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11-15 14:0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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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 号)、《关于做好我省 2020 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6 号)和《四川省 2020 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四川省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防控机制 成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管疫情防控工作校领导牵头,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考点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积极与属地联系,在当地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设立一名专职防疫副主考(由卫生副校长担任),落实本考点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全程把控人员健康监测,防疫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宣传和考试安全等关键环节,减少考生聚集规模、降低考场人员密度,确保疫 情防控不留死角,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前工作准备 (一)考生考前服务 做好考前信息发布和考生服务工作,及时将参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通过官网、官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考生。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根据反馈的健康码信息,及时同健康码异常考生做好沟通联系,明确考生参考情况,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二)考试路线规划 提前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点内部单向循环的路线规划,避免人员交叉流动。并提前做好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的培训和演练。

  (三)考点入口设置 1.放置场所码,要求考生必须扫码进入考点;

  2.考点入口处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并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3.设置简易休息区,供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四)防疫物资准备 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洗手液以及配备场所消毒所 需的相关用品。

  (五)医疗点设置 1.考点内设置医疗点,安排医生全时段值守。

  2.协调指定就医医院,确定送医、接诊人员及线路等具体事项。

  (六)发热考场设置 每 30 个普通考场设 1 个发热考场(至少设置 3 个),发热考场布置按照普通考场的要求执行。发热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发热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七)卫生消杀 提前对考场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并指定专人对各个考场、相关设施、楼道、卫生间及工作人员就餐场所等进行清洁消毒。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对桌面、门把手等高频接触区域和部件进行消毒,每天考试结束后,考场开展一次全面卫生消杀工作。

  三、对涉考人员的防疫要求 (一)工作人员 1.提前 14 天进行健康自我监测;须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 “健康码”)或有效行程卡(简称“行程码”),并确保在笔试工作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2.考前 21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或考前 14 天来自省外或途经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绿码工作人员,需经属地疾控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笔试工作。

  3.报到和进入考点均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或“行程卡”绿码,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两次测量体温均≥37.3℃,经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突发气促、发热、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二)笔试考生 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内江市隆昌市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或有效行程卡(简称“行程码”),并确保在笔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3.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的个人日常防护,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非必要不离川不离内。

   4.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过 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 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生考前 14 天须做好自我体温监测,若考前 14 天内有头痛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的情况,请及时就医排查。

  6.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或“行程卡”绿码,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两次测量体温均≥37.3℃,经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7.在考生进场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完整的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按要求填写《承诺书》(见附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8.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考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气促、发热、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聚集、逗留。

   11.省、市外来(返)内考生须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入内即检”“入内即报”,严格落实属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内考生,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结束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

  12. 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抵达内江市后完成内江本地核酸 “三天三检”,持内江本地检测的考前 4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参考;省内非中高风险地区(含内江本地)考生须持内江本地检测的考前 4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参考。进入考点时落实“一扫四查”(即扫场所码、查核酸阴性证明、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体温)等防控措施。

  13.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江市、隆昌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发热考场的启用 (一)考生入场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经卫健疾控部门研判后,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

  (二)发热考场使用必须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报备,并对相应考生作好记录。

  (三)发热考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加强防护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使用防护服。

   (四)考试完成后,应在卫健疾控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发热考场全面消毒,并对发热考场的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材料进行消毒和单独密封处理。

  五、突发情况处置 笔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随时关注考生及自身的身体情况。如遇考生和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应及时告知考点考务办公室。考点考务办公室对情况进行确认后,应第一时间上报本考点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按防疫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若考生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考的,考点负责做好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确因疫情无法参考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退费公告,申请办理退费和已通过笔试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

  (二)考试期间,如遇突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有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汇报。

  如所设考点区域内或者临近区域突发疫情,经评估认为组考存在风险,可采用“横向移动”的方式,更换启用其他在安全区域的考点。

  (三)若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和上级和当地政府对疫情防控有新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川南幼专疫情防控办 2022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试时间:

   月 日 时 考点名称:

   考场号:

   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打印准前 考证时已知悉本次考试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已在考前 14 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于 本人在进入考点时体温低于 37.3℃ ℃ ,在考试期间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 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守 清楚、并遵守 2022 年 年 下 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 考前通告 及 参考地属地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若隐瞒病情、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座位号 考生签名 座位号 考生签名 1 16 2 17 3 18 4 19 5 20 6 21 7 22 8 23 9 24 10 25 11 26 12 27 13 28 14 29 15 30 注:请 考生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并在对应座位号表格空白处签字。考试结束后按考场、考点整理后交市( 州) 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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