。

还有,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将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计算在赔偿数额内,包括调查取证的费用,另外有合理的律师费用。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起诉时能够明确诉讼请求的数额,应当明示,有总计又有分项的,要分别列明。如果起诉时不能明确的,应在开庭之前或开庭时予以明确。对数额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告知法院和对方当事人。

【案例: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请数额】

四岁的原告和祖父经过村外的扩建公路时,被负责施工的某公路局的一台推土机碾压,造成右臂残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予以赔偿。在诉请数额中,原告代理律师列出了十一个赔偿项目,分别为:1、医疗费6214.58元,2、住院期间护工费1300元,3、交通费904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5、残疾护理费528240元,6、营养费10000元,7、残疾赔偿费433530元,8、被扶养人生活费195660元,9、残疾辅助器具费2092025元,10、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0元,11、律师代理费0元。这些索赔的分项列得十分清楚,但是却没有加总计算全部数额。直到开庭时法官询问,原告律师现场才匆忙计算,得出总额为3,788,653.58元,虽然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但显示了律师庭前的准备工作还有疏忽之处,容易给委托人造成不好的印象。

5.事实和理由的技巧

从理论上说,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这一要求,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重点突出,理由部分应该合理合法、论证严密。

首先,从呈给法院的角度来说,为了使法官对案情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在陈述基本案情时做到重点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对某些关键的要素诸如时间、争议焦点等细节都毫无保留,虽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叙述得越详尽,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有时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使之无狡辩还手之力。

其次,从送达对方当事人来讲,由于被告在开庭前并不是必须提交答辩状,这样就使原告与被告从彼此获取的信息呈现出不对称性,虽然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和庭前证据交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试图避免证据突袭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但在实际运作中,被告往往故意拖延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截止日才提交证据,原告获取被告信息的时间较晚,后续的调查时间较紧,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对于证据的证明作用和对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说明,有些证据的意图不明,仍会影响原告的判断,因此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详略,不可一味强调详尽具体,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诉状中具体披露,否则等于提醒对方当事人仔细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据,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对方知己知彼,做好针锋相对的准备,在庭上反戈一击。

【案例: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侵权案】

备受瞩目的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搜索引擎侵权案,一审以七大唱片的败诉而告一段落。我们代理了百度公司应诉。目前认为,一审七大唱片败诉的原因在于:将百度搜索引擎服务界定为“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因而百度构成“直接侵权”。根据这一认识,七大唱片公司在起诉状中,第一个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阐述了百度是如何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的,是怎样构成直接侵权的。

实际上,百度搜索引擎只是一种设置链接的行为,并不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不会构成直接侵权。此类案件讨论的焦点在于:百度是否构成帮助侵权。而七大唱片公司在一审时并没有提及帮助侵权的事实和理由,且还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指出,要求百度停止的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这就将可能的侵权行为的范围缩小了。

二审中,七大唱片公司变成了五大唱片公司,又增加了帮助侵权的事实和理由,但这个部分是否应在二审审理,还是值得考量的。如果法院认为超出了原来诉请的范围不予审理,那么唱片公司一方就会比较被动。

从这个实例我们看出,一般来讲,如果能够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拿的准,当然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为好,比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即某种具体的行为;如果拿的不是太准,特别是新类型的案件,可以在诉讼请求中笼统表述为“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将可能构成侵权的事实和理由都点出来,以免造成事后的不便。

6.法院的管辖问题

法院管辖权也是民事诉状的重要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此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如果属人民法院管辖,又涉及到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问题,为最大限度的节省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在选择受诉人民法院时应该细加权衡斟酌。例如,产品侵权赔偿案件,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哪一个法院对原告最有利,就需要综合考虑。

【范例】汉王科技诉中山名人、当代商城、台湾精品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当代商城实业公司

案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

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包括停止生产、销售、宣传其侵权产品),并在相关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被告赔偿人民币520万元;

3.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的费用;

