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改成什么单位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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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供销社改成什么单位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改革供销社体制的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1984.06.211984.06.21津政发[1984]106号

  商务其他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社

  《关于进一步改革供销社体制的方案》的通知

  (1984年6月21日

  津政发〔1984〕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改革供销社体制的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生产的发展,我国农村正在进入一个发展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的新时期。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供销社的体制必须深入地认真地进行改革。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不仅是农村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也是供销社本身发展的需要。正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刻指出的,供销社若不深入改革,就会“日益萎缩下去,直至丧失本身独立存在的意义。”供销社体制改革后,经营范围必须相应扩大,经营方式必须更加灵活,并要积极发展生产、生活服务项目,更好地发挥国家和农民、城市和农村经济联系的纽带作用。

  供销社的体制改革涉及方面很广,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与配合。郊、县人民政府应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关于进一步改革供销社体制的方案

  市人民政府:

  为了疏理流通渠道,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4〕1号文件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农村商业的指示精神,对我市供销社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方案:

  一、恢复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

  供销社本来是在国家扶持下,由农民群众入股集资组织起来的合作商业。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的影响,把这一集体所有制商业改成了全民所有制商业,造成供销社同农民的关系日益疏远,既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繁荣,也不利于供销社自身的发展。为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大发展的新形势,供销社的体制必须改革,最根本的是要正本清源,恢复原来的合作商业性质,发扬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成为一个独立的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体系。

  供销社是农村商业的主体,也是城乡商品交流的重要渠道,既担负着农民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又承担着国家委托的各项任务,具有“一身二任”的特点。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开展供销业务和各项服务活动,支持和促导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完成国家委托的购销任务;扶持农村专业户、专业村、经济联合体,组织和推动多形式、多层次的联营;开展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信息等项服务,成为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国家同农民经济联系的纽带。

  各级供销社都是独立的企业,又相互连结成一个经济联合实体。下级社受上级社领导,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各个企业都必须接受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本企业执行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大力开拓经营服务领域,完成好自身的任务。

  各级供销社过去积累的自有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改革后仍归供销社无偿使用和统一管理,由财政和银行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调、挤占、挪用和私分。

  供销社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集镇建设,设置机构和网点,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供销社同各种经济组织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实行双边或多边的联营,各自的隶属关系不变。

  二、扩大农民股金在供销社自有资金中的比例

  放手吸收农民股金,是供销社同农民经济利益紧密结合的关键。吸收股金拟采取以下两种办法:

  (一)入股。入股金额不限,现金、实物不限,个人、集体不限,供销社内、外部不限,城乡、地区不限。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股金实行保息分红。对个人股金按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利率计息,对集体股金按集体企业存款年利率计息,在税前支付。然后再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从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基金照章分红。

  (二)集资联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专项投资和带劳投资发展联营。集资联营的企、事业都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分配和纳税办法,按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计基〔1982〕878号《关于试行国内合资建设暂行办法》执行。现已开展的专项联营,也要参照上述文件精神办理。

  吸收的股金和投资,连同供销社的自有资金,可以用于商品购销,也可以用于生产、流通设施建设;

  可以在本地使用,也可以跨地区投资。

  三、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各级供销社必须贯彻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从促导生产、服务农民出发,突破现有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的限制,通过自营、代营、联营、租赁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经营什么,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逐步建立起农村发展商品生产所需要的、比较完备的商业服务体系。

  为开拓供销社的经营服务领域,明确以下原则:

  1.对于计划内一、二类农副产品及民用建材,按现行分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供销社可以代购代销,可以经销或自营,也可以同主管部门联营、联办;凡农村需要的工业品,供销社都可零售或经营批发。

  2.对农民要求销售的农副产品,供销社应积极收购、扩大推销;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城镇开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贸易货栈,组织农副产品进城或集散;根据需要组织农民、专业户同城市零售商店挂钩,直运商品进店销售。

  3.凡基层社无力兴办的供销、加工、储藏、运输等业务,上级社应积极承担,或与基层社联营、联办。

  4.各级供销社应大力发展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和建材加工,发展饮食、服务、修理、租赁等业务,承担乡镇工业所需原料的供应和产品推销业务。

