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讲座活动策划11篇

时间:2022-04-23 11:35:02 浏览量: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11篇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1

早上,去宸宸学校听了一个育儿讲座,主题是“怎么说,孩子才会听”,针对2—3岁————人生第一个反抗期————孩子容易出现的总是给予解答,老师是一个很棒的心理咨询师和幼教师,教给我们几条很重要的方法,让我受益匪浅,也写出来分享给大家。

一、不要强迫孩子分享

当孩子拿了一袋糖不愿分享时,不要强迫他,他的东西有权决定要不要分享,可以先给孩子嘴里放一颗糖,再把他的口袋装满糖,然后再要求他分享,先满足自己的需求再满足别人,这样比强迫更有效。

二、让孩子在平静中入睡

有的孩子会很难入睡,睡着了也不踏实,那么,在睡前和孩子聊聊天,回忆一天当天做过的事,回忆可以增强记忆力,也可以让孩子说出希望,明天想做什么,想吃什么,想买什么样的书……这样做对他的睡眠质量有益。

三、学会批评孩子

批评孩子前先说你爱他,否定孩子做的错事但不要否定对他的爱,要用严肃的表情和温和的口气,批评切忌时间太长,3岁前不超过30秒,6岁前不超过1分钟,简单明确,如果时间过长会让孩子烦躁,更加叛逆。

四、孩子为什么爱打人

很多喜欢打人,有暴力、攻击行为的孩子,都是过早的看了奥特曼、超人等动画片所以在六岁前不要给孩子看,年龄小的孩子没有这方面的需要求,也不要给孩子买剑等玩具,即使文静胆小的孩子也不要玩。

五、潜意识暗示法

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孩子的听力是最早发育最晚成熟的,听力是开放式的:比如有时候他正在专心的玩玩具,但听到妈妈向爸爸要遥控器时,会马上去把遥控器拿来,所以,我们就利用他这一能力。

在孩子入睡后,把自己的愿望对孩子说出来:宝宝,妈妈很爱你,妈妈希望你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你要胆大勇敢一些、要多吃些饭……总之你希望孩子怎样,就对他说出来。

有人曾经用这个方法帮助孩子戒过安抚奶嘴、戒过吃手、戒过厌食,心理暗示对人的影响非常深远,所以多给孩子一些正面的、积极的心理暗示。

孩子在2—3岁,很难安静下来听妈妈讲很长时间的话,那么就利用孩子入睡后这个最安静的时间,多给他一些心理暗示吧,我们一起尝试一下?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2

世界读书日,在这一天,我校举办了首届“读书节”活动。我们每一个人,包括学生家长都参与了其中。活动包括颁奖典礼、读书讲座、个人藏书展、有奖竞答等,都使我深有感触。在这些活动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读书讲座。

这个讲座是由滕矢初先生主讲的,题目为《读书与人生》。这个讲座使我懂得了:求知的途径是读书。读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修养、品味和鉴赏力,鉴赏力能使一个人从简单的事物看出真理,这是读书最重要的一点。我们现在科技发达了,家家户户都用上了多媒体,多媒体快捷、直白,但就因为这一点,使人缺少了思考的空间。现在的人们注重于身体的膳食结构,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人们精神上的膳食结构,这是现在社会上的一大弊病。因为精神层面远远比物质层面重要。我们要透过书来审视生活,苏格拉底曾说过,“没有审视的生活,不如没有的好。”所以,书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应该多读书。

不光是讲座使我有感触,其他的活动也让我深有感触。世界读书日是不平凡的一天,读书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读书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因为世界读书日的主旨宣言就是“希望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人们,无论是年老还是年轻,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你是患病还是健康,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都能保护知识产权。”读书能使一个人变得知识渊博,就像贝多芬一样。虽然他没有上过专业的音乐课程,但是他通过读书,学习先辈总结的经验,最后写下了宏伟的乐章。罗斯福也曾说过,“没有书籍,就不能打赢思想之战,正如没有舰就不能打赢海战一样。”

书籍是人们必不可少的,它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它为人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我们不应该把书抛在九霄云外,我们应该让它发挥出它自己本身的价值,用它使人类社会再向成功迈进一步,让书永远伴我们左右!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3