4.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的科研开发人员早在1984年就一直致力于联机手写汉字识别输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探索取得新的成果,成为我国软件产业中为数不多的自己掌握核心技术并不断创新的高科技企业。6月,原告研发成功“汉王Win CE联机手写汉字识别核心软件V1.0”(HanWang Handwriting Recognition Engine),主要包括识别程序和字典。尤其是字典,系原告累积10余年成果,经过独特的方式生成,使得汉字手写输入具有了极高的识别率。当年l2月原告将该软件授权给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使用。该软件在技术和功能上较先前版本有了重大突破性进展,具有识别字典明显小型化,识别速度明显加快,书写不受笔顺限制,连笔、倒插笔书写均能识别等技术优势,彻底解决了汉字识别笔顺受限以及形变连笔识别难等汉字输入功能的世界性难题,代表了非键盘汉字识别技术的最高成就,被公认为民族软件之瑰宝,为我国民族产业争得了荣誉。该软件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领先性,以及向微软授权的良好效应,吸引了大多数PDA厂商同原告开展了非常广泛深入的合作,使原告在不断开拓的市场领域中得到了回报,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7月,原告发现被告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掌上电脑“一指连笔王”MR-160型产品中,所安装使用的软件系对原告上述软件的抄袭复制。被告复制、使用该侵权软件的行为是对原告所享有的软件合法权益的侵犯。同时,被告还对上述侵权产品进行了大量的生产、宣传和销售。

被告北京当代商城实业公司对上述侵权产品进行了销售。

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同时,被告的侵权行为扰乱了软件的开发、推广和销售市场,影响了原告的正常价格定位和正常市场行为,使原告为开发软件所进行的大量智力、财力投资无法正常实现其商业利益。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我国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打击不法侵权行为,并防止其侵权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请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公正裁判,保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点评】

这是我们代理原告的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在国内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起诉状项目齐全,层次清楚,结构完整,符合规范。正文部分,先引述原告享有著作权之软件的情况,再陈述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突出了被告侵权的事实,最后阐述起诉理由。言简意赅,短小有力。

三、民事上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上诉状,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在上诉期间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撤消、变更原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当事人书写上诉状提起上诉,可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使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能达到纠正一审法院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的目的。

上诉状的写作,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说明的方法。上诉请求的内容要概括地、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说明一审判决何处不当,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要求重新审理。文字上,要明确、具体,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二是反驳的方法。针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逐一进行驳斥,从中突出上诉人的观点。要求针对性强,说理性强,逻辑性强。

上诉状的写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当针对上诉人对原判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

2.针对反驳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相关的法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

3.根据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

【范例】精品公司二审上诉状

针对一审认定精品公司侵权的判决,精品公司的上诉状长达16页,主要提到了一审判决中的程序问题、能否根据鉴定结论“规律性函数对应关系”判定侵权问题、其他事实问题(备案、留存、许可微软和其他公司的软件是否同一)、赔偿数额问题等。

【点评】

上诉状的优点是内容十分详尽,基本涉及了精品公司对原判的所有不服之处,较有针对性;缺点是层次不够分明,问题比较琐碎,仅有反驳、质疑而缺乏对事实的客观描述,说服力较弱。 四、民事答辩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答辩状是与起诉状、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一审程序上的答辩状,是被告人对原告人起诉状提出的。二审程序上的答辩状,是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而提出的。答辩状的使用,有利于法院全面查明案情,做到兼听则明,公正判决或裁定,防止误判或误裁。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状的写作,要很好地运用反驳的方法和立论的方法。

1.反驳的运用,其目的是使对方败诉。运用反驳方法的步骤:一是先抓住对方在诉状、上诉状中所陈述的错误事实,或所引用法律上的错误,作为反驳的论点。二是由被上诉人列举出事实与证据,作为反驳诉讼请求的论据。三是运用逻辑推理论证。运用反驳方法时,要尊重事实,抓住关键,尖锐犀利。

2.立论方法的运用,其目的是提出自己的主张。其步骤是:一、从整个事实中经过归纳,提炼出答辩人的观点。二、提出法律根据,举出客观证据,列出事实凭据作为立论的论据。三、经分析论证,得出结论。对运用立论方法的要求:第一,简明扼要,不横生枝蔓。第二,要有针对性。第三,逐条论证。

【范例】刘露诉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及张继钢《千手观音》侵权案

我们代理被告进行答辩,根据著作权法关于“创作”的概念,结合舞蹈的创编过程、刘露在舞蹈创编中的作用,得出了原告不是作者,被告不侵权的结论。答辩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深刻理解法律概念的基础上得出了正确结论,给原告以有力的反击。

五、民事代理词的写作技巧

民事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所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

在审判的辩论阶段,诉讼代理人中肯地阐述诉讼理由,恰当地分析案情,有助于法院客观地、全面地了解案情,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使诉讼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代理词一般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从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和有无法律效力方面。第二,从确认有无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应否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第三,从有关案件性质和法律责任的论证方面。