  5.要密切与国营商业的合作,扩大工业品下乡,凡需要增设网点的地方,应支持国营商业下伸设点,也可以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联营设点或由供销社代批代销。

  6.大力开展综合服务,满足农民对资金、技术、储藏、加工、运输、信息、经营辅导等方面的要求,发展社会化服务。

  四、建立贸易中心,发展地区间农副产品交换

  为使农副产品流通走向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路子,活跃城乡和地区经济交流,发挥天津市作为农副产品集散地的作用,由市供销社组织社会集资,在国家扶持下,加速筹建天津市农副土特产品综合贸易中心,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给商品生产者、运销商提供一个设施比较完善的交易场所。

  同综合贸易中心配套,相应地建立若干专业性贸易中心。当前,先在市果品公司、土产杂品公司和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基础上,分别组建市供销社果品食杂、农副土特产品、日用杂品综合、农业生产资料等四个贸易中心。其基本任务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组织地产商品进城和外地商品进市,繁荣本市市场;疏通渠道,产销见面,按照商品自然流向,开展物资交流;完成国家委托的商品购、销、调、存任务;建立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提供内销及出口货源,并参与对外贸易;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扶持农村商品生产。贸易中心的经营方式应灵活多样,兼有自营、代营、联营;对客户要做到不

  分地区、不分所有制形式、不论买卖大小,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还要大力开展咨询服务,及时、准确地传输市场信息,指导生产促进流通。

  五、按合作商业性质调整政策、改革制度

  供销社目前实行的价格、财务、劳动、人事、分配等政策和制度,必须相应加以调整和改革,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职工办好供销社的积极性。

  (一)价格管理

  在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方针下,价格管理应适当松动,以利搞活农村经济。其原则是:

  1.对于日用工业品(包括烟、酒、食品及工业品),在保持现行零售价格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一定幅度的花色品种差价,允许企业在浮动幅度内定价;企业对自采的工业品,可按规定作价办法自行定价。

  2.完成任务后允许上市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和三类产品,本着平抑市场价格的原则,实行议购议销,价格随行就市。

  3.允许企业将接受农民委托,从外地购进的计划外产品和紧销商品,以进价加合理费用供应。

  4.水产、肉(不含猪)、禽、蛋等鲜活商品,国家委托购销的执行国家价格;完成国家计划以后议购议销的部分,价格随行就市。

  5.工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物资及建筑材料,国家分配部分执行国家牌价;企业在计划外自行采购和自行加工的,按进价加合理费用、利润的作价办法自行定价。

  (二)财务管理和减免税

  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金调剂,向国家缴纳所得税,不再承担政策性亏损。原经财政部门核定的退税,仍按原规定办法执行。

  供销社的税后盈余,除按规定向上级社缴纳调剂基金外,设立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分红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由同级理事会管理,根据兼顾业务发展和社员、职工利益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在税收方面,对下列情况可予以照顾:

  1.由社员和企业集资新办的生产、加工、储藏等独立核算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对城乡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

  2.对现有盈利较低、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财税部门审查核准后,给予定期减、免税。

  3.受国家委托代购农副产品收取的手续费不缴纳批发税。

  郊、县供销社为农村专业户、专业村商品生产服务而经营的大宗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所需的银行贷款,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21号文件规定,给予优惠利率的照顾。

  (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管理

  供销社因承担国家储备任务需要增加的设施,由国家投资,纳入基本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理。供销社系统自筹的基建项目和集资新建项目,逐级报批,由市供销社综合平衡后下达,并向市计委备案,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基建材料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解决。

  (四)改革劳动人事制度

  供销社的领导人员由任命制改为选举制,做到能上能下。基层社、郊、县联社、市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经社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协商提出候选人,由同级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由理事会、监事会从两会成员中推选。基层社和郊、县联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即是同级社的主任、副主任;郊、县联社领导成员的预选名单,应事先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供销社的意见。各级理事会成员,在规定任期内可以罢免,任期期满后也可以连选连任。各级社的主任、副主任,在任职期间享受职务津贴,原则上不予调动,以尊重民意,保持干部的相对稳定;落选后取消职务津贴,就地安排工作。市公司经理由市供销社任命,副职由经理提名,报市供销社批准,科级干部由经理任命。公司下属基层门市部的经理由职工选举产生,报上级批准。供销社的合同工和农民社员,符合干部“四化”条件的,可以选进各级领导班子,选上的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落选后回原岗位,不再享受干部待遇。