今年,我校新县首府实验学校组织的师德师风的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这也包含了学校领导对我们全体教师成长的殷切希望。为期三天的学习,让我享受了一程全新的、难忘的教育之旅。

因为内容太精彩,我时时陷入了如痴如醉的聆听,所以,这几天的学习笔记,我记得并不是很多,可是此刻留在我脑海中的那些美好的瞬间却很多很多……

8月26日上午,我校荣幸的请到了超人静——陈静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一线教师加速成长的N条途径》的报告。整场报告听完后,我想用这样的三个词语来形容我心中的真实感受:美好、温润、蓬勃。

她用自己纯真的教育情怀、鲜活的教育事例为身为一线教师的还有些茫然的我似乎打开了一扇美丽的天窗。

从这扇美丽的天窗里,我仿佛嗅到了花香,仿佛看到了教育的蓝天、白云。她让我知道,要想真正成为一个享受教育的人,方法不是那么难,但却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去守望、去修炼。

她那满是注脚的19年的成长历程,再次让我悟出了一个最真实的道理:你所看到的那“岁月静好生欢颜”,你所仰慕的那行走在优秀之林中的洒脱自如,都是因为对抗过无数次的风雨后而沉淀下来的包容万物的云淡风轻。

做寻根的教育,做扎根的成长。愿与"静"同行,努力成为像她那样享受美好的人。

难忘的,也有师德报告团等来自于乡下的几位老师们的情真意切的诉说。

即使环境再艰苦,可他们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因为心中有自己的教育梦,所以,可以以苦为乐,这无一不是在书写着最美的教育青春。

难忘的,还有我有幸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代表为在坐的那么多优秀的同仁们,诚惶诚恐地完成了《用最初的心,做永远的事儿》的简单诉说,从而又一次勇敢的挑战了自我。

难忘的更有像邵家国主任等教体局领导和我校的黄庆友校长、刘建良校长等各级领导们对我们一线教师的师德师风全面又生动的讲解,他们那谆谆教导是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为师之道上都能不偏离正确轨道,走好走稳脚下的每一步,他们的那份殷殷之情,拳拳之心,不容辜负。

学习不易,我们且学且珍惜。

最后,我想借程静老师报告中的那段让我眼前一亮的话来告诉自己,在新的学期里,怀揣美好,从心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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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4

今天星期六,没有休息,去中心学校参加继续教育“上好课”专题学习培训,听专家讲座。这次主讲的专家是至德小学的秦斌老师。秦老师是省教坛新星,人很年轻,30岁左右,戴着眼镜,面容消瘦,显得文质彬彬;秦老师普通话标准,语调抑扬顿挫,两个小时的演讲很有激情;秦老师理论联系实际,从一线教师的视角为我们诠释了怎样上好一节语文课的理论,讲座深入浅出,我受益匪浅,体会颇深。

一节好的语文课首先应该是真实的。有许多语文公开课、竞赛课,教师在设计时就把追求完美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课前训练学生的有之,课中“诱导”学生的有之。于是,教学变成了演戏。这是语文教学的悲哀。殊不知,真实的才是最动人的,真实的也才是最美丽的。虚假的美丽只能取悦于一时,真实的`精彩方能恒久地打动人心。让语文课远离虚伪的美丽,永远焕发青春的活力与真实的生命力。一节课不可能十全十美,它应该是真实的、不粉饰的、值得反思的,可以重建的课。只要是真实的,就是有缺憾的。有缺憾恰恰是真实的指标。这种课可以称为真实的课。

一节好的语文课还应该是科学的。任何事情都要遵循事物的规律,语文教学也不例外,遵循母语学习的规律的语文课才是好的语文课。教学目标要科学,要体现三维体系,要符合学生实际,要突出教材的重难点;教学过程要科学,要过渡流畅、衔接自然;教学方法要科学,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形成能力。