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

据实论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容易发挥其折服对方的作用,也容易为法庭所接受。

据法论证。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但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准绳,特别是比较复杂的纠纷,若不用法律加以衡量和分析论证,便不易辩清其具体的是非界限和双方的法律责任。

据情说理。一般来说,法律与情理有相一致的地方,在情理上的申说,可以取得更好的论辩说理的效果。

代理词写作应注意: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摆事实,讲道理。

2.有理有据,不超越权限,注意分寸,以免引起被动。

3.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可靠。

4.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全面、恰当。

5.要适时根据庭审的进行作适当的调整,抓住对方的观点,进行辩驳,不要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范例】中科大洋诉陈晋苏、成都索贝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词分三部分:案件基本事实、庭审争议焦点、原告在原审中没有得到支持的诉讼请求。

其中,案件基本事实部分以时间发展为线索,讲述了陈晋苏在大洋公司工作、离职、然后加入索贝公司的全过程,同时,为了说明被告构成侵权,特别强调了陈晋苏负有竞业禁止义务、陈晋苏擅自离职且索贝公司非法聘用陈晋苏、大洋公司与索贝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等重要事实。

庭审争议焦点部分为:第一,本案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第二,陈晋苏竞业禁止义务的效力;第三,索贝公司应否承担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第四,损害赔偿数额问题。结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论述,得出明确结论:第一,本案属于侵权之诉而非违约之诉,不必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第二,陈晋苏负有对大洋公司的竞业禁止义务,该义务并不因为大洋公司没有明确支付补偿金而无效;第三,索贝公司在明知陈晋苏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下聘用陈晋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第四,原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偏低,应当支持起诉时的数额。

原告在原审中没有得到支持的诉讼请求,主要针对原审判决没有支持“陈晋苏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和“陈晋苏终止与索贝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展开论述。

【点评】

1.代理词归纳的焦点问题比较准确,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就比较容易了。

2.代理词的论述部分比较详尽透彻。本案涉及的竞业禁止问题目前法律规定得尚不完善,要说服法官采信我方观点,必须通过逻辑严密的分析、说理。所以代理词选择了这样一条主线:陈晋苏竞业禁止义务合法有效――陈晋苏违反义务加入索贝公司――索贝公司聘用陈晋苏存在过错――二者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并给大洋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竞业禁止义务是否有效是侵权判定的前提。代理词以陈晋苏在大洋公司的董事、经理、员工的不同身份,且大洋公司为了保护竞争优势,对三种身份均规定了竞业禁止义务,这种规定构成双方之间合法有效的合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撤销,因此,即使大洋公司没有明确、单独支付补偿金,也不影响陈晋苏竞业禁止义务的有效性。从论述过程来看,思路比较清晰,理由比较充分,最终得到了法官的支持。

3.不足之处是对原审中没有得到支持的诉讼请求部分说理不透。

六、诉前临时措施申请的写作技巧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诉前临时措施,包括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临时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其中临时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是知识产权案件所特有的。

修订后的专利法在中国首次建立了诉前禁令制度,随后修订的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同时首次在中国明确建立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律师在执业中适用诉前临时措施需要注意:

(一)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都能适用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目前在不正当竞争案件和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和诉前证据保全尚无法律依据。

(二)在专利案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中,适用诉前证据保全具有特殊性。专利法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均未规定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但6月和10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对此作了一定突破,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也就是说,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申请诉前临时禁令的同时,申请证据保全;也只有在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成功并且在执行该禁令的过程中同时进行证据保全。

(三)确定诉前临时措施的管辖法院。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具有相应的专利、商标、著作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范例】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申请书

申请人:××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被申请人:××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案由

专利侵权

请求事项

查封被申请人库存的某某药品,并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销售行为。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已经开始销售侵权产品,并且准备扩大销售区域和销售规模,如果不及时制止,让被申请人库存的侵权产品继续销售,将导致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因此,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贵院支持。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七、律师声明的写作技巧

律师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发表声明函,通过在大众媒体上以律师声明的形式,告知公众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情况,这在知识产权律师业务中比较多见。