  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做到能进能出。今后,招收职工由各郊、县社提出招收名额,报市供销社批准后,主要在农村、城镇的初、高中毕业生中公开招收,由郊、县联社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签订合同。来自农村的人员不转户口,不转粮食关系。表现好而工作又需要的,可以续订合同;表现差或工作不需要的,可以按合同规定辞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安插人员。对现有的长期临时工,由郊、县联社统一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合同工录用,不符合条件的辞退。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合同工退休基金制度。

  企业可根据需要,公开招聘专门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人员也实行劳动合同制,报酬由招聘单位确定。

  原有全民所有制职工继续享受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工资、福利和职工调动等项待遇,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对表现不好的可减发奖金、工资或作其他适当处理。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各级社实行多种用工制度,原“混岗”人员不再分营,已分营的也不再“混岗”。

  (五)改革分配制度

  供销社实行按劳分配,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具体办法如下: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结合,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供销社系统除保留原集体企业和基层社税前列支六十元奖金外,实行年终劳动分红制度。职工劳动分红基金,按国务院国发〔1983〕67号文件规定,从税后盈余中提取。不计算在奖金之内,不缴

  纳超额奖金税。

  3.奖金和劳动分红基金的发放,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认真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好、经济效益高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奖金和劳动分红基金的财力,对工作好、贡献大的技术人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给予工资升级,也可以给本单位全体人员浮动升级;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不能享受奖金和劳动分红;亏损单位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扣发工资。

  (六)调整基层社设置和上下级经济效益

  要结合体制改革,按经济区设立基层社;现在“以社建社”的,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调整,以适应集镇建设和发展专业户、专业村商品生产的需要。

  要适当调整上下级社利润分配比例和批零差价,其原则是,把目前存在的上大下小改为下大上小,以调动基层社和零售单位的经营积极性。

  以上改革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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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

篇二:供销社改成什么单位了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供销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

  供销社是事业编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三:供销社改成什么单位了

  

  郑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公布41个工作部门为民服务

  今报记者

  刘长征

  郑州城市公交、出租车将由交通部门管理;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将“三合一”;卫生许可证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

  昨天上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郑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公布。郑州市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此前,郑州市政府市直部门包括发改委、建委、公安局、房管局等政府组成部门,国资委、广电局、体育局等市直属机构,爱卫办、人防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共计40多个。还有园林局、中小企业局、供销社等十多个市直属事业单位。

  今后,这些市直部门将统一称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郑州市政府各部门经撤销合并、重新组建后,调整为41个政府工作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的部分尽量划归一个部门管,新组建单位进行大处室制试点,一个处室负责多个基层工作项目,减少办事人跑腿次数。此次改革不涉及工商、税务、邮政等垂直部门。

  背景

  部门职能交叉降低办事效率

  郑州养犬问题涉及卫生防疫、市政执法、公安等多部门管理,却往往出现“谁都管谁都管不好”的情况。

  据郑州市机构编制部门调查,在郑州市政府现有40多个工作部门中,存在职责交叉的有18个,最多的一个部门与其他部门有4项职责交叉。

  “自1983年以来,郑州市先后进行了5次政府机构改革,从简单的精简机构、减少人员逐步发展到转变职能和改革管理体制。”赵建才说,但是,郑州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郑州市政府组织结构中存在着部门机构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经常出现。

  此次机构改革,就是要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的4大职能重新调配,明确相应责任,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限时

  明年3月完成改革

  在昨天上午的动员大会上,郑州市长赵建才说,此次机构改革涉及郑州市政府机构整合、组建和职责调整的有26个部门。

  新组建单位明年1月20日前要实现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并确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

  郑州市县(市)区机构改革,要与市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各市县(市)区要在明年1月15日前上报改革方案,明年3月底前全市要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郑州市要求县(市)政府机构限额控制在22个左右,市辖区政府机构限额不超过20个,具体数额要报郑州市委、市政府确定。

