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2-11-19 08:00:03 浏览量:

合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签订租房合同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签订_____________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署本合伙协议如下: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是:___________ (普通合伙)。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地是: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是:___________ 。

第四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实缴完毕。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根据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 出资比例 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根据合伙企业盈利状况决定开设分店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如果该擅自转让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关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违反情节严重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后的文本视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 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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