律师声明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范文网 )权利状况,比如专利号、专利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标识等。2、权利的种类和范围,专利可以讲明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商标可以讲明该商标核准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权利所有人以及利害关系人。4、权利的有效期限。5、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在发声明函时,律师必须要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以保证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很多企业开始建设自己的网站来开展宣传或者进行电子商务,因此,在网站上通过律师声明的方式明示权利是比较通用的做法。

【范例】网站律师声明

凌云商务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网站,所有者为上海市凌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经上海市凌云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特发表如下声明:

一、本网站所有网页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商标、软件、产生网页的代码及其他构成这些网页内容的物体、文件及设计的全部权利,属于本网站所有者,或其他授权本网站使用的内容提供者所有,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其他法律和国际条约的保护。

二、非经本网站所有者同意及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复制、镜像、传播或修改本网站的内容。

三、任何传输至本网站的内容,均视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视为其已授权本网站所有者可以无偿及无限制地加以使用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若发现他人侵害本网站所有者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受托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八、律师警告函的写作技巧

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经常会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警告侵权人停止侵权,然后视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和解或者诉讼。

律师在受托发警告函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般来说,企业向律师通报的是市场上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线索,对于这些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往往需要律师进一步调查和取证,并将调查取证的结果作为发警告函,或者提起诉讼的依据。

关于侵权调查和取证的方法,本篇有专章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二)对侵权行为进行分析判断

律师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应当对企业指控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明确是否构成侵权,构成何种侵权,在明确了这些法律关系之后,再决定能否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三)制作警告函

律师经过专业分析,判定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侵权后,如果侵权的危害后果不是很大,可采用发声明函或律师函的方法警告侵权人。警告函应当力求内容简捷、含义清楚、态度明确。

通常一份警告函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律师自我介绍并说明委托人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人应当是享有该知识产权权利的人,包括该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应当附上委托人享有该知识产权的证明。律师应当有授权委托书。

2、直接列举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说明其法律后果。有时根据需要,律师可以将已经取得的对方侵权行为的证据附上,在说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时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条文。

3、清楚表明委托人的意见和对对方的要求。在说明对方的行为以及法律后果之后,应当明确向对方提出要求,比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进行谈判等。

4、对对方不接受警告函意见的警告。在警告函的最后,律师应当明确告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警告函的内容,委托人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四)发送警告函

制作好警告函后,律师应当按照侵权人的确切地址,将警告函的原件发出。在发警告函时,最好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并保留好底单存档,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如果有侵权人的传真,可以先发送传真,使侵权人在第一时间获知警告函的内容。在发送警告函之后,应及时确认侵权人是否收到,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范例】律师函

在一起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产权纠纷中,代理律师根据红林文化公司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后发现:光彩歌舞团在演出时使用红林文化公司一个知名剧目的名称大肆宣传,但演出的实际内容与红林文化公司知名剧目完全不同,同时光彩歌舞团还大量使用了红林文化公司创作的剧照、宣传画等,造成了观众的混淆,给红林文化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根据这些情况,律师受红林文化公司委托向光彩歌舞团发出律师警告函:

律师函

致:光彩歌舞团

本律师受红林文化公司的委托,就贵团在上海演出新风杂技舞台剧《××》相关事宜,特函告如下:

一、新风杂技舞台剧《××》(包括但不限于剧中音乐、服装设计、舞美设计)和相关剧照的全部版权,以及该剧特有名称“××”的全部权益,由红林文化公司完全享有。因此,任何未经红林文化公司许可,擅自演出《××》、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行为,均构成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据调查,贵团在未获得红林文化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于年10月25日开始,在上海演出时使用《××》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整个演出按计划将持续至2月28日。

三、贵团在以往与红林文化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对于《××》、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权益属于红林文化公司是明知的。

据此,红林文化公司认为:贵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剧照,涉嫌侵犯红林文化公司的版权;同时,贵团擅自使用该剧特有名称“××”,引起公众误认,涉嫌不正当竞争。贵团的行为已经对红林文化公司正在进行的市场推广计划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此,本律师特受托声明:

1、贵团应当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立即停止包括在上海演出时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在内的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2、贵团应当于1月1日前,对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解决方案,函告红林文化公司。

3、红林文化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团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团慎重考虑,谢谢合作!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九、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就某特定事项的有关法律问题所提出的书面意见。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写作法律意见书则是律师执业的主要技能之一。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制作法律意见书不仅要求律师对相关事实做到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深入掌握,同时要对不同法律渊源、不同效力等级、不同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细致分析,从而为解决核心法律问题提供正确的分析意见、出具最优的操作方案。因此,一份优秀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法学素养的具体实践延伸,更是一种律师实践操作技能的理性升华。律师只有通过大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细致的分析研究,才能保证其法律意见书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在法律意见书指引下展开的各项业务工作的顺畅与高效。