  各县(市)政府要严格核定部门领导,部门领导正职1名,副职2~3名,不得超配。

  亮点之一:政府职能大调整

  “此次主要是部门职能的调整。”赵建才说,政府将通过制定部门“三定”方案,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以及一些部门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过去‘三定’方案表述都是赋予某部门什么权利,这次机构改革规定,在职能表述上要明确部门对什么负责,承担什么责任。”他说,这也反映了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他说,此次改革过程中,要整合业务相近的部门和内设机构,一件事原则上有一个部门负责,确需有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

  之二:大部门、大处室新尝试

  在改革方案里,这一原则具体表现为对大部门、大处室体制的探索。

  在大部门制方面,组建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承担原交通局

  全部职责和市政管理执法局对城市公交、城市客运管理职责,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有利于形成城乡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大处室制方面,郑州市将在所有新组建单位进行试点,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事,每个处室在编人员不少于6名。

  “尽量在基层办事机构设立大处室,减少多头管理和行政推诿扯皮,减少审批环节。”赵建才说。

  之三:机构设置关注民生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一系列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字眼直接出现在了改革后的政府机构中。如,房管局改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政管理执法局改称城市管理局。

  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说,这表明政府职能正在向服务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转变。郑州市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方案

  政府变为41个工作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郑州市政府各部门经撤销合并、重新组建后,调整为41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据悉,政府工作门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其中,郑州市监察局与郑州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这些部门有变动——出现14个新名称

  ◆整合后新组建部门:(除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外,均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郑州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职责及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

  ▲组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郑州市人事局的职责、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郑州市公务员局、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为部门管理机构,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郑州市人事局、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郑州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为市委工作部门。

  ▲组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郑州市交通局的职责,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承担的城市公交、城市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不再保留郑州市交通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将郑州市农业局的职责、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郑州市农业局、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挂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组建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郑州市文化局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不再挂市政府法制局牌子,其承担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划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组建市水务局。将郑州市水利局的职责划入市水务局,探索实行智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不再保留郑州市水利局。

  ▲组建郑州市文物局。将郑州市文化局承担的文物管理职责划入郑州市文物局。

  更名部门:

  ▲将郑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更名为郑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将郑州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增加统筹城乡建设职责。

  ▲将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加强住房保障职责,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将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增加统筹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将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更名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完善城市管理机制,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市郑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挂郑州市政府宗教事务局牌子。

  调整部门:

  ▲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郑州市卫生局;将郑州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郑州市园林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郑州市畜牧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市政府办公厅下设工作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政府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市城市管理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粮食局

  市信访局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市物价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文物局

  市畜牧局

  市园林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篇四:供销社改成什么单位了

  

  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

  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

  供销社,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简称,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是在政府推动下成立的“超级连锁店”,是组织供应农村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和收购、推销农副产品等的商业机构,归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后者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属于正部级单位。

  供销社如何助力乡村振兴

  对于急需发展机会的广大农村地区,供销社将会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整合资源的作用,通过联合土地、农资、金融和营销等众多领域,实现产销对接,农民生产的产品直接提供给供销社,之后供销社再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这样不仅能够减去中间环节,减少信息差、减少资源浪费,也有利于稳住农产品价格。

  在农产品转变成农商品方面。许多农民所种植的农作物难以实现标准化,就很难制作成高附加值商品。而在当地供销社的帮扶下,可通过实现标准化来推进贸易,保证渠道畅通,顺利连接发达地区,随后可持续产出高毛利产品。

  并且考虑到会出现农民因缺乏指导而随意种植农作物的现象,供销社可以进行实地帮助,帮助农民实现利润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供销社除了自己做电商助农销售,各地供销社大多会与当地的相关部门合作,对当地有需要的居民进行电商培训,让他们学会自己做电商。

  在成本方面。通常情况下农产品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而从农药化肥到终端,平均毛利高达70%,但很多农民对此知之甚少。如果供销社能够以相对合理的价格销售农资,或将大幅降低农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并且质量也有保障。

  供销社无需追求利润最大化,只需要保证合理利润。这对于国家来说,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稳住粮食供销,实现保供。

  供销社的“再度走红”,背后释放了什么信号

  张继行表示,供销社的“再度走红”,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第一,国家高度重视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1年6月,商务部、供销总社等17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供销总社将在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开展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建设改造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等。

  第二,供销社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为契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畅通“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的是双向流通渠道。

  2021年11月,供销总社制定《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供销系统要通过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网点优势,牢牢把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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