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03 14:30:01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排查、谁跟踪、谁负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摸排已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台账、认真进行整治,力争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摸排到位、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整治到位,把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到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

  对已建房屋建筑的排查,排查对象分五大类:

  (一)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二)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房、宿舍楼等;

  (三)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四)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五)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排查、整治的重点有8个方面: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查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厂房。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4月10日前,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完成动员部署落实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4月10日-5月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社区、村(居)委会排查,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4月18日前,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要组织辖区内的房屋业主(包括单位)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5月18前要完成所有房屋的隐患排查工作。

  2.建档立卡。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情况及相关表格应经社区、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工业园管委会、乡镇(场)汇总,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安委办备案。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20日-6月30日)

  1.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房屋,由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聘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出加固处理意见,落实加固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6月30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负责牵头抓好对排查出“两违”建筑的依法处置,做好直管公房、县直各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规划管控和地灾点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做好户籍信息、二维码门牌信息、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的对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关工作,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于利用危险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协调处置相关工作;
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党委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企业、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切实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其他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加强配合。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应建立包片制度。县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聘请有关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与开展明察暗访,并将对各辖区范围内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每周调度督查一次,每个时间节点检查通报一次。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场)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纪律保障。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全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强化舆论监督。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县里将进行暗查暗访,定期在《宜丰新闻》播出系列新闻节目,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形成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认真对待群众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推动“多规”衔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标要求,强化规划管控,简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程序。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房屋租赁管理职责,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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