(一)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法律意见书”。

(2)咨询单位名称。

(3)有关事项。

2.正文:

(1)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政策、法律上的根据。

(2)具体法律意见和需要明确的有关事宜以及可行性分析。 (3)针对当事人所咨询的有关事务进行分析和阐述。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提出意见的时间。

(二)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1.事实部分

第一,内容完整,包括运用背景材料、明确各项事实间的因果关系、真实性描述、剔除多余事项。

第二,行文的表述应当完备,不要漏掉必要情节,对于关键细节要重点写清,归纳出争议焦点所在。

第三,对于关键事实要特别交待,比如,某一事件纵向发展中的横向关系,关键材料置于特殊位置加以提示。

第四,描述时要详略得当,把握重点,善于总结归纳。

2.法律分析部分

第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不能无原则地迎合委托人心理,但也要充分考虑委托人的真实心理及目的。

第二,做好法律分析的准备工作。比如,明确重要概念、法律适用及进行法律分析的范围。

第三,适当运用分析方法。实践中,一般要综合采用以下方法:重点分析法,即选择关键问题做重点分析;分别分析法,即分清主次,先后分析;全面分析法,即理顺各个法律事实的关系,综合分析,不以偏盖全。

第四,注意回避法律分析中的常见失误。比如,以为对某一法律问题很清楚,从而掉以轻心,用语武断;重点不突出,结论不明确,委托人看后不知所云;做假设性论证时,假设的前提不严密,导致得出不当结论,引人误解。

法律文书写作篇5

辩护词从文体上来说相当于议论文,是一种提出主张、论述观点、剖析事理的文章,其目的是为反驳指控,说服裁判者。

如果说,庭审发问的重点,是引导被告人说出事情的全貌;庭审质证的重点,是提出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辩护意见则是对全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归纳与总结。

因此,辩护词的重点,应当在于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作出结论。而不是简单地对案情进行描述,或是抒发个人情感。

既然是分析论证,整篇文章的论述,首先要做到思维严谨、观点一致、概念统一,所有的观点都有扎实的论据支持,所有的推理都符合逻辑规律,正所谓“摆事实、讲道理”。

辩护词是法律文书,首先应当做到所提出的每个观点、每项事实,都是有法律规定或在案证据支持的。作为辩护律师,必须保证你的任何一个辩护观点都做到掷地有声,经得起推敲。

对此,辩护律师在撰写辩护词时,一定要严格核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要保证所陈述的事实,都与证据相对应;所提的观点,都有相应的依据,万不能自己造法或是自说自话。

比如在为一起案件辩护时,我们在辩护词中提出“某公司提交的某项数据明显夸大,不合常理”。

“数据”的大小,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在没有依据对比的情况的下,很容易受到控方的质疑和攻击。

于是,针对这一观点,我们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了依据——根据当地政府的年度公报,当地年度该类数据为多少,某公司提交的数据是多少,占当地该类数据总额的百分比是多少。

通过上述政府部门公布数据的对比,使得“数据过高”这样一个主观概念,变得具体、明确,更具有说服力。

除了观点要有依据外,还需要注意辩护词各个观点之间、观点与依据之间,相互一致、相互呼应,不能出现矛盾。不能辩护观点是“被告人不知情”,引用的证据却反映“被告人知情”。

特别是在引用证据时,不能只看这个证据是否能证实当前辩护观点,还要仔细分析这个证据中,有没有不利于其它辩护观点之处。如果有,又应该如何分析或使用这样的证据,以确保整篇辩护词论证的严密性。

最后,撰写辩护词还需注意论证的逻辑性。

从整篇辩护词的论证来讲,辩护意见的总观点,由各分论点组成,各分论点又有各自的依据支撑,要用观点统率材料。

各分论点围绕着一条逻辑主线,逐次展开,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衔接,不能自相矛盾,也不会有所遗漏。通篇辩护词,呈现出严谨的逻辑结构,环环相扣、步步推演、层层递进,使人读完有一气呵成之感。

法律文书写作篇6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法律文书写作篇7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法律文书写作篇8

