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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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第一篇: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按照县两办《通知》的要求,我们办事处组织专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供大家参考。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第一篇: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按照县两办《通知》的要求,我们办事处组织专门人员对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分组逐村(居)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办本着既依法办事,又切实可行的原则,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基础,以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扎实稳妥推进为落脚点,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做好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达到了农户的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做到了“四相符”,妥善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突出群众路线抓宣传

  我们认识到,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政策是否得到彻底落实,其前提必须让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为此,我们先后几次召开党委会、班子联席会进行研究部署,分层次召开脱产干部、管县人员、村居党员干部座谈会,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办固定宣传栏,举办培训班,使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此,我们先后组织72名干部,进村入户,采取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真心拥护,积极参与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减少了阻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突出政策落实抓规范

  对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我们始终不敢有丝毫松懈怠慢心理,一个环节,一个阶段地抓好抓到位。具体来讲,我们严格把握好“六关”:一是严把政策关。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至关重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按规定办事,稳步推进。二是严把调查摸底关。摸清情况、掌握实情是这项工作的重要

  环节,也是这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抽调专人组成15个工作组,深入到村到户,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群众代表会等方式,最大限度摸清摸实各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及“机动地”现状等情况。在深入调查摸底过程中,我们对全镇所有的耕地,处村干部不仅停留在原始资料查阅或农户口头询问上,而且深入到田块、到座落,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三是严把清理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对“机动地”和“两田制”重点难点问题反复审查、认真核对,正确界定,保证不漏地,认真一次清理到位。四是严把调整关。我们实行阳光操作,摒弃“剃平头”的简单做法,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讨论决定,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对确实因建设用地需要减的,在包村工作组的指导监督下,由村干部主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制订调整方案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透明。五是严把合同关。这项工作最终是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落实。我们全部严格做到了承包合同的规范、完整、有效。六是严把补偿关。我们在积极服务新区建设,保证各个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保证征地补偿费及拆迁费按规定及时到位,多渠道拆迁安置,建设集中居住小区,实行“低保”和医疗保险,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三、突出监督检查抓调处

  针对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查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出现的纠纷及案件,在深入到现场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对号入座,向当事人讲明道理,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对矛盾纠纷的处理做到了不拖延时间,不偏离政策,不越级上交;对违法违纪等案件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置及时,减小了影响。

  四、突出制度建设抓机构

  在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负责,其它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和包村一起抓,建

  立了包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同时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和机制,保证业务经费到位,完善了举报、查处、监督等项制度,落实了合同管理的整套制度,档案规范完整,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局及农经站的大力支持下,我办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抓得积极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大开发、大招商、大发展的实际,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创新的精神,以细致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这项工作,促进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新跨越。

  第二篇: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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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总结

  按照县两办《通知》的要求,我们办事处组织专门人员对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分组逐村(居)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办本着既依法办事,又切实可行的原则,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基础,以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扎实稳妥推进为落脚点,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做好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达到了农户的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做到了“四相符”,妥善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突出群众路线抓宣传

  我们认识到,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政策是否得到彻底落实,其前提必须让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为此,我们先后几次召开党委会、班子联席会进行研究部署,分层次召开脱产干部、管县人员、村居党员干部座谈会,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消除杂念,形成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办固定宣传栏,举办培训班,使基层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吃透政策,以利于指导工作。不仅如1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此,我们先后组织72名干部,进村入户,采取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农民正确认识,真心拥护,积极参与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减少了阻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突出政策落实抓规范

  对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我们始终不敢有丝毫松懈怠慢心理,一个环节,一个阶段地抓好抓到位。具体来讲,我们严格把握好“六关”:一是严把政策关。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至关重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按规定办事,稳步推进。二是严把调查摸底关。摸清情况、掌握实情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这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抽调专人组成15个工作组,深入到村到户,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群众代表会等方式,最大限度摸清摸实各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及“机动地”现状等情况。在深入调查摸底过程中,我们对全镇所有的耕地,处村干部不仅停留在原始资料查阅或农户口头询问上,而且深入到田块、到座落,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三是严把清理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对”机动地”和“两田制”本文来源于网络站重点难点问题反复审查、认真核对,正确界定,保证不漏地,认真一次清理到位。四是严把调整关。我们2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实行阳光操作,摒弃“剃平头”的简单做法,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讨本文来源于网络站论决定,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对确实因建设用地需要减的,在包村工作组的指导监督下,由村干部主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制订调整方案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透明。五是严把合同关。这项工作最终是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落实。我们全部严格做到了承包合同的规范、完整、有效。六是严把补偿关。我们在积极服务新区建设,保证各个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保证征地补偿费及拆迁费按规定及时到位,多渠道拆迁安置,建设集中居住小区,实行

