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奖惩制度3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1-04 10:00:04 浏览量:

护理部奖惩制度1  为了提高护理质量,更好服务患者,减少医疗护理纠纷,护理部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及专业管理需要,拟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国家级)各项检查验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护理部奖惩制度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护理部奖惩制度3篇(全文完整)

护理部奖惩制度1

  为了提高护理质量,更好服务患者,减少医疗护理纠纷,护理部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及专业管理需要,拟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国家级)各项检查验收中省、市、护理竞赛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为医院争得荣誉者。

  2、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各项指标优秀,荣获第一名的护理单元。

  3、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中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每年一度的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护士、放心护士、优秀护士长者。

  5、发现并杜绝一例严重差错事故者。

  二.奖励的形式及内容:

  1、通报表扬,授予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称号。

  2、录入护理部护士长技术档案。

  3、物质奖励。

  三惩处条件:

  1、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发生差错事故者。

  2、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延误工作及私自调班休息者。

  4、不遵守护士行为规范,仪表不整,上班戴饰物,浓妆艳抹,服务态度差,讲护理忌语,与病人发生争吵者。

  5、院内检查某项指标不合格者或上级机关检查影响集体荣誉者。

  6、有其他错误行为,应予以惩处者。

  四.惩处形式:

  1、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提交院人事科和有关部门处理。

  2、情节严重者录入护理档案与考核、评优、晋升挂钩。

  3.情节特别严重者.待岗1至3个月,甚至辞退。

  五.奖罚金管理:

  财务科设立护理奖罚金账户,专款专用。奖金由护理奖罚金账户内支出。罚金由科室奖金账户内支出,拔入护理奖罚金账户。护理部将检查结果报院长审批后,交财务部、人事部执行。

护理部奖惩制度2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员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获得年度“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年终评先时优先。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护理部奖惩制度3

  一、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一)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二)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四)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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