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10-23 15:5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小学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全文完整)

 

 小学 2021-2022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范围:3-6 年级学生

 二、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优秀学生 5 人、优秀学生干部 2 人;

 班级推荐名额:3-4 年级每班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 1 人;5-6年级每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 1 人。

 原则上,已获得过相同荣誉的学生,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

 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二)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市级优秀学生参评条件。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

 高威信。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含少先队)中担任职务, 且在本学段内累计不少于 3 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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