  “低保”和医疗保险,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三、突出监督检查抓调处

  针对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查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出现的纠纷及案件,在深入到现场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对号入座,向当事人讲明道理,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对矛盾纠纷的处理做到了不拖延时间,不偏离政策,不越级上交;对违法违纪等案件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置及时,减小了影响。

  四、突出制度建设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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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负责,其它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和包村一起抓,建立了包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同时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和机制,保证业务经费到位,完善了举报、查处、监督等项制度,落实了合同管理的整套制度,档案规范完整,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局及农经站的大力支持下,我办稳定完善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抓得积极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大开发、大招商、大发展的实际,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创新的精神,以细致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这项工作,促进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新跨越。

  第三篇: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调查与思考

  土地既是生存之基,财富之母,也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日益重视,农村各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改革是一切改革的基础。如何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是摆在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现状

  ×××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澧水中游。全县总面积348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02万亩(二调面积),其中水田面积51.04万亩,旱地面积28.98万亩。现有农业人口59.45万人。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农村土地历经两轮延包和二次核发新证,全县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耕地面积55.2万亩,签订承包合同16.3047万份,占应签订合同的98%,确权颁证16.2969万户。30多年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取消农业税等政策的实施,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这一基本经营制度为我县的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农民生产态度显著提高。自1980年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长期以来,由于农民经营土地负担过重,农业收益低下,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种田没有积极性,土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甚者要求退出承包地,但随着社会发展,取消税费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及惠农政策的落实,激发农民种田的生产积极性,土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原退出承包地的又要求承包耕地从事农业经营。

  (一)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从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到农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基本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从80年代初人均纯收入不足元发展到现在元,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比30年增长比达到了

  倍。人们告别了“吃饭靠返销、用钱靠贷款”的生活状态。

  (二)经营主体得到培育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家庭农场家,近五年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市级示范合作社家,企业龙头企业家,种养大户户。

  (四)土地流转逐步规范。据2005年底统计,全县共流转面积11.9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其中流转耕地面积7.1万亩,林

  地3.9万亩,水田0.19万亩,四荒地0.7万亩,涉及农户2.84万户,合同签证率达80%以上,规范性合同达90%以上。流转面积最大的岩泊渡镇生安赛特公司流转面积达亩,阳和农业旅游开发流转面积达亩,九日药材流转面积达亩。对流转土地加大了扶持力度。一是家庭承包土地流转的县政府按20元/亩对流入方进行资金扶持,2015年县政府拿出了14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奖扶。二是对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生产粮食作物按100元/亩进行了奖励扶持,农民得到了扶持,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

  二、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土地碎化严重,人地矛盾突出。土地碎化这一问题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时就出现了,主要一是我县属丘陵地区土地地力不高,差别很大,在开始承包时土地就分类过细,农户承包时各类土地地块多。二是这一制度实施以来人口增减比例失调,出土的人口少,进土的人口多,三是家庭经营规模小和土地碎化现象限制了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生产。致使农业生产处于一种传统的小农经济。人地矛盾突出逐步加剧。据调查,我县广福桥镇每年出生人口达170人,死亡人口在80人左右,仅三丝村2200人中就有180人未有承包土地。还有的村从开始实行责任制到现在对农村承包土地没有进行过调整。二轮也只是顺延,出现有的原承包人口很多到现在人口很少,原承包人口很少,而现人口发展很快,形成有人口没地种,有土地没人种的局面。由此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的土地纠纷和上访案件不断增加。

  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一是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承包土地的流转,大多是口头协议。二是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由于二、三产业不发达,进城务工不稳定,怕土地流转出去后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期限一般在2-3年,由于流转期限过短,造成流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3.土地流转“非粮化”、“非农化”较为普遍,现象逞上升趋势。由于粮食价格的原因,加上种植成本增加,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大幅消减,为保证投资收益,目