定义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法律文书写作篇9

20xx年8月20日——20xx年6月10日

xx县人民法院法院

在xxxxxxxx学院度过了四年的法律学习时光,所学习的是法律事务专业,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但是对于真正实现学习目的,就显得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太少,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影响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我觉得开阔了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本次实习,是在xx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民事审判实务中书记员的业务。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进入审判结案的全过程中书记员的

工作内容。对法律的实际运作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具体工作内容是:民事案件的常规程序处理、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庭审开庭笔录的记录、以及调解笔录、调查等笔录的记录、案件合议笔录、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从给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以及给各方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非常耗时费力,但也很有技巧,尤其是随法官一起送达时,法官及时做调解工作或解疑释法,使我感触颇深,领悟了法官的公正水平以及一心为民。

其次,是整理和装订、扫描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法院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扫描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扫描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每件民事案件从受理后到一审法院审结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再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只要我有时间,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揣摩我所旁听的案件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如何举证,法院如何认证,各方诉讼参与人如何用运法律以及诉讼技巧等。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各方当事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各方当事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庭审笔录以及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紧扣案件,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通过记录庭审笔录以及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主管院长参加把关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法院诉讼文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实习期间,接触到的每一件民事案件,最后的处理都关系到各方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实现。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件很多都不具有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各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件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诉讼中,总有一些诉讼参与人因不懂法或不守法,造成本不该发生的社会纠纷频发。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

法律文书写作篇10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文书写作篇11

摘 要:法律文书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法律文书 写作 特点 探析

法律文书是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和仲裁机构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忠实记载、如实反映有关法律活动的专用文书,是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基础写作理论等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从法学角度分析,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或诉讼事务的文字表现形式。而从写作学的角度判断,法律文书又属于应用性很强的实用文体写作,它的制作要遵循写作的基本理论,运用写作的基本技巧。从这个意义讲,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语言学、逻辑学、基础写作等理论,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具有一定的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不断强化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文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文书的作用。而要做到这些,充分认识并切实掌握法律文书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制作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形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制作形式的规范性,是由法律文书在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其本身具有执法性质以及它属于特殊实用文体所决定的。它要求法律观点明确、规格有矩、条理清晰、事理分明、事项齐备、文字精当,具体应用时,使人们准确无误地理解它的主旨,便于执行。因此,它的结构、内容要素、语言等都具有鲜明的格式化特点,具体表现为:

1.结构固定。法律文书的结构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内容依次为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身份事项等;正文一般要写明犯罪事实或争议、纠纷的事实、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理由以及结论三项内容;而尾部则须交待清楚文书送达的机关名称、落款、附注等项内容。

2.事项固定。法律文书不同文种的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并固定不变。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对案由、案件来源、审理经过等都有规定的要求,而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则更明确了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及排列顺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对审判程序的简缩语也是固定的,一审用“初”字,二审用“终”字,复核审用“核”字,提起再审用“监”字,一审程序再审用“再初”字,二审程序再审用“再终”字,变更执行内容的减刑、假释案件用“执”字。

3.称谓固定。法律文书中当事人的称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表述,不得混淆。如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称谓为“原告”、“被告”,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称谓为“自诉人”、“被告人”,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称谓则是“被告人”、“被害人”等。

4.用语固定。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保障法律文书的质量,法律文书中的许多用语基本固定。如裁判文书的案由、案件来源、法庭组成、审判方式、当事人到庭情况等,格式中都规范了固定用语。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层次用语也固定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而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样式中,对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文字叙述类文书的理由部分都规定了固定用语。如提请批准逮捕书的理由部分规定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_罪,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执行的强制性

归根结底,法律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为司法实践服务的,文字是表现形式,而法律才是它的核心。同法律规范本身一样,法律文书也是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其基本保障的,因此,就文书的效力而言,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点。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文书一经依法制作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不得违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和执行逮捕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法律强制性。持《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对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包括武器)。对阻挠执行逮捕的其他人员也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搜查。二是法律文书一旦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若认为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必须严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经有关司法机关复核审定才能依法变更,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改变。如若出现误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现象,相关部门对其改正也有明确规定,不得随意涂改。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试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凡裁判文书中出现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的,未送达的应重新履行签批手续后重新制作,已送达的应以裁定补正,禁止使用校对印章。”

四、制作的时效性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律师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法律文书写作篇12

