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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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3篇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3篇,供大家参考。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3篇

篇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4•【字号】辽政办发[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7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

  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省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

  (三)承担与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我省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我省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金融稳定。

  (五)研究拟订改善我省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六)指导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我省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

  (七)研究拟订我省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推进全省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和上市公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我省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负责拟订省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

  (九)研究制定促进全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全省农业保险业务开展。

  (十)研究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金融办设6个内设机构:(一)秘书处。负责机关会议、文电、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外事与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调研工作。(二)发展与稳定处。研究分析全省金融形势、运行情况;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会同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研究落实金融稳定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落实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专案处置工作。(三)资本市场处。负责组织和推进全省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组建和管理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对我省期货机构的监管。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我省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的审核及数据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拟订省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授权,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负责指导推进全省股份制公司改制和设立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

  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四)银行保险处。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我省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

  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省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参与全省重大项目的融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审查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及股权变更等事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六)融资担保监管处。研究拟订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定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风险;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重组和市场退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办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事项。三、人员编制(略)四、附则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4•【字号】苏政办发[2005]109号•【施行日期】2005.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0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

  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促进全省金融业发展,加强对金融业的统筹和服务,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为省政府管理、服务、协调金融工作的直属

  机构。省金融办为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靠省政府办公厅。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

  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二)研究拟定全省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协调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

  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三)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助和配合中央驻苏金融机构对地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地方政府与驻苏中央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

  和问题。(四)协助配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提示,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全省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金融办设4个职能处室。(一)综合处

  研究草拟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的

  政策意见;综合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发展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政策意见;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开

  展反假币反洗钱工作。(二)银行处

  联系本省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金融工具创新工作;协调处理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相关金融

  问题。(三)保险处联系全省所有保险机构,协助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地方保险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相关金融工具创新工作,促进本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四)资本市场处分析资本市场形势,研究提出全省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意见;根据《公司法》规定,承办省政府交办的股份公司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等审批事项,办理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备案管理;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企业债券的审核、发行工作;联系、指导资本市场的相关协会,指导、协调各市上市工作办公室(或相应机构)的工作。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省金融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正处长4

  名。

  四、其他事项省金融办挂靠省政府办公厅,机构编制、干部人员、行政后勤、工资福利、党

  务工会、纪检监察等纳入办公厅统一管理。将现江苏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能和人员整建制划入省金融办,撤销江苏

  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原核定编制予以收回。

  

  

篇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研究制定牙克石市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

  2、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对拟上市企

  业发行股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参与依法初审国有控股、国有参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组织有关部门初审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

  3、服务和联系国家、自治区驻牙克石市金融机构,配合

  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衔接牙克石市重大信贷项目,审核投资基金的设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4、负责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制度,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新建、改组地方金融、证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5、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协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监督

  管理地方金融证券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金融业务,参与金融证券

  会的自律性'理。市场管理,指导地方金融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行业协

  6、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

  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

  7.监督管理牙克石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

  贷款担保机构,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

  8、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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