  前流转的土地大部分选择种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如我县花卉苗木、药材种植类农民合作社达家,特别是当前乡村旅游热,擦边提升生态农业观光,种花、种草,如香港文化公司在我县阳和、甘堰、溪口三地流转土地万余亩,大部分是耕地,种上观赏性树木供游客观赏,致使流转土地非粮化。还有三官寺土家族乡一村民以流转土地期限70-90年与农户签订合同,面积达50亩左右用于非农,致使在政府征收时造成了一定困难。

  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呈易发多发态势。我县是山区县丘陵地区、人均耕地少,农民对耕地看得很重,受利益驱动,加上基层土地管理不规范,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造成土地承包纠纷频发。2010年至2014年我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298件,其中:2010年受理46件,2011年56件,2012年受理59件,2013年受理66件,2014年受理71件。纠纷递增,形势严峻,且因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而导致农民土地上作物财产甚至人身权受到侵犯的情形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较多,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给县、乡、村协调化解土地承包矛盾带来困难。纠纷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010年至2014年共受理279件,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总数93%,其中确权纠纷237件,征地补偿分配纠纷42件;二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10年至2014年共受理19件,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总数7%。5.主管部门监管乏力。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经管)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力不从心,难以达到效果,主要是没有赋予一定的行政管理手段,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出现的非农业、非粮化、圈地、撂荒及损害农民利益行为执法苍白无力,无法监管到位。6.在立法完善上的几个问题。

  一是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经多方调解无果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诉讼过程,纠纷的焦点往往得不到解决,不是确权问题,就是发证程序问题,致使纠纷永远得不到解决。

  二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追溯力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时间为2003年3月1日,与2003年3月1日以前的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一定冲突,特别是二轮延包1996年至2003年3月1日之间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农转非问题,大稳定、小调整问题,收回承包耕地的问题等。

  三是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办理经营证问题。对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以转让方式获得承包土地后,可办理经营证,在这点上发包方(村民小组)所属成员不理解,认为对土地所有权土地收益享受权有影响。

  四是承包土地年限问题。在土地承包法中,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林地承包期为30至70年,其他方式承包的没有期限限制,在操作过程难以掌握,普遍认为有不合理因素,特别是机动用田地如何施用。

  四、建议

  1.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一是坚持落实长久不变。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对于加速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承包期30年长期稳定基础上还可延长,坚持落实长久不变。二是妥善解决人地矛盾,必须坚持不准以任何理由进行土地调整,承包土地承包权应和林地承包权一样,可以依法继承“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

  2.强化监管职责。一是各地要明确农业行政部门(经管)为农村承包土地主管部门,赋予一定行政管理手段,特别要对征收,占用减少农村承包土地赋予行政审批权,并规定征占农村承包土地要交纳一定的承包土地恢复费用,保护耕地。二是明确执法主体,法律法规要赋予主管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行为行政处罚权限,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规范土地流转,加大奖扶力度。政府和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环境,依法支持、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导流出流入双方对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定价、合同签订、签证,各级政府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培育经营主体。鼓励集约经营。

  4.在立法完善上应解决几个问题。一是“三权”问题。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要三权分置,在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农民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上要明确,特别是对土地归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所有的要明确界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是自治组织,不具备生产组织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加至部分村、组被撤并,原村、组已不存在。管理功能基本丧失,这种名为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已经成为部分农民私有,这一现实问题要有界定。

  二是年限问题。为了在操作过程中便于统一,便于管理,在林地、耕地、草地、四荒地年限要统一,并坚持长久不变。

  三是执行时间。明确执行时间为2003年3月1日,对2003年3月1日以前的行为应按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如农转非问题,大稳定小调整问题,收回承包土地问题。

  四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过程中应遵守这一惯例。因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基本法和专属法,凡涉农村土地承包都应遵守这专属法。不应参照其他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要明确界定,便于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尺度。

  五是执法主体。要明确农业部门(经管)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管部门,应赋予相应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承包方(乙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承包方代表住址: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集体土地份亩,其中:田亩,土亩,发包给乙方承

  包经营,承包地块详见登记表。承包期限从1999年9月1日起至2029年9月1日止。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乙方只有承包经营权。

  二、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人民政府、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

  承包方(乙方):(盖章)年月日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户主姓名)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三、土地租赁时限:

  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将_______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____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章)

  村组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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