一节好的语文课更应该是高效的。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讲求效率。语文教学也不应例外。一节好的语文课,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之中,都能在课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都能有所收获、有所发展。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对语言文字的感受、理解、欣赏与运用能力有了最大程度地发展和提高,而且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了积极的情感体验及对学习语文的浓厚兴趣。“是否有效,收到了怎样的效果”是评价一节课的最终标准。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5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6

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于5月28日胜利闭幕,在会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近期百姓最热议的话题之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法”到“典”,一字之差,意义重大,一字之变,跃升的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象征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都作了回应,为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这将大大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付出,达到国家治理强制约束与规范自律相结合的目标。

称民法典为一部“小宪法”也不为过。民法典共7编、1260条、逾10万字,背后是几代人的心血与期盼,是新中国几十年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学研究成果的总结,弥足珍贵。法条渗透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各个角落,涉及公民权利各个方面。人格权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我通过学习特别关注到,民法典人格权对“隐私”进行定义,隐私权是人格尊严的核心,是一个人社会人格的关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这不只是在文字上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实际上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侵犯隐私”不仅局限于此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或构成严重“扰民”的社会现象,如各种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以及噪声、烟尘等各种环境污染等,也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总之,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民法典是人们用来实现权利,维护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一国世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筑牢根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作为一名纪检系统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我要以身作则,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同时要发挥好老干部的影响力,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国家情怀今犹在,繁花似锦向未来!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奔小康、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守正善为,砥砺奋进,有一份热发一份光,成为新时代合格的优秀的中国老人,真正做到“人老赤子之心不老,人老革命志气不老,人老奉献精神不老”!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7

法典,意味着规范,系统。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萨维尼说:“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说:“应当制定一部法典的时代,必当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时代,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其立法能力必定为其他时代所不及。”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问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例如,民法典规范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到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让社会更加和谐。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先后经过4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他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们相信,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8

20_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共克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防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庞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___一中队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学习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领悟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探讨并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性学习第三编《合同》、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下一步,___一中队党支部将逐步结合实际工作,对民法典中涉及执勤业务的部分着重研讨,并形成执勤规范,为未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筑桥铺路。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9

今天非常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一起来分享我这次听专家龚敏讲座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从我内心来说我觉得我是带着感激之心和求知的渴望而去的。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所看。所学。所想。和大家一起分享!应该说上海市的幼儿教育确实是走在全国的最前沿,我学习到了最新的幼教理念。感受到了上海市二期课程改革带来的变化,同时反省自己的工作也看到了其中较大的差距,应该说我还有一段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才能向这种理想的幼儿教育靠近。就像一位上课的老师所说的:"我们幼儿园的老师总是习惯于只埋头干活活不抬头认路。工作中少了一点思考。"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迷茫的赶路人,看清了一个努力的方向,解决了工作中的许多困惑,很多事情都有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除了专业知识上的收获以外,我们更从讲课的专家老师们身上感受到她们思想求新。功夫求深。做事求实。快乐工作的生活态度,应该说有许许多多来自心灵深处的触动。

上海市一共开展过两轮课程改革,二期课改的核心理念就是:以幼儿的发展为本。

一个幼儿园的发展是以幼儿的发展为本,幼儿的发展水平也是衡量幼儿园保教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那么什么是幼儿的发展呢?幼儿的发展是指孩子从一个自然人发展为社会人,是人社会化的过程。这里的发展包括了四个含义:1。是全体孩子的发展,2是每一个孩子的全面和谐的发展3。是富有个性化的发展4。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孩子必须通过活动来发展,那么落脚点在于要改变幼儿的学习方式,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是以前的教育是空杯和壶的关系,也就是一种被动的老师讲孩子听的填鸭式的教育,而二期课改的教学活动中老师与幼儿应该是园丁与种子的关系,也就是说老师应该向园丁一样给种子提供适宜的环境,创造适宜的条件来促进种子的发展,让学习成为孩子全身心的体验,操作和感受。每个孩子都有很大很大的发展潜能,并且每个孩子发展的潜能有很大的差异,这种与他人不同的差异是孩子的权利。这就要求老师们在集体教育的背景下更多的关注个别教育,并且要承认差异。

