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5篇

时间:2023-10-14 18:50:04 浏览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5篇

党员领导干部2023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支部关于召开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这次组织生活会既是自我剖析的深化,又是听取意见、批评,加深认识的极好机会。希望同志们多对我开展批评、帮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的文章5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学校《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学院党委主体责任

  作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组织领导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对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2.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规划;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与学校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

  3.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工作形势,解决突出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每年向学校汇报履职情况。

  4.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学院领导班子述职述责述廉工作。

  5.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员与党外人士的交流学习。

  6.加强对学院教代会、分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制度建设,定期研究学院教代会、分工会工作,为其依法履行职权创造良好条件;学院规章制度确定应当提交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7.加强对学院团委工作的指导,把学院学生会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

  8.做好向校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职记实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党务公开。

  政治建设责任

  9.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批评制止,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10.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审计工作、检查评估工作等,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

  11.坚持和完善党政共同负责制,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各项议事规则,坚持常委会向全体教职工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1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开好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13.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思想建设责任

  14.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5.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推进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院风学风考风。

  17.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组织建设责任

  18.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9.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0.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企、事业兼职管理。

  2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

  作风建设责任

  2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贯彻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24.强化监督检查,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

  25.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强化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纪律建设责任

  26.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7.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于前。

  28.每年向学校汇报纪检工作及纪检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反腐败工作责任

  29.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和保障执纪办案,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30.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31.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院党委书记是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责任有:

  统筹谋划责任

  1.做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组织做好学院迎接巡察工作。

  4.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党性原则,推动督促党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5.代表学院党委定期向校党委报告工作;每年向学院党委书面述职述责述廉1次,就贯彻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学校要求以及践行“四个意识”、推进本职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廉洁自律情况作出报告,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6.围绕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谈心交心活动,每半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进行1次谈心交心。

  7.对学院安全稳定、保密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动落实责任

  8.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9.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10.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高层次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干部考核及结果运用。

  12.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3.主持召开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工作,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示范带头责任

  14.带头坚决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

  15.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各项议事规则。

  16.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7.带头为全院党员讲党课,上好新生开学第一课,每学期至少听思想政治课1次。

  18.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19.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有:

  落实分管责任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党政同责,坚决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会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的重要进展;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学期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廉洁自律责任

  3.认真参加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好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认真参加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7.每年向院党委书面述职述责述廉1次,就贯彻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学校及学院要求以及践行“四个意识”、推进本职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情况作出报告,自觉接受民主评议。

  8.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篇2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篇3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银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分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党委责任清单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 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 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 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三、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1 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

  (三)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六)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 次。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 次,每半年至少1 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1 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篇4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篇5

  《2023年市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就健全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

  2.将正风肃纪反腐倡廉与x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做到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

  3.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办,并向市局党组作好情况汇报;

  4.每年向县纪委派出五组上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案件,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5.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局党组成员和分管二级单位及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定期向党内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2次,年底向县委专题报告。

  (二)落实组织路线

  7.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重视平时考核,加强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奖优罚劣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凡进必考”要求,积极引进x专业人才,着力规范职称管理,不断优化机构职责,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三)强化警示教育

  9.加强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10.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x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11.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一)抓好贯彻实施

  1.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就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做出指示、批示,对全县x系统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教育管理监督,每半年至少与局党组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对全市x系统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重视廉政教育

  7.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清廉机关建设有关活动,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示范警示作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安排2次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四)支持监督执纪

  8.发现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派出五组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查处。

  9.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执纪执法机构严肃执纪问责。

  (五)争做廉洁表率

  10.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及县委相关规定。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从严教育和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局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基层组织生活会。

  (二)支持问题查办

  4.发现分管领域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5.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构查办分管股室(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6.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的责任落实。

  7.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严格廉洁自律

  8.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及县委相关规定。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10.从严教育和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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