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范例推荐)

时间:2022-10-22 18:1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制度(范例推荐)

 

 消防安全制度五篇 消防安全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防火负责人。公司消防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消防负责人按要求由各单位行政总领导担任,车间消防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担任,班组消防负责人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保证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此外,每个生产小组和关键工作岗位应有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第六条 各级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控制火灾的蔓延或者在发生火灾的初期和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进行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增强消防意识,有消防安全的责任和

 义务。

 第八条 公司消防负责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消防负责人分别负责公司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执行上级的消防指示,严格执行消防规定; 2.把消防工作提上日程,实现与生产经营相同的规划、安排、检查、总结和评价; 3.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经验交流,对先进人员进行评价和表彰。

 第十一条 各建筑生产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当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志愿消防队应当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动员,并能够立即到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在问题发生前就预防。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

 消防部门有关防火的规定,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专业消防队进行消防培训。

 第十六条 各建筑生产队和重点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每天下班和接班前,应当对工作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他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各分公司消防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第十七条 各办公楼原设计安装的消火栓、水管、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应当有效。此外,单位的各个建筑、关键部位以及其他工作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备。上述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从事或者受聘于电工、焊工、易燃易爆物和其他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技术考核,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作业,并提出热工申请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

 《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发现火灾危险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者消防部门(消防报警电话 119)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部门扑灭火灾。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定期检查、考核消防安全工作,对有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开展消防技术创新,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坚持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敢于打击违规行为,确保安全。

 3.不畏危险,勇于消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的人。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5.其他对消防事业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忽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规定,经指出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本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防火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当向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制度 2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3.4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 4.2 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集中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安全部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

 5、内容 5.1 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以预防和灭火相结合为基本方针;实施管理的人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 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责任区域和消防责任,签署《消防安全责任声明》。

 5.2.3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员工了解火灾隐患,了解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事故迹象。

 5.2.4 公司建立志愿消防队。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的职工应当参加志愿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5.3 消防安全责任 5.3.1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规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消防安全。

 b、统筹安排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5.3.2 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集中部门,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b、制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d、组织实施公司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畅通。

 e、组织消防、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人力资源部组织消防知识和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 安全部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消防安全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督促各部门、车间执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d、协助办公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e、督促各部门和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

 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 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 明火管理 5.4.1 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

 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 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 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 电源电气管理 5.5.1 严禁在车间、仓库内擅自拉接电源线,不得擅自增加电气设备。如需更换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

 5.5.2 车间、仓库内的电源线、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垂直配电柜应保持干燥,无积灰、杂物堆放现象。电气设备的电线、触点和开关应无破损、老化、暴露和损坏。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装置,禁止电气设施超负荷运行。

 5.5.3 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5.5.4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护必须由有证书的

 电工进行,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所有安全操作规程: a、所有能产生静电并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和电器都必须配备消除静电的装置。

 b、所有电加热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和监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等关键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清除设备上附着的遮阳篷、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在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洁设备部件,应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将物品放在设备的电机上或电箱的开关内。

 f、严禁将原辅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电线电缆上方。

 5.6 消防设备管理 5.6.1 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提供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装置,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 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公司消防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有效状态等。

 5.6.3 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方便的地方。室外放置应采取防雨、防晒、防锈、防霉、防结块、防冻等措施。

 b、原则上不允许在消防设备、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悬挂其他物品,不允许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消防设备和设备的定期维护制度,确保其完好有效。

 5.7 消防安全检查 5.7.1 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 公司办公室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每日检查,车间每周检查,集团公司综合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 a、是否违反消防、用电规定; b、消防通道是否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设备是否到位和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自拉扯、随意接线、开关外露等安全隐患; f、应急出口、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放置或附着易燃易爆物品;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地上是否有烟头; i、火灾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改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7.3 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 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 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 在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实施消防扑救和紧急疏散预案,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有...

推荐访问:标签 消防安全 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五篇 消防安全制度五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