发现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让孩子获得有差异的发展。每个带班的老师都有这样的体会,每个班都有几个能力相对弱一些的孩子,怎么对待这些孩子呢?在以往的工作中我总是用同一个目标和内容对待全班的孩子,其实可以根据每个孩子的实际情况调整一些小的目标通过个别教育来实现的。应该说中国教育有一个明显的弊端就是一刀切,常常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其实组成森林的每一棵树木都不同。世界上没有两篇相同的树叶,更何况是人呢,所以老师们还要用一种成熟的心态来接纳孩子的差异,例如上海市的特级教师龚敏老师有几个很好的做法就是:龚老师的班上有一个固定的墙面布置就是每周请一个孩子和他的家长布置一块属于自己的展板,在展板中展示自己的特点,特长等,包括照片。绘画作品,书法作品手工作业等等。同时这种活动形式也为每一个幼儿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这件很小的事例也体现了老师对孩子错误的接纳,体现了老师的一种正确教育观念。

教师最困难的就是洞察孩子想什么?我们总是说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其实这是非常非常难的。我们现在能做到的只是走近孩子,靠近的近。那么怎样才能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呢?首先我们要一种求真的态度去了解孩子研究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观察孩子的言行举止,不做观察不做记录不作分析就无法了解孩子,走进孩子,从而了解他们的需要。观察分为有计划的观察和随机观察,老师可以用表格。符号。标记。照片。录像录音的方式记录,作为一个优秀的老师要有观察的意识,他们通常会随身携带笔和小纸片,随手记录下孩子的只言片语,或者是事件中的关键词,然后再进行事后分析记录。有时候他们还会记录下课堂中的关于开展某个主题时的师生对话,这样做可以帮助老师了解孩子对这个主题知识的储备情况,同时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正在开展什么主题,老师也积累了很重要的第一手资料。观察记录是一个老师专业成长要走好的第一步,这一点我的感受很深。我们以往很忽略这一块,所以导致了我们工作存在着教育目标不明确。不够了解教育对象以及师生关系不融洽的现象。

在课程改革中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课程的有机整合。在我们幼儿园的课程中我们经历了分科教学。五大领域课程,到现在的主题活动整合课程。我们有很多困惑,到底什么是整合课程呢?有很多老师说其实是换了个说法而已,还不是语。常,计。体。音。美。所谓整合就是把他们都拼凑在一起就可以了。就像一条章鱼一样只是戴了一个整合的帽子,其实搞的还是的分科教学。真正意义上的整合不在于内容本身,而在于通过内容的整合来促进幼儿整体和谐的发展,这种整合不是拼凑而是根据孩子的兴趣对内容进行合理的联系。从这个活动中可以看出整合是一种多领域的,有机的,整体的,层层推进。

随着课改的深入,对幼儿园老师专业化的水平已经越来越高。面对这些要求我们都深感压力,我们以前在幼师所学的教育理念以及弹唱画跳的技能已经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在幼儿教育的领域里知识在不断的更新,老师的学习如果不跟上,就会有被淘汰出局的可能。如今对幼儿园教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要求教师有亲近孩子的能力。有读懂孩子的能力,有积极互动的能力,有和家长沟通的能力,有实践反思学习的能力。教师应该在学习中与孩子共同成长。教师的魅力在于:与孩子心灵的交换。智慧的对话,生命的呼唤。在幼儿园教师这个领域里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老师在这份事业里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要每位老师用心去做,就能成功。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常会感到倦怠,为什么这些老师都没有提到工作的辛苦呢,老师说:一个人他只有热爱工作他眼里的工作才是快乐的。当我们遇到我们不愿意做但又必须做的事情时必须要调整好心态说服自己,然后快乐的去做。这样你才能快乐工作,享受生活。也许我们会从这些话里获得一些启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些成功背后都有他们对事业的一份执著,因此他们觉得自己是快乐幸福的。

应该说这次听了专家的座谈会是获益匪浅,还有很多很多感受希望能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与大家分享,最后我想用这几句话作为今天和大家共勉:做敬业之人,乐于敬取。做敏锐之人。善于发现。做灵活之人,善于迁移。做聪明之人,善于合成,做智慧之人,善于创新。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10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专题讲座活动策划篇11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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