一年来在指导律师。的培养、指导下,其他执业律师的帮助下,我在山西庭满律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就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20_年7月,我参加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期间认真听取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同时也认真记录了各位老师所讲的内容,体会和收获颇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1、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我们可 1

以看到,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一方面,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另一方面,专业素养方面,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2、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纪律:律师职业有自己行业的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律师行业有自己行业所特有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这应该是每个律师时刻铭记在心的。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而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最大的使命是根椐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指导每个律师执业的一个基本准则。律师在执业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理性对待案件。对在案件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机密以及xxx等都应该做到严格保密。在执业中要和法官保持一定距离和适当的关系。总之律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自己行业的执业准则,这样不仅使自己正当合法的执业有利于保护自己和提升自己,也有利于树立在公众心目中良好的律师形象。因为律师行业

的整体形象会影响到每个律师在社会的地位和执业。而现在社会上存在很多对律师的误解与偏见往往就是由于一小部分律师在执业中没有很好的遵守职业规范,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律师人反思和认真对待。

二、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一年来,我多次参与咨询活动,帮助当事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我认识到,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时候是错综复杂的,这就需要我们具有较强的分析法律关系的能力,更需要我们具备扎实法律功底。因此,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看法条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知识进一步扎实和丰富。

起草法律文书是律师的基本功。我在律所最初学习的技能就是起草法律文书,当时起草的法律文书漏洞百出,指导律师也会耐心地帮我修改。通过指导律师的指点,我意识到了法律文书出错的严重后果,也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最重要的品格就是细心严谨。经过一年不断的学习,我的写作法律文书的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现在我也时常帮助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或者在准备案件时书写作有关的法律文书。但我也知道学无止境的道理,今后也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满足今后执业的需要,

(二)庭审外的准备和后续工作。一年实习期间,我跟随指导律师准备了三十余起民事、刑事案件。我最大的体会是:律师在庭审时洋洋洒洒地发言,据理力争,离不开庭前的充分准备。

准备一个案件实际是一件辛苦而繁琐的事情,律师需要十分认真地审核己方和对方的每一份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前准备好质证意见,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重要的是就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提前起草一份代理词,起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任何情况。这样才能有备无患。在庭审后要及时将庭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整理到代理词中去并及时提交法官。

(三)随指导律师出庭。在一年的实习期间,我随指导律师出庭三十余次,自身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出庭活动,我了解了民事、刑事案件的具体审判流程,也见证了双方律师就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博弈和辩论。体会最深的是,庭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出现,这需要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应变能力,才能化险为夷。庭后,我会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实习期间的这一点一滴的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

(四)其他法律工作及内勤工作。实习期间,我多次跟随指导律师到工商局等单位调取、查阅资料,由于案件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此外,我还作了很多内勤工作,如整理案卷和归档、律所各项证件的年检、纳税等工作。

总结过去,确实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没有指导律师及律所其他律师等各位长辈的指点,下一步该怎么办自己确实没有底,因为自己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分析讨论案件时,不能抓住案件的核心关键,并围绕核心提出较为明确的解决问题的思路。除此之外还存在办事不够认真,容易忽略和遗忘一些细节,犯一些自以为是的错误,有时还会操之过

急,存在急切心理。今后我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戒骄戒燥,稳扎稳打,夯实执业基础,一步一个脚印向前发展。

三、对律师执业的展望

过一年来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律师的生活和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执业过程中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执业经验方面与成熟律师的差距还非常大。作为一名刚刚走上律师道路的新人,我深刻的理解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而终身学习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在新的起点上,我一定要戒骄戒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思考勤学习勤锻炼,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实习即将结束,我将迎来我的执业生涯,带着实习中的收获,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书写新的篇章。

法律文书写作篇13

20__年10月26日至20__年1月15日,我在____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践。实践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实践期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所里律师交付的工作。在所里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另外,__律师事务所的理念和与队友间的相互扶持使我对团队合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走进律所

__律师事务所位于__中级人民法院对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运作与管理上却是井井有条的。实践第一天,我依照约定时间到达__律师事务所,一个很亲切的内勤姐姐接待了我和另外4个实践生,在她的引领下,我们参观了__所,对所里的办公区域划分、办公设备的使用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在内勤姐姐的介绍下认识了所里大部分的律师。之后,内勤姐姐带我们到了各自接下来的“据点”“拜师”,我拜见的师傅是所里资历最深的律师胥主任。胥主任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律师,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很丰富,在这3个月的实践中教给了我很多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二、实践内容

此次在__所的实践,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打印、复印资料,打孔、装订文件。

这项工作是我到__以后做的第一项工作,由于之前在法院实践时也较多地接触了这项工作,因此打印机、复印机、打孔机的使用都比较熟练,工作效率颇高。

2、送取文件。

将文书原件送去当事人处盖章,取回,再送去法院,或者取案件的相关资料。这项工作比较枯燥乏味,但是在送取了3个月文件之后,我充分地熟悉了这个城市的公交线路,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收获吧。

3、文件归档。

文件归档是实践生的必做工作之一。做文件归档,只要循着办案程序的思路,理清大致框架,就可以较轻易地做好。而办案程序的思路无非是:律师函——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民事起诉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法院判决书——(若判决得不到有效履行)申请执行书(当中还可涉及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所以在归档的过程当中,需要的更多是耐心和细心。

实践的前期,我与同期前来的实践生一起整理了大量档案,全部排序、制作目录、入档、装订。这些工作虽然琐碎重复,但却使我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程序和相应的司法程序,也一定程度上锻炼了自己的耐心和细心。

4、查找资料。

初做这项工作时,由于缺乏经验、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搜集到的资料既不全面详细也不够新,而且效率低下。在请教律助后,我初步了解了资料查询的步骤、范围和技巧,再搜集资料时,效率就高了很多。

关于资料查找的步骤:先是有针对性地对背景材料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归纳出查找主题,这一步骤已经由我的指导律师做好;查找完信息后就应摘录要点并做批注;最后是以文件夹的形式分类保存。资料查找的范围包括: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府文件;相关学者论著;具体案例中律师的做法和法院的看法等。

资料查找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项工作,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法律规定、相关案例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并且可以同律师讨论案件情况。而且这项工作对锻炼信息搜集、整理能力很有帮助。而信息搜集与整理能力在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5、翻译。

翻译,包括英译汉与汉译英。翻译的内容有法律条文、合同书以及一些公司的内部规定。这项工作是我在此次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难点,虽然所里需要翻译的文件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文件的内容却纷繁复杂,在翻译时又特别强调专业性。因此,翻译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实践生,我翻译的文本一般都会由律师核准一遍,然后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进行修改,之后再把最终版本发给客户。在翻译英文材料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了解到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多么的无法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以至于大部分专业的法律词汇都无法准确的翻译。在以后的学习中,我想应该把法律英语作为一个重点来学习,以适应实际应用的需要。

6、起草法律文书。

起草法律文书是我3个月实践生涯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当然我撰写的法律文书通常并不会真正被应用,这项工作对我来说实际上只是一种练习。虽然在学校学习过司法文书写作,在律师实务与公证的课上也学习过各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到了实际应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懂得怎样去写好法律文书。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在撰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说实话,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好在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让我领悟到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注意事项和相关技巧。

通过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和练习,我认为要写好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xxx、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要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总的来讲,起草法律文书是一项含金量比较高的工作,既锻炼头脑,又锻炼文笔。通过起草法律文书这项工作,我的写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综合运用资料的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7、观摩庭审。

与去年的认识实践不同,在这次实践中我并没有很多的观摩庭审,只是在指导律师的建议下有针对性的观摩了2次庭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各一次。通过观摩庭审,我细致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学习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8、其他工作,包括跟随律师外出调查取证、会见客户、处理各种电子表格、收发传真、寄取邮件、登记退信等等。

三、实践心得

在历时3个月的实践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践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践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践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践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践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践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践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法律文书写作篇14

法律文书是依据法定的诉讼活动而产生的文书,它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意义,因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不同的文种、要求和时限来制作。在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应该制作何种文书、在什么时限内制作文书等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随心所欲、任意为之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时间,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答复批捕文书的时限,即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时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不仅明确规定了起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前提,而且明确了送达的机关以及附送的材料。

制作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法律文书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这样的讯问笔录才具有法律意义,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文书写作篇15

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有时限的要求,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也有严格的时效限定。例如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要求复议意见书》,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五日内送出。再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口头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不能无限期拖延。同样,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也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和副本,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不上诉,原判决即发生效力。办案贵在及时,诉讼不能拖延,法律对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都明确了时限要求,当然体现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也必须遵守这一时限规范。

[法律文书写作论文]

推荐访问:文书写作 法律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心得体会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历年真题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心得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 法律文书写作难吗 法律文书写作教材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